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费采购合同公告(南阳市政务大数据中心2023)



公告内容文档

一、合同编号:南阳政采单一-2023-4-A

二、合同名称:南阳市政务大数据中心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费项目

三、项目编号:南阳政采单一-2023-4

四、项目名称:南阳市政务大数据中心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费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南阳市政务大数据中心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范蠡东路1666号

联系人:赵琳

联系方式:63399775

2.供应商(乙方):普华诚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中型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芳春路400号1幢3层301-118室

联系人:刘宝茹

联系方式:13761921757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600000 元

2、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自合同签订起一年提供电子营业执照验证前置系统技术支出服务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及应用技术支持服务。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及应用技术
7*24小时远程网络技术支持服务
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按照合同要求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2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8日

南阳市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年度服务费项目合同.pdf

南阳市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年度服务费项目合同委托方(甲方):南阳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受托方(乙方):普华诚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自签订地点:南阳市111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第1页/共9页委托方(甲方):南阳市政务大数据中心法定地址:河南省南阳市范鑫东路1666号电话:6339977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13004190280292开户行:建行南阳财政支行账号:41001522333058000027授权代表:电话:收件地址:范鑫东路1666号北区一号楼南阳市政务大数据中心签字日期:年月日委托方(乙方):普华诚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地址:上海市奉贤区茂园路619号电话:021-3175657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666028974E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丹支行账号:97050154740004145授权代表:刘宝茹电话:021-31756571收件地址:上海市奉贤区茂园路619号签字日期:年月日第2页/共9页甲、乙双方遵循公正、平等、自愿、诚实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经过友好协商,就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步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系统技术服务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乙方服务内容(一)服务清单序号服务内容数量备注1电子营业执照验证前置系统技术支持服务12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及应用技术支持服务1(二)服务内容130201、电子营业执照验证前置系统技术支持服务1.1电子营业执照验证前置系统许可服务提供电子营业执照验证前置系统许可服务。电子营业执照验证前置系统支持集群部署,为南阳市政务应用集成电子营业执照验证处理、执照留档处理、执照照面信息处理、接入验证系统的安全处理等功能提供技术支持服务。业务处理性能可按照使用硬件服务器的性能,提升扩展;最大支持终端企业用户数量不限。1.2电子营业执照验证前置系统保障服务提供电子营业执照验证前置系统及配套密码产品的运维保障服务,包括系统定期巡检、BUG修改、系统更新、系统升级、故障诊断、故障处理等服务,保障系统正常稳定运行。1.3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对接技术服务1.3.1业务应用接入技术支持服务为南阳市政务应用提供对接集成电子营业执照功能的技术支持服务,提供规范、易用、稳定的对接接口和相应的文档;指导南阳市政务第3页/共9页应用进行应用系统的改造、对接工作,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在涉企业务中的使用。1.3.2已对接应用技术支持服务为已对接业务应用提供接口技术维护服务。定期查看接口使用情况,接口问题排查,维护接口服务的正常稳定。1.4仿真开发、测试环境支持服务提供电子营业执照仿真开发测试环境资源,创建测试企业并为测试企业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支持应用系统开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功能的开发调试,也便于系统上线前先行验证业务功能和业务流程。1.5客户服务提供5*8小时客户技术支持服务,主要以热线电话或微信、QQ等远程服务方式,面向业务应用的经营主体用户提供电子营业执照相关问题咨询服务、电子营业执照领取/使用指导、问题分析、诊断和解决等,解决其在业务应用中使用电子营业执照遇到的各类问题。2、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及应用技术支持服务2.1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系统许可服务提供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系统许可服务。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系统支持集群部署,为南阳市经营主体提供以电子营业执照为入口的电子印章领取、管理、使用功能,为南阳市政务应用集成电子印章签章处理和签章验证处理功能。业务处理性能可按照使用硬件服务器的性能,提升扩展。2.2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系统保障服务提供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系统的运维保障服务,包括系统定期巡检、BUG修改、系统更新、系统升级、故障诊断、故障处理等服务,保障系统正常稳定运行。2.3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应用对接技术服务第4页/共9页2.3.1业务应用接入技术支持服务为提供南阳市政务应用系统提供对接集成电子印章功能的技术支持服务,提供规范、易用、稳定的对接接口和相应的文档;指导政务应用进行应用系统的改造、对接工作。2.3.2已对接应用技术支持服务为已对接业务应用提供接口技术维护服务。定期查看接口使用情况,接口问题排查,维护接口服务的正常稳定。2.4仿真开发、测试环境支持服务务提供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仿真开发测试环境资源,创建测试企业并为测试企业提供同步发放电子印章,支持应用系统开展电子印章应用功能的开发调试,也便于系统上线前先行验证业务功能和业00887务流程。2.5客户服务提供5*8小时客户技术支持服务,主要以热线电话或微信、QQ等远程服务方式,面向业务应用的经营主体用户提供同步发放电子印章相关问题咨询服务、同步发放电子印章领取/使用指导、问题分析、诊断和解决等,解决其在业务应用中使用电子印章遇到的各类问题。(三)服务要求3.1提供7*24小时远程网络技术支持服务。3.2本项目系统发生故障或其他问题,远程无法解决的,需要现场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的,由供应商派工程师现场处理。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5分钟,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3小时。第二条甲乙双方权责1、甲方1.1在其应用系统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的过程中,严格遵守《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国市监注(2018)249号),国家市场监督第5页/共9页管理总局2018年12月17日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工作的通知》(市监注(2018)92号)等相关文件的各项要求。1.2未经乙方以书面形式同意,甲方不得采取拆卸、迁移、复制、售卖或许可其他任何第三方应用系统使用等任何危害电子营业执照稳定运行的行为。2、乙方2.1乙方负责‘基于电子营业执照的电子招投标支撑系统’日常维护与维修。2.2‘基于电子营业执照的电子招投标支撑系统’系统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8小时内完成修复工作。第三条服务期限及支付方式1、本合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本服务期技术支持服务费用为:人民币600000元整(大写:陆拾万元整)。3、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服务费用,即:人民币600000元整(大写:陆拾万元整)。4、此价格为包含税率为百分之陆(小写:6%)增值税的价格,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四条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1、知识产权:1.1本合同履行前甲、乙双方各自拥有的知识产权,不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而发生转移,仍归各自所有。1.2本合同履行期间,由甲、乙双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由甲、乙双方共同拥有;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披露、转让、授权使用双方共同拥有的知识产权。第6页/共9页2、保密条款:2.1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保守因履行本合同或在履行合同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方案、接口文档、程序及产品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以下简称:“保密资料”)等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以书面形式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2.2资料接收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应仅为履行本合同目的而复制和使用保密资料。3、本合同中的上述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在合同终止后依然有效,相应的权利义务不因本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消灭。第五条违约条款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1.1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权责约定,经乙方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后,甲方仍拒绝改正,则乙方可以无责终止本合同的履行,本年度服务费用乙方不予退还,并向甲方追索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1.2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权责约定,经甲方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乙方仍拒绝改正,则甲方可以无责终止本合同的履行,乙方需赔偿甲方因此带来的一切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0%。1.3若甲方逾期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则乙方可以无责终止本合同的履行。2、若甲方希望提前终止使用技术支持服务,应当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方可终止服务,本年度服务费用乙方不予退还。第六条不可抗力第7页/共9页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各方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客服的客观情况。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双方可通过补充协议约定责任和义务。第七条合同的中止与终止1、若合同一方有充分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合同:1.1没有能力履行合同中的主要义务;1.2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及逃避债务;1.3丧失商业信誉;1.4其他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情形。中止履行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将其决定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向中止方提供中止方可以接受的并以中止方为受益人的经济担保时,中止方应当恢复履行。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经济担保的,中止方可以解除协议。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2.1如果一方对协议任何条款有实质性违反,且在收到另一方书面通知30日内未予改正。2.2如果针对一方的破产或解散程序已经开始且在开始之日起的30日内未被解除,或者一方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进行财产转让。2.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或履行协议成为不可能。第八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裁决。第8页/共9页第九条其他事项1、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可另行签署补充合同,另行签署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项目建设方案,招、投标文件及其他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数据甲方:南阳市政务大数据中心(盖章)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乙方:普华诚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第9页/共9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