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污水建设 好氧+多级滤床 AAO+多级滤床 生物滤池采购合同公告(常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常山县民防局)2023)



一、合同编号:11N00262401X20234801

二、合同名称:常山县农村污水建设项目-芳村镇、何家乡、新昌乡设备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CSLT-GK-2023032
四、项目名称:常山县农村污水建设项目-芳村镇、何家乡、新昌乡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常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常山
联系方式:0570-5896952
供应商(乙方):浙江正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康阳大道17号
联系方式:1385755821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循环生物滤池(75t) 数量:1.00 单价(元):5278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规格型号: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循环生物滤池(50t) 数量:1.00 单价(元):40965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规格型号: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三 主要标的名称:其余设备 数量:1.00 单价(元):27747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规格型号: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371215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见合同附件,见合同附件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2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常山二标合同.pdf

常山县农村污水建设项目-何家乡、新昌乡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常山县农村污水建设项目-何家乡、新昌乡设备采购合同一、通用条款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常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中标方):浙江正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丙方(施工总包单位):浙江常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货物和服务的名称、技术规范和数量应与招标文件及乙方提供的规格性能偏离表相一致。2.货物和服务的质量、技术标准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质量、技术标准如在招标文件中无相应说明,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国标或专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3.专利权乙方应承诺保护甲方在使用合同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由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4.风险责任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5.无瑕疵条款乙方在交付货物和服务后发现有瑕疵或漏项的,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6.合同转让和分包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路灯安装工程分包应具备所需要的相应资质,同时分包单位必须经甲方书面审批同意后方可接受分包。7.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5年。(自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8.不可抗力事件处理8.1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8.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8.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9.违约责任9.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该批次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9.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9.3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完成供货并按照土建施工进度完成设备安装,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完成安装调试工作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完成安装调试工作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的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9.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完成安装工作的,按乙方逾期完工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9.5乙方未按照合同要求建立项目部,设置运维平台,并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经两次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值的百分之五的违约金。10.争议的解决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常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专用条款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名称:常山县农村污水建设项目-何家乡、新昌乡设备采购项目编号:CSLT-GK-2023032)项目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调一致,订立本采购合同。11.合同文件11.1本合同书11.2中标通知书11.3中标人投标文件11.4变更补充文件11.5招标文件11.6标准、规范、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11.7其他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顺序为准。12.本合同成交折扣率为50%,即实际费用为总价乘以成交折扣率后总价取整,数量按实际结算。序号吨位(T)价格(元)单投标折折后单价(元)1好氧+多级滤床(10t)99061.00位扣率(%)49530.502好氧+多级滤床(15t)142790.0071395.003好氧+多级滤床(20t)152790.0076395.004好氧+多级滤床(25t)167012.0083506.005好氧+多级滤床(30t)186917.0093458.506好氧+多级滤床(35t)208026.00104013.007好氧+多级滤床(40t)248026.00124013.008好氧+多级滤床(45t)263534.00131767.009好氧+多级滤床(50t)303534.00151767.0010好氧+多级滤床(100t)522267.00261133.5011AAO+多级滤床(35t)552477.00276238.5012AAO+多级滤床(75t)966211.00483105.5013生物滤池(5t)385600.00192800.0014一体化AAO(10t)195000.0097500.0015一体化AAO(15t)311400.00台50%155700.0016一体化AAO(20t)311400.00155700.0017一体化AAO(25t)325700.00162850.0018一体化AAO(30t)356617.00178308.5019一体化AAO(35t)389000.00194500.0020一体化AAO(45t)408599.00204299.5021一体化AAO(50t)468887.00234443.5022一体化AAO(90t)587500.00293750.0023循环生物滤池(30t)472100.00236050.0025循环生物滤池(40t)696000.00348000.0026循环生物滤池(45t)696000.00348000.0027循环生物滤池(50t)819300.00409650.0028循环生物滤池(75t)1055600.00527800.0029终端改泵站192500.0096250.0030新增泵站50000.0025000.00以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仓储、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污水检测费、污泥清理及运输费、培训、维护、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乙方必须提供通过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的设备并提供检测报告。13.安装调试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13.1安装调试期: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13.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14.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14.1开箱检验时双方皆应派员参加,验收合格后即时签署《货物验收单》。14.2验收标准:(1)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随箱的技术资料;(2)乙方保证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98%(百分之九十八)。14.3产品到达现场后,乙方派人到现场与甲方一起检验,按供货范围清单验收,并由乙方人员将产品合格证、说明书、检验报告等所有资料交至甲方指定人员。产品若有短少或损坏,乙方应立即补足或更换全新同规格产品,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14.4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是清晰的、正确的、完整的。甲方在清点时如发现缺失,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予以补足。14.5在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三十日内,如果甲方发现货物内在的、非显而易见的损坏,或者货物的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者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甲方应在发现该情况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14.6甲方应将货物验收单同发票一起入账,作为甲方执行了政府采购的凭证。14.7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设备罐体须使用全新原料生产,按照投标文件中响应的罐体技术参数以及投标时提供的样品进性对比抽检,若检测不合格(包括外观检查),乙方须立即更换产品,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若同一个点位连续两次所送罐体材质性能不达标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须承担因此造成一切损失。14.8甲方认为如有必要在产品制造过程中派人到生产厂进行监制,或在产品发货前派人赴生产厂进行预验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并对监制或预验收工作提供方便。14.9乙方提供设备的符合以下处理标准:DB33/T1199-202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技术规程》、处理规模>5m3/d的出水水质符合《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2021一级标准;处理规模≤5m3/d的出水水质符合《农村生活污水户用处理设备水污染物排放要求》DB33/T2377-2021的表2要求。15.设备包装及运输15.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5.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5.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5.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5.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15.6包装15.6.1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上,明显地标注下列标记:收货人产品名称合同号产品目号和箱号到达站或到货地点外形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15.6.2不包装的金属结构件应将唛头标签系牢在结构件上。15.6.3乙方应根据设备特点,在包装箱上标明“小心轻放”、“请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吊装标记。1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6.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16.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48小时内维修完毕。16.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6.4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为5年,自甲方在验收报告上签署“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设备,终身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16.5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6.5.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16.5.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16.6乙方必须在本地设置项目部,项目部地址:常山。常驻人员5人,运维车辆2辆,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金柏仁;安装人员1人:顾海尧;电工2人:徐锦张立峰;平台管理人员1人:夏佳威。(以上人员变更需经甲方同意后进行变更,变更后人员须具有相等资质)乙方人员在甲方现场,应遵守甲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若因未遵守相关规定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16.7乙方具有专门的运维平台,与甲方的监管平台做到无缝对接,对接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17.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18.验收及调试18.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七个工作日内验收。18.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18.3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18.4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18.5乙方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后,确保设备能正常运行,按照出水标准要求,试运行一段时间后(从设备正常运行起之日计算最低不得少于3个月),上报甲方开始水质验收,每半个月检测一次,不得少于6次,由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出水水质检测,在3个月内须通过验收。验收以每半月一次(下雨等特殊情况顺延),须连续3次出水检测合格后方可认定为验收合格。从第一次检测开始6个月内,因设备自身原因未通过验收的每一台设备须支付违约金50000元,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从第一次检测开始12个月内,因设备自身原因仍未通过验收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验收未合格设备已支付全部货款和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19.合同价款与支付19.1合同价款(1)本合同暂计总价为叁佰柒拾壹万贰仟壹佰伍拾元,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2)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成本合同所发生的材料费、装卸运输费、安装费、税款、保管费、质保金在质保期内所产生的财务成本费,质保期内售后服务及与该项目有关的项目措施费等应视为本合同综合单价。(3)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方式,不得因设计变化、供货数量增减等而调整综合单价。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除不可抗力外,其他因素均包括在风险因素之内。19.2货款的支付19.2.1按每批次货物到位[须提供处理罐(一体化设施)还应具备产品标准、法定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包含单独产品和整体)]安装后支付货物总额的50%,调试运行三个月且水质合格后经采购单位验收《全部合格后支付至剩余款项《按每批次货物金额结算)。19.2.2常山县农村污水建设项目-芳村镇、何家乡、新昌乡施工总包单位是浙江常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财政拨款程序要求,款项由财政局拨款至总包单位,总包单位收款后14个工作日内必须把货物款支付给货物供应商19.2.3在第一笔货物款到位后,乙方向浙江常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支付1.5%总承包服务费,由丙方直接在货物款中子以扣除。19.2.4为履行本合同所办理履约保函、保险等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在合同签订前由乙方向丙方支付。若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未完整履行合同义务,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由丙方代为偿还相应损失后,丙方可向乙方追偿相关损失。19.2.5本合同内标的物不收取质量保修金,主合同内涉及该部分工程量的质量保证金亦不收取。20.合同的生效及其他20.1如需调整完善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调整完善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0.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20.3本合同经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常山县财政局备案后生效(合同备案前必须公示)。20.4本合同正本壹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办各执壹份。以下无正文!签字页:甲方(公章):常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公章):浙江正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常山县天马街道梅园小区建设局大楼地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0570-5896952,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账号:,账号:002077934800010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丙方(公章):浙江常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签字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污水建设 好氧+多级滤床 AAO+多级滤床 生物滤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