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户籍档案数字化建设 户籍档案整理、扫描、著录及配套采购合同公告(清流县公安局2023)
清流县公安局清流县公安机关历史户籍档案数字化建设(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350423]RTGC[GK]2023001-1
二、合同名称:清流县公安机关历史户籍档案数字化建设(二次)
三、项目编号:[350423]RTGC[GK]2023001-1
四、项目名称:清流县公安机关历史户籍档案数字化建设(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清流县公安局
地址:清流县碧林北路
联系方式:0598-5322779
供应商(乙方):福州讯晟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12号、16号、18号华建大厦1号楼13层1307室
联系方式:1305579333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历史户籍档案数字化建设
1(批)
¥1,537,500.00
¥1,537,500.00
户籍档案整理、扫描、著录及配套项目。
合同金额: 1,537,5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叁万柒仟伍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12月14日
履约地点:清流县公安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2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清流县公安局
2023年12月19日
合同编号:[350423]RTGC[GK]2023001-1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清流县公安局住所地:清流县碧林北路联系人:林增墡联系电话:0598-5322779传真:电子邮箱:00000000000乙方:福州讯晟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12号、16号、18号华建大厦1号楼13层1307室联系人:赵冬冬联系电话:13055793335传真:0591-83732696电子邮箱:2440706103@qq.com根据项目编号为[350423]RTGC[GK]2023001-1的清流县公安机关历史户籍档案数字化建设(二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无二、合同标的总金额(元):¥1,537,500.00-第1页-品目编码C16990000品目名称其他信息技术服务采购标的历史户籍档案数字化建设服务时间(单位)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服务范围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服务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服务标准福州讯晟档案数字化服务,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叁万柒仟伍佰元整(¥1,537,500.00)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3.1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0.75元)。☐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其他方式。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历史户籍档案数字化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无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4.1项目名称:清流县公安机关历史户籍档案数字化建设(二次)4.2服务范围:历史户籍档案数字化4.3服务地点:清流县公安局指定场所4.4服务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按页计价5.2服务内容:5.2.1完成清流县公安局2050000页(具体数量按实计算)历史户籍档案数字化加工、电子档案信息著录和档案重新整理装订工作,历史户籍档案整理装订应符合福建省公安机关档案装订规范要求。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内完成,具体完成时间以合同签订期为准。5.2.2户籍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最终用以结算项目总工程款项的数字化数量,按照工程结束验收后的实际扫描页数来统计,统计方法须经双方确认。乙方的工作人员和设备进场后,须先扫描一份由甲方提供的档案,根据投标文件和合同中规定的工作流程制作成品并提交给甲方确认扫描质量和效果,并且完成挂接,以确认结果作为数字化成品的质量和效果标准。5.2.3本项目采购人只提供加工场所,档案封面,项目现场所需的档案扫描加工服务所需各种相关硬件设备(电脑设备、扫描仪、打印机、DVD或蓝光刻录设备、监控等)、软件等加工场内配备、材料(夹子、文具等装订、裱补材料和工具以及其它材料)、消耗品,产生相关费用、利润、税收、验收、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2页-5.3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1)服务技术保障: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2)服务人员组成:按项目实际需求配置:项目经理-项目主管-项目组长-项目实施人员若干(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5.4.3其他要求:无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6.1验收指标提供合格的数字化配套系统,并能进行相关校验、识别、转换操作。著录目录数据库录错或者不符合甲方规范和甲方告知均视为错误,抽检标记为“不合格”。图像文件与著录目录挂接错误,与卷内目录不完全对应或其它图像质量问题,工作内容不符合甲方告知,如漏扫和多扫,抽检标记为“不合格”。(1)档案装订:检查所有档案的装订还原情况,正确率100%(2)扫描图像:漏扫率≤0.1‰(3)图像质量:图像质量不良率≤0.1‰(4)格式封装:图像文件的命名差错率≤0.1‰(5)目录核对、完善:以目录条数为单位,其中任何一个字段(包括档号、正题名、文件时间、责任者等)错误视为本条错误。条数差错率≤0.1‰(6)条目与图像挂接:挂接正确率100%-第3页-(7)档案原始材料:100%不缺失(8)提供的数字化最终成品,甲方将安排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经最终整改完所有数据必须达100%正确率。6.2项目抽检(1)以抽检的方式检查已完成数字化转换的所有数据,包括目录数据库、图像文件及数据挂接的总体质量,以及验收指标的其它要求。(2)日常验收,采购人按批次提供案卷给乙方,200卷左右为一批。采购人对乙方质检后的数据和档案进行抽检。当抽检合格时,甲方可提供下一批次案卷,乙方需对错误数据重新检查修改。6.3验收审核(1)甲方对乙方数据分批进行验收。数据验收以抽检方式进行。如果提交验收的数据涉及验收指标任何一条不合格的,甲方有权不予接收错误数据并且不再提供下一批案卷,甲方将该批案卷全部退回给乙方重新检查修改,5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通知甲方重新验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果连续三批次首次抽检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还需填写《历史户籍档案数字化检查错误登记表》。(2)首次验收的100卷档案甲方抽检不合格或者不能按时完成,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3)同一批次档案首次抽检不合格,甲方将该批案卷全部退回给乙方重新检查修改后,同一批次档案第二次抽检仍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4)甲方在验收中检出的所有错误,乙方及时、无偿予以纠正并再提交甲方验收(5)数据验收合格后,乙方将存有数据的移动存储介质提交给甲方,著录条目和全文数据向甲方数据库迁移。加工监控录像以移动存储介质提交甲方。6.4分期验收乙方在完成计划中的每期任务后,正式书面提请每期验收。甲方按规定组成验收小组,按验收标准随机进行抽样检查。6.5总验收全部任务完成后,乙方正式书面提请总验收。甲方按规定组成验收小组,按验收标准随机复检。保存在服务器上的图像及其属性数据与保存在光碟上的数据要一致,并与档案实体保持一致。验收方式验收方式:按实际页码报价,结算,验收。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7.1甲方委派林增墡为联系人,联系方式0598-5322779,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第4页-7.3甲方应于2023年12月25日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7.6其他无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8.1乙方委派赵冬冬为联系人,联系方式13055793335,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8.2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及与甲方约定的业务操作程序、服务质量标准等要求开展数字化服务;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8.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8.5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8.6服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8.7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8.8其他无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461,250.002024-03-15福州讯晟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中标人完成七个派出所所有户籍档案的加工、整理、扫描、数据挂接及服务器档案数据的同步备份,经业主单位确认,监理单位查验合格后,30日后支付30%的进度款(中标单位需提供等额发票)。2461,250.002024-12-15福州讯晟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全部完成,经业主单位确认,监理单位查验合格后,30日后支付剩余款项的30%(中标单位需提供等额发票)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3461,250.002025-06-15福州讯晟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交付使用半年后,90日后支付剩余款项的30%(中标单位需提供等额发票)。4153,750.002025-12-15福州讯晟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交付使用一年后,90日后支付剩余款项的10%(中标单位需提供等额发票)。十、履约保证金无十一、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十二、保密条款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其他无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万分之一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情形无13.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30日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项目总金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其他违约情形无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第6页-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15.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合同其他条款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十七、其他约定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4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副本零份,无17.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中信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甲乙双方应当按照融资合同的约定进行资金使用及款项支付。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0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7.6其他无十八、合同附件无甲方(采购人):清流县公安局(盖章),乙方(中标或成交人):福州讯晟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林增墡,法定(授权)代表人:袁筝纳税人识别号:11350423003753462p,纳税人识别号:913501037661978395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流支行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账号:1404046709022000446,账号:8111301051500852386签订地点:清流县公安局-第7页-签订日期:2023年12月14日-第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历史户籍档案数字化建设 户籍档案整理、扫描、著录及配套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