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采购合同公告(宁夏医科大学2023)
一、合同编号: 20231219HT000054
二、合同名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三、项目编号: D640000-20231121110947401
四、项目名称: 宁夏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实验实训教学科研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医学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建设)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宁夏医科大学
地 址: 宁夏银川市胜利南街1160号
联系方式:09516980040
供应商(乙方):陕西天际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六路29号高新时代广场第一幢2单元24层22408号
联系方式:1330925138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宁夏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实验实训教学科研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医学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建设)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净化空调,大鼠IVC笼盒,IVC主机,通风管道等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8660255.76
合同金额: 866.025576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75天 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新校区)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12-1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12-20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2023.12.19 (终版)宁夏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实验实训楼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pdf
2023.12.19 (终版)宁夏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实验实训楼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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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11一、工程概况........................................................................….11二、合同工期三、质量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七、承诺八、词语含义九、签订时间十、签订地点十一、补充协议十二、合同生效十三、合同份数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1.2语言文字1.3法律1.4标准和规范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7联络1.8严禁贿赂1.9化石、文物1.10交通运输1.11知识产权1.12保密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2.发包人2.1许可或批准2.2发包人代表2.3发包人员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2.6支付合同价款2.7组织竣工验收2.8现场统一管理协议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2项目经理3.3承包人员3.4承包人现场查勘3.5分包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3.7履约担保3.8联合体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2监理人员4.3监理人的指示4.4商定或确定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2质量保证措施5.3隐蔽工程检查5.4不合格工程的处理5.5质量争议检测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2职业健康6.3环境保护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2施工进度计划7.3开工7.4测量放线7.5工期延误7.6不利物质条件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8暂停施工7.9提前竣工8.材料与设备8.1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8.3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接收与拒收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5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8.6样品8.7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替代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9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2取样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9.4现场工艺试验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10.2变更权10.3变更程序10.4变更估价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0.6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10.7暂估价10.8暂列金额10.9计日工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2.2预付款12.3计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5支付账户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2竣工验收13.3工程试车13.4提前交付单位工程的验收13.5施工期运行13.6竣工退场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14.2竣工结算审核14.3甩项竣工协议14.4最终结清15.缺陷责任与保修15.1工程保修的原则15.2缺陷责任期15.3质量保证金15.4保修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2承包人违约16.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2不可抗力的通知17.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18.保险18.1工程保险18.2工伤保险18.3其他保险18.4持续保险18.5保险凭证18.6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18.7通知义务19.索赔19.1承包人的索赔19.2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19.3发包人的索赔19.4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19.5提出索赔的期限20.争议解决20.1和解20.2调解20.3争议评审20.4仲裁或诉讼20.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担保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年/月/日担保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年月日///附件11:11-1:材料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序号专业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附件12宁夏医科大学安全生产协议书甲方:宁夏医科大学乙方:陕西天际净化工程有限公司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有效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管理要求,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一、甲方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执行建筑行业标准化管理,乙方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要求组织安全生产。(二)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在合同作业范围内发生人员死亡事故,立即停工整顿。甲方有权按照国家事故管理规定的相关管理要求对乙方进行处理。(三)甲方组织乙方参加的安全生产会议,分析现场安全生产动态风险,审查乙方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作业的方案和措施,乙方不参加安全生产会议甲方有权向其进行处罚。安全生产会议应保留会议记录。(四)作业前,甲方应当教育和督促乙方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五)甲方对乙方实施安全管理。甲方有权纠正和制止乙方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行为,甲方发现乙方安全生产(作业内容详见甲方和乙方签署的合同)存在的安全问题,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停止作业,立即整改,待隐患消除后方可恢复作业。(六)甲方对乙方每周安全检查活动不少于1次,乙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七)甲方监督检查乙方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人员配置情况,管理制度制定情况,作业规程制定情况,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内业资料,作业机具配置情况等。抽查乙方作业过程中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人员安全知识掌握情况或认为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八)乙方在实际履行义务时与其合同中的要求不符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组织整改,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乙方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乙方应设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足够数量、合格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乙方必须对进场人员认真进行身份核查,拒绝使用身份可疑或患有职业禁忌的人员,与所有人员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和甲方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用工的合法性。(三)乙方应遵循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督促检查作业人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四)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作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五)合同期内乙方提供的承包项目所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和完整。(六)乙方全面负责乙方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保证乙方人员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等培训资料存档、备查。(七)乙方是直接作业安全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现场作业安全工作,对作业过程中因乙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导致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承担全部安全生产责任。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按要求整改。(八)乙方作业用机械、工器具、安全设备及劳动防护用品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合同和作业安全的要求,对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九)乙方必须编制作业安全措施,作业前乙方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不得实施作业任务。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乙方编制的作业方案及安全措施,由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十)作业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作业环境、作业区域及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要求,一经开始作业,就初步表明乙方已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现场、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如果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求,应立即停止作业,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直至符合要求后,方可继续作业。如乙方未能停止作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乙方均自行承担。(十一)乙方应在作业区域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作业区域进行作业,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不得进入与乙方作业无关的其它场所。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识。确因作业需要拆除的防护设施,必须经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书面同意后方可拆除,在乙方人员离开后,采取相应的临时防护措施,作业结束后应将防护设施恢复。(十二)乙方所有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件,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100%持证上岗。相应的资质证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甲方留存备案。(十三)乙方应组织人员开展周、月、专项隐患排查,并及时将隐患整改情况报甲方备案。(十四)乙方经理、安全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中途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的,须书面报甲方同意并备案后方可离开现场,否则甲方将对乙方根据合同规定进行严格处罚。三、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乙方必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超过100人的至少配备1名安全经理,且每50人必须配足1名合格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足100人的,按每50人必须配足1名合格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四、保险乙方依法为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同时必须为作业个人办理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人的意外伤害保险和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人的医疗保险,未办理保险的人员不得实施作业。五、违约、违章及事故处理(一)乙方在作业过程中未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要求进行作业或乙方作业人员发生不安全行为等现象的,应按照甲方不安全行为管理规定进行处理。(二)乙方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未落实安全措施、用于本项目的作业机械、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不满足作业安全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三)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并予以清退。(四)乙方对甲方提出的隐患未按期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5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五)安全存在严重问题,现场管理混乱,安全设施不完好、不齐全,被宁夏医科大学或自治区安全管理部门等上级或政府管理部门停工整顿的,乙方承担5000元/项的违约责任。(六)乙方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安全和技术主要负责人,乙方承担5000元的违约责任。(八)乙方人员无故到甲方其他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按20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九)发生事故后,乙方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修,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有关规定立即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迟报或漏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如有违约一经查出,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按甲方相关制度进行违约处置或报请地**府对其追究相关责任。(十)由于乙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的以下事故,按照宁夏医科大学事故管理规定相关要求,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1.发生伤亡事故:(1)每轻伤1人(包括对甲方或其他第三方人员的伤害),除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扣除安全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2万元,无安全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的扣除合同价款2万元,合同价款不足的,剩余金额向乙方追索。(2)每重伤1人(包括对甲方或其他第三方人员的伤害),除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扣除安全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10万元,无安全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的扣除合同价款10万元,合同价款不足的,剩余金额向乙方追索。(3)每死亡1人(包括对甲方或其他第三方人员的伤害),除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扣除安全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无安全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的在合同价款中扣除相应的罚款,合同价款不足的,剩余金额向乙方追索,同时解除或终止合同。2.发生非伤亡事故:发生非伤亡事故的,除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直接经济损失外,甲方还有权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0%向乙方追索违约金。(十一)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均有抢险、救灾的义务,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指挥,避免事故损失进一步扩大。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即甲方违约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并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上报。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甲乙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上报。(十二)发生事故时,由甲方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乙方参与进行事故调查,经事故调查后确认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应按照国家和甲方上级及甲方有关规定进行。(十三)双方对事故责任的结论发生争议时,应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十四)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人身伤亡事故。2.发生作业机械、生产设备严重损坏事故。3.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4.作业中存在着重大安全隐患的;作业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作业安全要求的。六、事故报告(一)作业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或乙方依据国家、地**府、上级单位有关事故管理规定负责调查并统计上报。(二)作业现场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甲方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立即上报当地政府,指派专人保护事故现场。乙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作业现场,防止损失扩大。(三)作业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乙方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甲方,积极采取相关安全措施,防止扩大。七、其他(一)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二)双方的工作联系主要采用书面形式。一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后,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八、履行期限本协议的履行期限与主合同期限保持一致。如果主合同因故需要变更期限,本协议与之变更至相同期限。九、争议解决本协议的争议解决方式与主合同约定内容保持一致。十、协议效力(一)本协议为主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随主合同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二)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本协议一式八份,甲方执五份,乙方执三份。(以下无正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