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综合事业发展支出柜类 文件柜采购合同公告(山东省调水工程运行维护中心烟台分中心2023)



【山东省本级】山东省调水工程运行维护中心烟台分中心综合事业发展支出柜类采购项目合同公开

山东省调水工程运行维护中心烟台分中心综合事业发展支出柜类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详细信息

山东省调水工程运行维护中心烟台分中心综合事业发展支出柜类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301001682A_001
二、合同名称:综合事业发展支出柜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名称:综合事业发展支出柜类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000000202301001682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山东省调水工程运行维护中心烟台分中心
地    址:
联系方式:05356890817
供应商(乙方):烟台鸿业家具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21内617A
联系方式:1861502196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文件柜

40.0
0.105625
4.225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超市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12-07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12-19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综合事业发展支出柜类采购项目合同 (1).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设备类)项目名称:综合事业发展支出柜类采购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301001682A_001计划编号:37000000025002920230038采购人:山东省调水工程运行维护中心烟台分中心供应商:烟台鸿业家具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签订时间:二〇二三年一十二月七日采购人(全称):山东省调水工程运行维护中心烟台分中心供应商(全称):烟台鸿业家具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综合事业发展支出柜类采购项目项目(SDGP370000000202301001682)采购与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供货范围及价格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全新的、质量可靠的货物,并保证该货物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卖方应提供与货物安装使用相关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以上价格均已含税、运输费、保险费等,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保持不变。二、质量验收标准及质保期卖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没有国家、行业标准或者生产厂家的技术标准高于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按生产厂家技术标准执行。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买方验收之日起满6年(含本数)。在从货物运至交货地点之日起至质量保证期结束之日的期间,买方如发现卖方提供的货物有缺陷或故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买方有权选择且卖方须按买方决定采取以下补救措施:(1)对不符合同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以使其符合同要求,费用由卖方承担。除非买方另行书面同意,修理工作应在2天内(含本数)完成;(2)以符合同要求的货物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费用由卖方承担。除非买方另行书面同意,更换应在3天内(含本数)完成。(3)买方将有缺陷的货物退还卖方,卖方负责将被退还的货物运离。在此种情况下,卖方应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并承担买方支出的安装、拆卸、运输、保险及购买替代品所发生的额外支出等费用。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卖方消除该缺陷后重新计算,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卖方承担。三、包装、运输要求卖方按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运输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包装,满足运输及装卸的要求。四、交付1、运输方式:汽运。2、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3、交货地点:烟台市港城东大街1779号买方指定地点(5楼西档案室、6楼西财务档案室)。4、交货方式:卖方负责卸货安装。买方接货联系人:鲁宾,手机:18553597910。卖方应将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清单、安装使用所需的技术资料及产品出厂证明材料)一套随货物一并提交买方,否则视同延迟交货处理。货物的实际交货日期以符合同要求的货物包括备品配件,到达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为准。卖方承担货物交付给买方之前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五、验收方法及安全责任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后,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组织验收。合同履行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卖方承担。六、支付货到经买方验收合格,并收到卖方提供的合格、全额发票后,买方在30日内支付卖方合同总价的100%。卖方账户信息:名称:烟台鸿业家具有限公司账号:15340101040034162开户行:农业银行烟台芝罘支行七、违约责任1、卖方逾期交货,按逾期交货价款1%每日的标准向买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2、卖方未按约定时间履行修理、更换等义务的,每迟延一周应向买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不满1周按1周计算;延迟超过4周,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3、买方因卖方违约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购买与本合同项下货物类似的货物,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由卖方承担。4、卖方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的,并应就差额部分向买方进行赔偿。5、买方逾期付款的,每超过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同期存款利率向卖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八、保密条款卖方应严守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买方信息。除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其知悉的信息和买方提供的资料泄露给买方以外的第三者。否则,卖方需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合同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上述费用买方可从应付未付卖方金额中扣减。九、合同争议处理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可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生效与合同份数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货款两清之日止。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十一、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双方可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合同以下无正文)签署页买方卖方公司名称:山东省调水工程运行维护中心烟台分中心公司名称:烟台鸿业家具有限公司(盖章)(盖章)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779号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21号内617A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联系人:联系人:李会电话:0535-6890817电话:18660080970传真:0535-6890227传真: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南支行开户银行:农业银行烟台芝罘支行银行账号:246796582367银行账号:15340101040034162纳税人识别号:123700005599251005纳税人识别号:91370600MA3NMF303B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事业发展支出柜类 文件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