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建设 培训指导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陈巴尓虎旗文化旅游广电局2023)



呼伦贝尔大草原-莫尔格勒河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建设项目培训指导服务合同

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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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大草原-莫尔格勒河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建设项目培训指导服务合同

发布时间:2023-12-20

项目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
S1507000733004770001
招标项目名称
呼伦贝尔大草原-莫尔格勒河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建设项目

标段(包)编号
S1507000733004770001001
标段(包)名称
培训指导服务

招标人名称
陈巴尓虎旗文化旅游广电局(陈巴尓虎旗文物局)
招标人代码
11152131MB192490XX

中标人名称
内蒙古正圣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人代码
91150627MA0NPP8C13

合同名称
呼伦贝尔大草原-莫尔格勒河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建设项目培训指导服务合同

合同信息

合同金额
598900

金额单位
元(人民币)

合同期限
984日历天

质量要求
乙方利用其在资料编辑、信息渠道、市场操作、专业人员的知识和经验等方面的优势,根据甲方需求,为甲方提供下列咨询服务

递交时间
2023-12-20 10:33:27

合同签署时间
2020-09-22 00:00:00

合同主要内容
1.组织人员整理完善、归档景区三年来运营表格,不少于 6000份;2.对导服人员进行创5A培训,总计三场次,9天;3.安排并指导20名学生在景区筹备阶段开展为期2个月的实习顶岗工作,参与导游服务、景区管理基础工作等景区常规管理类工作;4.自治区级专家驻场指导,为期按照2个月计算。

附件:
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建设项目培训指导服务合同.pdf

呼伦贝尔大草原一莫尔格勒河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建设项目培训指导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陈巴尔虎旗文化旅游广电局受托方(乙方):内蒙古正圣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9月22日(手写有效)合同签署形式:网络签署(原件快递)委托方(甲方):陈巴尔虎旗文化旅游广电局委托代理人:受托方(乙方):内蒙古正圣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理人:刘伟东咨询服务依据:1.《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5-第23号令)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8973-2003)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甲方聘请乙方就其开发管理的莫尔格勒河旅游区创建国家5A旅游景区申报工作中的运营表格填写,员工培训等有关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咨询服务内容乙方利用其在资料编辑、信息渠道、市场操作、专业人员的知识和经验等方面的优势,根据甲方需求,为甲方提供下列咨询服务:1.组织人员整理完善、归档景区三年来运营表格,不少于6000份;2.对导服人员进行创五A培训,总计三场次,9天;3.安排并指导20名学生在景区筹备阶段开展为期2个月的实习顶岗工作,参与导游服务、景区管理基础工作等景区常规管理类工作;4.自治区级专家驻场指导,为期按照2个月计算。第二条服务期限第1页共5页自签订台同之日起按委托方要求时间节点完成服务内容。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2.对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建议或报告有审议、修改及最终决策的权利;3.若乙方专业人员不按咨询服务合同履行其职责,有权要求更换乙方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4.配合乙方工作,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5.甲方应配合乙方现场访谈、勘察等事宜,并提供相关工作便利负责实习生的食宿和交通;6.甲方需成立专门领导机构,负责协调服务过程中与相关机构的工作对接和服务;7.乙方在甲方所在地工作期间,甲方需要为乙方提供便利;8.甲方需要为本工作安排1-2名优秀工作人员,在专门领导机构和乙方的指导下协助乙方开展工作;9.乙方工作人员的住宿费、用餐及往返大交通(实习生除外)由乙方负责,当地用车由甲方提供;10、乙方工作人员在市区外作业踏勘、考察和收集资料工作期间,甲方应配合乙方收集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派熟悉情况的人员陪同;11.依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甲方的配合下,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第2页共5页2.根据甲方咨询服务需要,乙方有权了解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财务、生产、销售、投资、规划、重大经营决策等经营管理情况:3.乙方在提供咨询服务过程中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所需的资料;4.乙方在提供咨询服务过程中有到现场访谈、勘察的权利;5.乙方在提供咨询服务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的与本服务相关的问题进行核对和查问;6.乙方在我国现行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遵循诚实、勤勉、尽职的原则,按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7.服务形式根据甲方需要而定,乙方可以为甲方提供书面的咨询服务方案、建议、报告、信息服务等,也可以为甲方提供现场咨询服务等形式的咨询服务;8.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乙方通过其他渠道无妨获得且尚未进入公共信息领域的材料与文件。9.依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咨询服务费用。第四条咨询服务费用本合同项下咨询服务费用为人民币598900.00元(大写金额:人民币伍拾玖万捌仟佰元整。甲方应当按照以下分期方式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签订合同时,甲方支付总费用的50%,既人民币299450.00元(大写金额:贰拾玖万玖仟肆佰伍拾元整),提交运营表格后支付总费用的30%,既人民币179670.00元(大写金额:壹拾柒万玖仟陆佰柒拾元整),专家驻场到期后支付剩余的20%,既人民币119780.00元(大写金额:同壹拾壹万玖仟柒佰捌拾元整)。5062每笔付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正规服务费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第3页共5页付款。咨询服务费用应付至乙方以下账户:名称:闪蒙古正圣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账号:15050168743700000179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路支行第五条免责条款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接收或不能正常接收乙方发送的咨询服务方案、建议、报告、信息服务等书面材料,乙方不承担责任;由于政策变化原因(如:中断申报等)或不可抗力所造成的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因此而导致服务不能,未开始服务的事项提供服务时间可以顺延,最晚不超过2021年12月31日。如因为甲方硬件施工拖延和天气、政策干预等人力不可抗因素导致咨询服务工作拖延,滞后,不能如期完成,乙方不承担责任。第六条合同效力与变更1.本合同生效后,除双方另行商定并达成书面协议或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2.本合同的变更,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均需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并以书面方式做出;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的约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则以补充协议为准。第七条声明条款甲乙双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1006021第八条条争议处理第4页共5页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应通过气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二致的,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附则1.本合同经甲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有叁份,乙方执有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陈巴尔虎旗文化旅游广电局委托人:护打2020年9月22日乙方:内蒙古正圣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委托人:列伟东202年9月22日心第5页共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旅游景区建设 培训指导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