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编制费采购合同公告(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3年规划编制费项目(规划编制类项目-荆州市中心城区详细规划专题研究及评估专项规划)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Z-2023-119-X009
二、合同名称:2023年规划编制费项目(规划编制类项目-荆州市中心城区详细规划专题研究及评估专项规划)
三、项目编号:JZSJ-202311-FS013
四、项目名称:2023年规划编制费项目(规划编制类项目-荆州市中心城区详细规划专题研究及评估专项规划)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2、地址:荆州市沙市区江津西路228号
3、联系方式:18908616006
4、供应商(乙方):荆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5、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塔桥路20号
6、联系方式:13872395754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C19990000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4、主要标的单价:906000.0000元
5、合同金额:90.6(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03月03日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00-2023-02012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12-2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12-20
九、其他补充事宜:
荆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体:湖北省空间规划研究院、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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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规划编制费项目(规划编制类项目-荆州市中心城区详细规划专题研究及评估专项规划).pdf
合同登记编号:Z-2023-119-X009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2023年规划编制费项目(规划编制类项目—荆州市中心城区详细规划专题研究及评估专项规划)甲方: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一:荆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乙方二:湖北省空间规划研究院乙方三: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地点: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日期:2023年12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调,就甲方委托乙方负贵22023年规划编制费项目(规划编制类项目-荆州市中心城区详细规划专题研究及评估专项规划)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规划设计范围、内容及规划成果要求60一、项目概况1.规划背景及目的正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要求,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荆州市拟开展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原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详细规划”)的评估及研究,指导和规范荆州市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修改、完善等相关工作。二、编制内容要求本次编制内容包含二方面工作,形成二部分成果。1、成果一:结合国家相关政策及荆州市历年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开展详细规划评估研究,形成荆州市中心城区详细规划评估研究专题报告。专题报告包含的内容应包含如下。1)现状研判对收集资料进行梳理并开展实地调研,从详细规划编制审批、修改维护、实施监管、“一张图”系统建设及数据汇交等角度进行梳理,总结开展详细规划评估可能出现的困难及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优化思路与措施。2)专题主要内容及结论根据国家、省关于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意见,结合湖北省和荆州市两级详细规划调研成果,研究详细规划评估的对象、程序、内容、成果程序,提出具有普适性的详细规划评估办法,明确评估方法、评估内容、评估标准、具体流程和成果形式。2、成果二:详规单元评估报告。根据专题研究成果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详规单元划分、开展荆州市详细规划评估工作,本次评估拟开展中心城区30个详规单元的评估工作。评估的内容应包含文本、图集、矢量数据库及必要的说明(按单元分)。主要内容包含如下。1)按照专题研究成果,提出专门的评估因子,将详规单元从符合性、适应性、支撑性、实施性进行评价:2)针对各因子评价结果,进行总体评估,提出控规单元下一步措施如适用、不适用等。2.承担方分工说明1)荆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单元评估部分,湖北省空间规划研究院、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专题研究部分。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荆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单元评估部分,两单位工作量的比例分别为60%和40%,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配合湖北省空间规划研究院负责本项目全部的专题研究部分,两单位工作量比例分别为20%和80%。第二条乙方的工作时间节点安排所有成果自合同签订起75日历天完成。如乙方因遇到不可控因素造成工作延迟,则其后的设计进度由双方协商确定安排。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方式(一)本项目报酬本项目设计费总价为:人民币玖拾万陆仟元整(¥906000.00),含专家评审费(由乙方承担)。其中评估专项规划设计费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专题研究设计费为:人民币叁拾万陆仟元整(¥306000.00)。(二)支付方式:甲方按约定的项目进度及比例,分别向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支付费用。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应向甲方提交等额完税发票。(三)各分项价格(支付明细详见下表):本项目支付方式分为三次,第一次付费人民币叁拾陆万贰仟肆佰元整(¥362400.00);第二次付费人民币贰拾柒万壹仟捌佰元整(¥271800.00);第三次付费人民币贰拾柒万壹仟捌佰元整(¥271800.00)。单元评估单元评估单元评估单元评估单元评估单元评估单元评估付费次序占合同金额(%)乙方一金额(万元)乙方三金额(万元)付费时间付费时间第一次付费40%14.49.6签订本合同后,七日内签订本合同后,七日内第二次付费30%10.87.2提交方案后,七日内提交方案后,七日内第三次付费30%10.87.2提交成果后,七日内提交成果后,七日内小计36.024.0专题研究专题研究专题研究专题研究专题研究专题研究专题研究付费次序占合同金额(%)乙方二金额(万元)乙方二金额(万元)乙方三金额(万元)乙方三金额(万元)乙方三金额(万元)付费时间付费时间第一次付费40%9.89.82.442.442.44签订本合同后,七日内签订本合同后,七日内第二次付费30%7.347.341.841.841.84提交方案后,七日内提交方案后,七日内第三次付费30%7.347.341.841.841.84提交成果后,七日内提交成果后,七日内小计24.4824.486.126.126.121第四条成果权属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等。如乙方提供的服务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2、甲方在支付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后,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应严格遵照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研讨会、专家评审会和规委会的书面意见,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技术范围内按整改意见书的合理要求限期整A改。(2)甲方有权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权利和义务。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并及时配合处理。(3)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并按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研讨会、专家评审会和规委会的书面意见在合同约定的技术范围内限期整改。(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贵任。第六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双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守约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知识产权成果泄露、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导致的守约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违约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时,不退还委托方已付的第一阶段费用: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方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支付全部设计费。84、委托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委托方。5、设计方对规划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事故,损失严重的,设计方向委托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由于设计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6.三个乙方各自负责部分的违约责任应由相应乙方单位承担,与其他乙方单位无关。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解决未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八条附则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当事人双方另行友好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本合同及附件一式12份,甲方执3份,乙方一执3份,乙方二执3份,乙方三执3份。5、本合同的乙方均指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6、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违约金和赔偿金总额以其各自已收到的报酬为限。(以下内容无正文)委托人(甲方):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银行帐号:乙方一:荆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湖北荆州农商银行沙北支行银行帐号:82010000000653592乙方二:湖北省空空间规划研究院十00120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梅苑支行银行帐号:557381440531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杰兴(盖章)春S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安支行银行帐号:337050100100072599联合体协议书牵头人名称:荆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法定代表人:司永华法定住所:荆州市沙市区塔桥路20号成员二名称:湖北省空间规划研究院法定代表人:张琳法定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一路50号成员三名称: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春杰法定住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39号新城市大厦10楼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荆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湖北省空间规划研究院、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2023年规划编制费项目(规划编制类项目-荆州市中心城区详细规划专题研究及评估专项规划)标段/包(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荆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荆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湖北省空间规划研究院、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服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台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荆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单元评估部分,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配合湖北省空间规划研究院负责本项目的专题研究部分。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荆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单元评估部分的比例分别为60%和40%,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配合湖北省空间规划研究院负责本项目的专题研究部分,比例分别为20%和80%。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8.本协议书一式肆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荆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单位章长村成员二名称:湖北省空间规划研究院(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依代理人成员三名称: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注代理人签字)2023年12月1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规划编制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