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便携式中医舌脉象仪采购合同公告(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2023)



一、合同编号:11N470032824202320601 

二、合同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便携式中医舌脉象仪合同  
三、项目编号:0625-23215F98 
四、项目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便携式中医舌脉象仪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地      址:潮王路318号
   联系方式:0571-85267047 
   供应商(乙方):杭州求是创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9号3幢4楼410-2室 
   联系方式:1886810041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便携式中医舌脉象仪    数量:1.00     单价(元):29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上海道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规格型号:DS01-C + DS01-G  

    2.合同金额(元):29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合同签订后30天内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2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便携式中医舌脉象仪合同2023.12.20.pdf

便携式中医舌脉象仪合同2023.12.20.pdf

便携式中医舌脉象仪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采购单位(甲方):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供货方(乙方):杭州求是创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编号为(0625-23215F98)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甲、乙方双方签订的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会议纪要、本合同以及所有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上述文件的附件、附录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关于质量、服务的约定若有矛盾的,以标准高者为准。、货物内容及合同价格序号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1便携式中医舌脉象仪详见配置清单套1290000290000总价大写:贰拾玖万元整小写:¥290000大写:贰拾玖万元整小写:¥290000大写:贰拾玖万元整小写:¥290000大写:贰拾玖万元整小写:¥290000大写:贰拾玖万元整小写:¥290000大写:贰拾玖万元整小写:¥290000注:以上合同总价包含货物到达用户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开发费、设备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二、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采购产品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三、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系统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四、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系统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托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转包或分包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30%的违约责任。六、质保期货物质保期36个月(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验收合格之日以甲方验收报告上的日期为准)。七、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2、交货方式: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并进行安装、系统调试。3、交货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八、货款支付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70%的预付款(金额大写:贰拾万叁仟元整),乙方向甲方开具收据。设备到货、安装、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全额发票,甲方收到发票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九、保修与售后服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乙方提供的货物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或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负责免费更换。2、上述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免费保修,在接到甲方维修要求后的响应时间应小于0.5小时,并在12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医院现场实施维修(包括节假日)。如需更换零配件,乙方需在48小时内将零配件送至维修现场。超过质保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质保期内每年故障率不得超过14天,如开机率达不到要求,每超过1天质保期相应延长10天。维修热线:400-088-1900。4、乙方及时免费提供合同货物的技术支持服务、软件的升级,免费提供合同货物新功能和临床应用的资料。十一、调试和验收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验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乙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如需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如需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十二、货物包装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十三、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5%】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5】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2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交的系统、设备及其对应的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或再次交付的系统、设备、产品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30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项目采购协议或入围承诺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前述各项文件之间约定不一致的,除了质量、服务标准之外应以最新签署的文件内容为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附件设备配置清单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乙方(盖章):杭州求是创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9号3幢4楼410-2室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西溪支行账号:账号:3301040160017134431签订日期:2023年12月19日签订日期:2023年12月1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便携式中医舌脉象仪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