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辅助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余姚市小曹娥镇人民政府2023)



一、合同编号:11N00297539720235401 

二、合同名称:小曹娥镇交通安全辅助管理(铁骑)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NBSFCG-2023-094 
四、项目名称:小曹娥镇交通安全辅助管理(铁骑)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余姚市小曹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小曹娥镇朗夹路89-1号
   联系方式:0574-62083607 
   供应商(乙方):宁波利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余姚市新建北路62号文山创意广场2号楼西101室 
   联系方式:1375749936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小曹娥镇交通安全辅助管理(铁骑)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7884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且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7884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2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小曹娥合同.pdf

小曹娥镇交通安全辅助管理(铁骑)服务采购项目合同甲方:余姚市小曹娥镇人民政府乙方:宁波利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署日期:2023年12月13日签署地点:余姚市1政府采购合同文本项目编号:NBSFCG-2023-094项目名称:小曹娥镇交通安全辅助管理(铁骑)服务采购项目甲方(采购人):余姚市小曹娥镇人民政府乙方(供应商):宁波利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小曹娥镇交通安全辅助管理(铁骑)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碳商的采购结果,签署本合同。一、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另附)及乙方的投标承诺;服务内容:小曹娥镇交通安全辅助管理(铁骑)服务。二、合同金额: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贰拾陆万贰仟捌佰元整/壹年,(¥262800元/年)(详见成交通知书)。2.若初次报价与最终报价不一致的,固定完全单价按(中标价/初次报价)同比例下浮。本项目凌工结算审定价小于预算价时,按变更后竣工结算审定价结算;当本项目竣工结算审定价大于预算价时,该项目凌工结算价则按预算价进行结算。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完全单价(最终结算数量按实,单价按成交价),不因有关造价文件变动、市场材料价格变化、政策性文件调整等原因进行调整。3、如成交供应商在承包服务期内发生安全事故、刑事案件或根据考核细则触发终止合同的条款,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考核细则扣除部分金额。4、合同价中包含以下支出:①包括人员工资、补贴福利、社会保险、人身保险、利润、税金,管理费等一切费用。办公场地,车辆、装备、食宿由乙方自行解决;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齐全的)技术资料(具体按甲方要求);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产权及保密约定24.1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4.2资料使用和管理;4.2.1甲方提供的既有资料只能用于本合同约定的项目,不得扩展到其他项目或其它单位。项目完成后,相关数据应交回甲方。乙方对甲方所提供资料的使用权在合同项目完成后自行终止;4.2.2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要求,承担对相关资料保密的法律义务。五、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履约保证金)六、转包或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当分包金额占到合同金额的100%时视为转包。2.本项目允许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允许小微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七、合同履行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且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本年度合同时间即2023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2日止)八、款项支付及结算办法:(1)款项支付:1、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40%(大写金额:元)作为预付款,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预付款等额且有效期内的银行保函、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未提供保函的,视同其放弃项目预付款的支付;2、剩余合同金额的60%按季度平均支付,服务费通过每月考核按季度结算支付方式(扣除该季度中3个月考核罚款的总和)。每次支付款项时均需提供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有效票据。特别说明:如甲方在合同期内遇特殊情况需要取消个别岗位,则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该相应岗位取消人员的所有费用在服务费支付时扣除。(2)结算方式:结算金额=人员综合包干单价×实际上岗人数交通安全辅助人员基本工资元/年/人次(含个人社保),另加各类补贴不得低于/3年/人次,公司承担部分社保按人社部门规定交纳。特别说明:余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按月考核一次,余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考核(考核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优秀:考核分数W90分时,月服务费=全额拨付;良好:90不合格:考核分数累计3个月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每季度服务费=3个月服务费的总和(扣除该季度中3个月考核罚款的总和);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0.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10.2如因乙方工作失误或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而造成损失的,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还需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经甲方指出后仍未有改进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按乙方违约处理。十一、违约责任:11.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对应合同款项的5%作为违约金。11.2甲方无故逾期考核或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1.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按10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5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且不予支付剩余款项。11.4在合同期内,如因乙方退出承包的,甲方在终止合同的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且不予支付剩余款项。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终止。4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特别约定:13.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方式产生,合同双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当出现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止或者终止履行合同情形,双方应当严格执行。十四、争议解决办法: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5.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澄清、修改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15.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5.3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有阳甲方(盖章):余姚市小曹娥镇人民政府乙方(盖章):宁波利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车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签字):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0574-62770110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宁波余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区支行帐号:帐号:201000225334497地址:地址:签订地点:签订时间:2023年12月13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通安全辅助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