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驻看守所医务室采购合同公告(咸阳市杨陵区看守所2023)



一、合同编号:HT-杨凌示范区-2023-00029

二、合同名称:社会医疗机构驻看守所医务室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ZCSP-杨凌示范区-2023-00126

四、项目名称:社会医疗机构驻看守所医务室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咸阳市杨陵区看守所
地址:杨陵区滨河路东段
联系方式:87041240
供应商(乙方):杨陵康复医院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杨陵区公园路三号
联系方式:1509133452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看守所在押人员的医疗保障
1(项)
¥170,000.00
¥170,000.00
监测在押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提供医疗保障

合同金额: 17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18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2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Pic_0068.pdf
咸阳市杨陵区看守所
2023年12月20日

社会医疗机构驻看守所医务室采购项目服务合同甲方:咸阳市杨陵区看守所乙方:杨陵康复医院日期:二零二三年十二月甲方:咸阳市杨陵区看守所乙方:杨陵康复医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社会医疗机构驻看守所医务室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ZZB-2023-027)的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等有关规定,为确保甲方采购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原则下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内容:本项目为咸阳市杨陵区看守所社会医疗机构驻看守所医务室采购项目,主要目标为杨凌示范区公安局咸阳市杨陵区看守所在押人员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保障。详细服务内容如下:1、乙方需在看守所设置分支机构,并办理经营许可证,同时派驻两名专职医生和两名专职护士入住咸阳市杨陵区看守所上班。派驻的医生应为具有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及独立处方权的内科或者全科医师,并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且医德优良,过往无不良医疗记录。护士必须具有两年及以上从业经验,并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所有派驻至采购人的医生和护士均需提供相应且有效的《医师执业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其复印件交甲方保存。2、乙方负责甲方所内在押人员基本医疗服务,如常见的内外科疾病、慢性疾病、外伤清创缝合包扎、新犯收押人员体检及住院人员的病情了解等,健康咨询服务、传染病管理、突发事件急救、协助采购人建立健康档案管理等各项事务,并按照甲方相关规定建立完善各类医疗台账,包括病历、处方、巡诊记录、传染病记录、用药记录、外科处置记录、住院病犯记录、精神病犯记录、重点病犯记录、新犯收押体检记录等资料(所有与医疗服务相关的资料均应整洁、全面、规范,有迹可查)。3、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医疗服务时,应当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及诊疗护理规范,根据甲方看守所内在押人员病情做出相应治疗,派驻的医护人员应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审慎诊断,精准施治,及时救治。4、各班次至少安排一名专职医生和一名专职护士。班次内的医生需随时监测观察在押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并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确保在押人员身体状况良好,每班次至少进行一次巡诊,加强患病人员的管理和关注,做好相关记录。6、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健康知识宣传服务,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如遇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及重大疾病流行时,及时配合甲方进行消毒隔离、预防接种、医疗救治及预防保健知识培训等医疗保障服务。7、乙方不得将医疗服务转包给第三方经营,派驻的医师、护士等所有人员须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任何与派驻人员有关的意外,伤害,劳务纠纷,都需要乙方自行承担。8、工作期间,乙方分支机构派驻的医护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要求,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制度及保密规定。二、合同价款及结算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2.合同总价包括:本项目服务费用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绩效奖励,养老、医疗保险,补贴及服务过程中所需的其他相关费用,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垃圾处理费、设备维护费、管理费。3.合同金额:小写:17.00万元大写:壹拾柒万元整。4.付款时间:1.1医疗服务费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至乙方账户。1.2结算方式:银行转账。1.3结算单位:由甲方负责结算,乙方开具合同总价数的全额发票交甲方。三、履行期限、地点及方式:1.履行期限:1年,自2023年12月19日起至2024年12月18日止。2.地点:陕西省咸阳市咸阳市杨陵区看守所3.服务内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履行,满足甲方需求。四、其他要求1.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转让、分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2.医务室的业务用房、办公设施、水电等基础设施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医务室人员选派和药品、卫材、听诊器、血压计、处方、各种检查单、门诊日志等医疗物品的供给,药品、耗材的使用由甲方不定期监督。3.医院的药品、手术及其他治疗收入归乙方所有。4.乙方在服务方案中要注明各病种的治疗原则。5.乙方在所工作人员经双方同意政审合格后方能执证上岗,且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及预防保健知识培训等医疗保障服务。7、乙方不得将医疗服务转包给第三方经营,派驻的医师、护士等所有人员须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任何与派驻人员有关的意外,伤害,劳务纠纷,都需要乙方自行承担。8、工作期间,乙方分支机构派驻的医护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要求,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制度及保密规定。二、合同价款及结算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2.合同总价包括:本项目服务费用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绩效奖励,养老、医疗保险,补贴及服务过程中所需的其他相关费用,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垃圾处理费、设备维护费、管理费。3.合同金额:小写:17.00万元大写:壹拾柒万元整。4.付款时间:1.1医疗服务费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至乙方账户。1.2结算方式:银行转账。1.3结算单位:由甲方负责结算,乙方开具合同总价数的全额发票交甲方。三、履行期限、地点及方式:1.履行期限:1年,自2023年12月19日起至2024年12月18日止。2.地点:陕西省咸阳市咸阳市杨陵区看守所3.服务内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履行,满足甲方需求。四、其他要求1.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转让、分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2.医务室的业务用房、办公设施、水电等基础设施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医务室人员选派和药品、卫材、听诊器、血压计、处方、各种检查单、门诊日志等医疗物品的供给,药品、耗材的使用由甲方不定期监督。3.医院的药品、手术及其他治疗收入归乙方所有。4.乙方在服务方案中要注明各病种的治疗原则。5.乙方在所工作人员经双方同意政审合格后方能执证上岗,且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五、甲方的权力义务1.甲方提供必要、安全的工作条件,保障乙方人身安全。乙方在甲方工作地点进行诊疗活动,甲方按程序为乙方相关人员办理就餐卡,乙方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就餐,餐费自理。甲方除为每日值班人员提供住宿外,其余人员住宿由乙方自理。2.甲方现有设施设备要在合同列出清单,合同签订后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并负责保管维护,使用期间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合同期满后交回,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或修复;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在医疗管理过程中遵守监狱规定、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若因乙方发生违法行为可能造成甲方在行政、经济上的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若乙方收到甲方书面意见一个月内不能改正时,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同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4.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的设备、器材进行监督,防止设备出现人为损毁或丢失。5.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应做好的公共卫生、防疫保健、基本医疗服务等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6.甲方负责积极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协助乙方开展医疗活动。7.对医疗购买服务的考核细则由甲方制定并组织考核。8.甲方保证监狱医院的正常水电供应。六、乙方的权力与义务1.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各项医疗活动。把医疗服务放在首位,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杜绝医疗事故发生。2.接受甲方及当地行政部门的监督,若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行政及经济责任。3.接受甲方的监督,确保甲方资产得到合理有效的运用;4.保证所招聘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依法办理录用手续;依法承担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若产生劳动纠纷,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5.若遇重大灾害、传染病爆发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乙方有服从参与当地人民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应急救治工作的义务。6.乙方应遵守技术标准操作规范和甲方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岗位职责。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工作内容具有极高的专业性,因此有关医疗行为产生的后果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七、违约责任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2.乙方应严格按照谈判响应文件中拟派人员情况进行医务室人员配备,若未按谈判响应文件中拟派人员情况进行人员配备,即为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3.除非甲方书面要求更换派驻医师、护士,乙方不得自行更换医师、护士,如乙方因特殊原因必须更换,应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另需在正式更换前将拟派驻医师、护士的资格信息提交给甲方。4.任一方违反本合同前款各项条款的规定,即位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额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如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5.在服务期间内乙方未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且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经甲方要求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每推迟整改一日,需向向甲方赔付合同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五十。6.乙方在医疗管理服务期内因医疗纠纷、劳动争议、违规受罚,应及时向有关权力人支付理赔金、罚款。若因不及时支付造成甲方损失的,除归还赔偿甲方损失外,按赔偿金或罚款的每日千分之一交纳纳金。7.乙方派驻人员的医疗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甚至引发医疗事故的其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八、合同组成1.中标通知书2.合同文件3.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4.谈判文件5.谈判响应文件九、解决争议的方法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同意采用以下第(1)种争议解决方式:1.甲、乙双方均同意向(杨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甲、乙双方均同意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十、本合同终止情形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3.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将服务项目委托或转让给第三方的。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作为合同补充,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双方分别执三份。3.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签订地点为:杨陵区滨河路看守所。4.生效时间:2023年12月19日甲方名称(盖章):乙方名称(盖章)地址:杨陵区公园子运行地址:杨陵区滨河路看守所计到4元,代表人签字实:代表人(签字)P电话:09-68390695电话:87041240开户银行:工行物陵区支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帐号:26040150920015715帐号:10321082143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机构驻看守所医务室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