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水资源质量监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扬州市水利局2023)
扬州市水利局2023年-2024年扬州市河湖水资源质量监测服务 合同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JSZC-321000-YZLZ-C2023-0014001
二、合同名称:扬州市水利局2023年-2024年扬州市河湖水资源质量监测服务 扬州市水利局2023年-2024年扬州市河湖水资源质量监测服务 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JSZC-321000-YZLZ-C2023-0014
四、项目名称:扬州市水利局2023年-2024年扬州市河湖水资源质量监测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扬州市水利局本级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
联系方式:87939950
供应商(乙方):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扬州分局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汶河北路63号
联系方式:0514-8731394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扬州市水利局2023年-2024年扬州市河湖水资源质量监测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扬州市水利局2023年-2024年扬州市河湖水资源质量监测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590000.00
合同金额:159.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签订日起两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12-1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12-19 12:14:24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附件:
扫描全能王 2023-12-18 14.50(1).pdf
扬州市政府采购合同(服务)项目名称:扬州市水利局2023年-2024年扬州市河湖水资源质量监测服务项目编号:YZLZDL-2023080号甲方:(买方)扬州市水利局乙方:(卖方)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扬州分局甲、乙双方根据扬州览众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扬州市水利局2023年-2024年扬州市河湖水资源质量监测服务竞争性碳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及产品内容1.1项目(产品)名称:扬州市水利局2023年-2024年扬州市河湖水资源质量监测1.2项目服务内容:根据《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河湖水资源量监测工作的通知》(苏水办资[201919号)的要求,开展2023年-2024年度水资源监测服务,主要内容为监测全市跨县和县域重要河道、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编制水源地水文情报、扬州市水资源公报和地下水监测年报。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壹佰伍拾玖万元(¥1590000元)人民币。2.2本合同金额包括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竞争性碳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2.3在竞争性碳商文件未列明,而乙方认为履行本合同必需的费用也包含在合同金额中。2.4本合同金额还包含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服务或产品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3.3关于本项目政府采购的竞争性碳商文件、响应文件以及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碳商文件;(2)碳商报价文件;1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3)项目组人员表;(4)响应及偏离表;(5)服务承诺;(6)成交通知书;(7)甲乙双方补充协议;(8)乙方参加碳商时提供的响应文件。四、知识产权4.1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且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保证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和服务所涉及的物品所有权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允许成交单位自主选择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6.2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乙方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以及弥补合同履行中由于乙方自身行为可能给甲方带来的各种损失;若履约保证金额不足以弥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主张索赔。6.3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本合同履行结束后由甲方无息退还。6.4履约保证金收取:无七、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或产品,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八、服务期2年8.1服务时间:九、服务方式及交付地点现场服务9.1服务方式:采购人指定地点9.2服务地点:十、款项支付10.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10.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10.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发票后15日之内甲方支付24万元预付款,20242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年6月30日前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剩余合同价款2024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具体依据财政部门下达资金计划安排支付)十一、税11.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2.1乙方应按碳商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的承诺向甲方提供服务;若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12.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是全面和规范的,并完全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如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有瑕疵造成甲方损失的,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12.3如在服务期内发生任何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2.4服务期内,乙方应对所提供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三、项目验收13.1乙方及时提交扬州市跨县和县域重要河道、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资料并按相关要求入库,按月编制水源地水文情报、编制扬州市水资源公报和地下水监测年报。十四、安全14.1在规定的服务期内,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4.2在规定的服务期内,发生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补偿。十五、违约责任15.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或产品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款项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5.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5.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或产品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5.4乙方所交的服务项目全部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乙方更换服务但逾期交付的(甲方拒绝接受的除外),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选择解3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列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可追究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6.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6.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七、诉讼17.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扬州市。十八、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7936653。十九、合同生效及其它19.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扬州览众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见证盖章后生效。19.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9.3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见证方各执贰份。甲方:扬州市水利局乙方: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扬州分局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中路460号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汶河北路63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ewiye.,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203年12月15日日期:2021年12月15日见证方:扬州览众建设工程督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1日期:0年112月15日104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资源质量监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扬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