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应急监测设备采购合同公告(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十堰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十堰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十堰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应急监测设备购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whkd2023121801
二、合同名称:2023年十堰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应急监测设备购置
三、项目编号:HBDX23-029
四、项目名称:2023年十堰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应急监测设备购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十堰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520号
3、联系方式:13797831771
4、供应商(乙方):武汉咔叮科技有限公司
5、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碧桂园泰富国际一期2号楼15层C04室
6、联系方式:027-81719490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全自动化学需氧量分析仪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0000台
4、主要标的单价:349500.0000元
5、合同金额:34.95(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19日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3-18106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12-1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12-18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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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万合同.pdf

合同书合同编号:whkd2023121801签订地点: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十堰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采购人(甲方):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十堰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供应商(乙方):武汉咔叮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甲方采购项目(十堰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全自动化学需氧量分析仪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BDX23-029)的碳商文件、响应文件等有关规定,为确保甲方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原则下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合同标的及数量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货物(产品):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商号型号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1全自动化学需氧量测定仪昂林OL3120台1349500349500大写:叁拾肆万玖千伍佰元整大写:叁拾肆万玖千伍佰元整大写:叁拾肆万玖千伍佰元整大写:叁拾肆万玖千伍佰元整大写:叁拾肆万玖千伍佰元整¥349500元¥349500元第二条合同价款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叁拾肆万玖千伍佰元,(¥349500元)。2.本合同总价是货物(产品)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检定、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3.本合同总价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和售后服务费用。4.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第三条货款支付1.货物(产品)按下列比例支付价款合同签订后,采购方支付供应商合同总金额的100%(叁拾肆万玖千伍佰元整¥349500元)的款项到供应商指定账户;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完税发票,甲方进行支付结算。3.结算方式:银行转账。第四条交货时间与地点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按甲方指定时间、地点交货。1.交货时间(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十堰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第五条质量保证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正品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2.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节能、环保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3.质量标准按照最新颁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商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标准为准。4.乙方所提供货物还需附加检定证书,应符合国家和湖北省有关安全、环保、节能之规定,“3C”认证的货物(产品)应加贴“3C”认证标志。5.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第六条权利保证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2.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3.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没有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4.如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七条包装要求与运输方式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指定地点。2.每一包装单元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3.货物(产品)运输方式:物流。4.乙方负责货物(产品)运输。第八条货物验收1.货物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货物到达后,3日内完成验收。2.货物验收依据:(1)碳商文件;(2)响应文件;(3)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4)质检部门抽样检查货物(产品)合格的检测报告。3.货物验收时发现问题的处理办法:(1)乙方提供不符合碳商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2)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有权要求更换货物(产品),同时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或更换整个货物(产品)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3)如货物经乙方3_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货物安装完成后5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5)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第九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碳商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2、所供货物质保期为1年(12个月)。仪器安装调试合格后,厂家保证该设备零配件的供应。厂方在接到用户设备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第十条违约责任(一)乙方责任与义务:1、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甲方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不足壹周按壹周计算)迟交货物交货价的1%计收,直至交货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误期货物合同价的5%。壹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按壹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全部费用、赔偿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追究违约责任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鉴定费、担保费、担保保险费、执行费等)。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要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以补充协议或备忘录形式的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补充协议或备忘录形式由双方认可。3、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追究违约责任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鉴定费、担保费、担保保险费、执行费等)。(二)甲方责任与义务:1、甲方应按合同及时支付供方货款。2、若甲方在验收和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有权向乙方主张赔偿责任。3、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非质量原因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该货物货款的5%作为违约金。甲方无故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三)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经双方认可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买供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及无法克服的事件,比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疫情等。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90日以上时,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或解除合同的协议。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土堰市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甲方:(盖章)乙方:武汉咔叮科技有限公司(盖章)曹月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大地址: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碧桂园泰富国际一期2号楼15层C04室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人民北路支行有限公司武汉积玉桥支行账,号:42001616039059900066账号:38430188000089839电话:电话:027-81719490签约日期:2023年12月18日签约日期:2023年12月1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应急监测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