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房风貌管控和提升项目二期工程预算造价咨询服务 农房风貌管控和提升项目 农房风貌管控和提升 工程预算造价咨询采购合同公告(高州市分界镇东方村民委员会2023)
高州市分界镇东方村委会农房风貌管控和提升项目二期工程预算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高州市分界镇东方村委会农房风貌管控和提升项目二期工程预算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09817730966652311290979
项目业主:
高州市分界镇东方村民委员会
服务机构:
广东中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高州市分界镇东方村委会农房风貌管控和提升项目二期工程预算造价咨询服务
合同编号:
4409817730966652311290979
合同总金额:
¥1,6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3年12月08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3年12月08日至2023年12月11日
服务内容:
工程预算造价咨询
合同附件
东方合同(中水).pdf
高州市分界镇东方村民委员会 2023年12月20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项目名称:高州市分界镇东方村委会农房风貌管控和提升项目二期工程预算造价咨询委托人:高州市分界镇东方村民委员会咨询人:广东中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日期:22023年12月8日协议书高州市分界镇东方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委托人)与广东中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项目名称:高州市分界镇东方村委会农房风貌管控和提升项目二期工程预算造价咨询。2.服务类别:B类:预算编制第二条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第三条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第四条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第五条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第六条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2023年12月9日开始实施,至委托人向咨询人支付清酬金日终结。第七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各执两份。第八条本合同款项须划入如下银行账户:开户单位名称:广东中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高州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高州支行银行账号:44050169101809018891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2023年12月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房风貌管控和提升项目二期工程预算造价咨询服务 农房风貌管控和提升项目 农房风貌管控和提升 工程预算造价咨询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