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凭祥市水利局2023)
一、合同编号:11N00772302520232001
二、合同名称:凭祥市板召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合同
三、项目编号:CZZC2023-C2-80017-GXBZ
四、项目名称:凭祥市板召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凭祥市水利局
地 址:凭祥市南大路1支4号
联系方式:0771-8523181
供应商(乙方):广西源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流市北流镇(建设局西侧)
联系方式:1397758085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凭祥市板召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数量:1.00 单价(元):2212811.75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凭祥市板召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加固坝体采用高压旋喷防渗灌浆总深度约 1161.30m,坝基及两坝肩帷幕灌浆总深度约960.70m,坝顶路面采用 C25混凝土硬化,面积约256 m。左坝端新建管理房房 123 m,坝顶及两侧增设太阳能路灯共 10 盏,两坝端及坝体增设变形校核工作基点 4个,观测点4个。拆除下游坝脚排水棱体,新建干砌石排水棱体长约 21m,新建右坝肩排水沟 68m,硬化左坝肩地坪 施工工期:10个月项目经理:陈霞执业证书信息:桂 245171900042
2.合同金额(元):2212811.75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2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 凭祥市板召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源辉(3).pdf
凭祥市板召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凭祥市水利局承包人:广西源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凭祥市水利局承包人(全称):广西源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凭祥市板召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工程地点:凭祥市境内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凭祥市板召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加固坝体采用高压旋喷防渗灌浆总深度约1161.30m,坝基及两坝肩帷幕灌浆总深度约960.70m,坝顶路面采用C25混凝土硬化,面积约256m。左坝端新建管理房123m,坝顶及两侧增设太阳能路灯共10盏,两坝端及坝体增设变形校核工作基点4个,观测点4个。拆除下游坝脚排水棱体,新建干砌石排水棱体长约21m,新建右坝肩排水沟68m,硬化左坝肩地坪360m”。泄槽段局部边墙加高,拆除溢洪道泄槽段右岸边墙损坏的抹面后重新抹面,砖砌圆形污水检查井2座、砖砌化粪池1座。接引0.4kV输电线路800m,从库区上游现有水源接dn32镀锌钢管长度约1000m以及施工便道工程等。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6、承包范围:甲乙双方就凭祥市板召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施工事宜中,由甲方负责购买施工所需的部分辅助原材料;为使项目施工顺利进行,甲方提供部分施工用水、用电及解决材料堆放的问题。乙方包工及工程主要材料及机械设备。7、承包方式:单价承包。8、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桂国税发[2016]147号文件,本项目符合甲供材料简易计税方式。二、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23年12月20日。竣工日期:2024年10月19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0个月。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贰拾壹万贰仟捌佰壹拾壹元柒角伍分(¥2212811.75元(含税金);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陈霞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7)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9)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证明。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3年12月19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凭祥市水利局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贰份。发包人:凭祥市水利局(公章)承包人:广西源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450704MA5NAK9L5R地址:凭祥市南大路1支4号,地址:北流市北流镇新松路(建设局西侧)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37499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陈林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771-8523181,电话:0775-6331943传真:,传真:0775-6331943电子信箱:,电子信箱:gxyh6331943@163.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流一环西路支行账号:,账号:45050166414400000139发包人:凭祥市水利局(公章)承包人:广西源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450704MA5NAK9L5R地址:凭祥市南大路1支4号地址:北流市北流镇新松路(建设局西侧)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37499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陈林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771-8523181电话:0775-6331943传真:传真:0775-6331943电子信箱:电子信箱:gxyh6331943@163.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流一环西路支行账号:账号:45050166414400000139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合同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安全生产合同、廉政合同。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的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规章。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的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规章。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其他合同文件;(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9)/;(1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及《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854~50862-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修订本)。说明:(6)、(7)、(8)、(9)填空内容分别限于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其他合同文件四者之一,其优先顺序可根据采取的不同合同方式由双方约定。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1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图纸资料。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及各项资源需要量的计划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壹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在承包人提供文件后三天内审定完毕。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业主所在单位;1.7.2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业主派驻现场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施工现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施工现场监理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或总监代表。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2)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及其调整办法:。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督促监理工程师按照监理合同办事;2、协调各有关单位工作;3、工程进度与工程量的确认;4、督促并控制好工程进度、质量、投资。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2.建筑物沿边向外100M以内的临时道路、水、电、管线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3.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与外市政道路接口的交通条件。组织承包人、设计、勘察和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向承包人提供一份地下管线资料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资料给承包人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1、完整准确的竣工图纸;2、竣工内业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图六套(要求计算机出图),其中原件五套,电子文件一套;竣工内业资料三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前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形式和电子文件(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承包人施工时必须与电信、广电、给水、电力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2)承包人在施工时,必须全面协调好与周边环境关系,施工时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未处理好周边环境关系而导致工程停工的,发包人将不承担由此引出的工期延误及其他工程费用损失。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陈霞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桂24517190004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桂水安B20210000224联系电话:0775-6331943电子信箱:gxyh6331943@163.com通信地址:北流市北流镇新松路(建设局西侧)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业主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承包人接到发包人通知后及时调回。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包人投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并在2023年12月日前到任。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竣工证明材料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未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施工期间承包人不准擅自更换项目经理。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未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施工期间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格式见合同附件1)的期限: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工期间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经发现不及时调回的,或虽然批准调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而不影响施工进度和质量的,承包人每次按本合同的通用条款“16.2.1”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工期间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经发现不及时调回的,或虽然批准调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而不影响施工进度和质量的,承包人每次按本合同的通用条款“16.2.1”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不超过5天的,应报监理人同意并通报发包人;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超过5天的,应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监理人或发包人的同意。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实行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实行分包。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1)除前款约定的分包内容外,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以将其他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但分包人应当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的分包请求和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2)在相关分包合同签订并报送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7天内,承包人应当将一份副本提交给监理人,承包人应保障分包工作不得再次分包。(3)未经承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承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4)承包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①个人承包工程,包括本人单位及外单位人员承包,发包人不承认其个人拥有任何资质等级及营业许可资格。②几个人联合承包工程,就地组织暗分包队伍,不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技术、机械能力,被发包人判定为没有能力履行的承包人。③就地转包全部的工程,以谋取高额转让费、管理费的承包人。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7)在合同履行期内,承包人逾期交付施工成果超过60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按本合同总价款(20%)违约金的承担违约责任。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2)向项目实施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21.1凡进入本工程工作的妇女应持有计生证、否则不准安排工作,禁止使用童工。附件附件1: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2: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1: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计划进场时间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陈霞项目经理工程师开工前3天内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陈昱帆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开工前3天内造价管理胡彩华造价管理员/开工前3天内黄柯铭质量管理员/开工前3天内质量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陈新丽材料管理员/开工前3天内施工管理覃秋花施工管理员/开工前3天内陈玉广安全管理员/开工前3天内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附件2: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生产能力备注1.卷扬机5T4南宁2020年17良好/2.电渣压力焊MH-362上海2021年50*2良好/3.交流电焊机BX3-3002桂林2021年36良好/4.直流电焊机JKS-2502广西2021年28良好/5.插入式振动器H26X4桂林2021年1.1良好/6.红岩自卸汽车12T5重庆2019年国50良好/7.挖掘机斗容1m³桂林2020年30良好/8.推土机75kw重庆2020年20良好/9.拖拉机75kw桂林2020年20良好/10.压路机12T重庆2020年70良好/11.发电机组/2柳州2021年125良好/12.水泵75kw柳州2021年100良好/13.强制式砼搅拌机JC-3504成都2020年15良好/14.砂浆机HPB4柳州2020年20良好/15.钢筋冷拉机JJK-54上海2021年/良好/16.平刨机MB5043广西2023年3良好/17.截料机YEL-124广西2020年5良好/18.圆盘锯/3广西2023年2良好/19.铝合金制安机械/4重庆2020年/良好/20.割管机15~75mm3广州2020年/良好/21.电动套丝机50~100mm3长沙2021年2.1良好/22.弯管机S20-403青岛2021年1.2良好/23.砂轮切割机220V5苏州2021年/良好/24.电钻/4重庆2022年0.5良好/25.电锤/4天津2022年0.52良好/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凭祥市水利局承包人(全称):广西源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保证凭祥市板召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合同及施工图纸所包括的工程。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在承包人承包范围内,属承包人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承包人承担保修责任。二、质量保修期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装修工程为2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景观绿化工程管养期为1年;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质量保修期自本合同工程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工证书中写明的竣工日期起计算。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3.其他约定:/三、质量保修保质责任1.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质量保修责任2.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有关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2.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3.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四、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保修期内,如发生属承包人责任的质量问题,按本保修书第2.1款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主合同附件,正本和副本份数与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9.2条的约定相同,由总承包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发包人:凭祥市水利局(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凭祥市南大路1支4号日期:承包人:广西源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北流市北流镇新松路(建设局西侧)日期:廉政合同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凭祥市水利局(以下简称“甲方”)与总承包单位广西源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1.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监察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凭祥市板召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工程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及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甲方的义务(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甲方工作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乙方义务(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凭祥市板召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工程总承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8.本合同作为主合同附件,正本和副本份数与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9.2条的约定相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发包人:凭祥市水利局(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凭祥市南大路1支4号日期:承包人:广西源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北流市北流镇新松路(建设局西侧)日期:安全生产合同为在凭祥市板召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凭祥市水利局(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广西源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建筑工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项目经理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作为主合同附件,正本和副本份数与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相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发包人:凭祥市水利局(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凭祥市南大路1支4号日期:承包人:广西源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北流市北流镇新松路(建设局西侧)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