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电梯采购合同公告(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3)
一、合同编号:11N985004666202314002
二、合同名称:中国-东盟医疗保健合作中心(广西)电梯采购及安装合同分标2
三、项目编号:GXZC2023-G1-003685-CGZX
四、项目名称:中国-东盟医疗保健合作中心(广西)电梯采购及安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地 址:广西南宁市双拥路6号
联系方式:0771-5356589
供应商(乙方):广西玉林广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玉林市桂园开发区西八幢1号2楼(现麒麟里176号)
联系方式:1897866162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1、客梯 (供应电梯)HT1 数量:1.00 单价(元):38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日立规格型号:型号:MCA-630-CO105
主要标的名称:2、客梯 (供应电梯)HT2 数量:1.00 单价(元):393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日立规格型号:型号:MCA-630-CO105
主要标的名称:3、客梯 (手术专用供应梯)ZT1 数量:1.00 单价(元):254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日立规格型号:型号:LCA-630-2S90
主要标的名称:4、客梯 (手术专用供应梯)ZT2 数量:1.00 单价(元):267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日立规格型号:型号:LCA-630-2S90 贯通门
2.合同金额(元):1299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广西南宁市双拥路6号,自采购人通知供货之日起9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2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中国-东盟医疗保健合作中心(广西)电梯采购及安装分标2合同.pdf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合同名称:中国-东盟医疗保健合作中心(广西)电梯采购及安装合同编号:GXZC2023-G1-003685-CGZX-2采购单位(甲方):广西医科大学希附属医院住所:南行市双折路6出供应商(乙方):西2住所:2签订合同地点:签订合同时间:2023、12.20台同使用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共》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之件预定条款和二与供应商投标文件及其小,中心取方签汇本合同采购合同文本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采购单位(甲方)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计划号广西欧舍202-21273号供应商(乙方)教之的TAP限公司项目名称编号G2x2C4023-A-00368-662X签订地点南签订时间2023、(2.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供货一览表序号产品商标型号生产数单位单价金额名称品牌参数厂家量(元)(元)详细内容见“投标报价明细表”详细内容见“投标报价明细表”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德伯贰拾动万次任之整(小写)1899000.00元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德伯贰拾动万次任之整(小写)1899000.00元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条质量保证承诺相致。乙方提供的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然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第三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第四条包装和运输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2.货物的运输方式:乙方自定。由乙方负责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第五条交付和验收1.交付使用时间:按乙方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时间、地点:甲方指定地点1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到货后采购单位有权对产品技术参数聘请专家进行核查,若出现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采购单位将予以退货或换货,并将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并要求投标人赔偿相关损失。4.甲方应当在到货并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采购人委托本中心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简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简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五后日内及时予以解决第六条安装和培训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由甲方决定第七条售后服务、保修期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2.货物保修期:按乙方承诺,但是不得低于国家相关标准。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付件第八条付款方式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费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2.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完成付款审批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付预付款(合同总额的50%)。货到工地后,甲方完成付款审批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额的20%。安装检验合格后,乙方提供电梯的《电梯使用标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发票以及建设主管部门要求的所有验收资料给采购人,甲方审核无误,完成付款审批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额的100%。若乙方未按照要求完成验收并提供材料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剩余合同款第九条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乙方按合同金额的2%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或银行、担保机构出具的同等额度的履约保函,履约结束后,如无质量纠纷,三十个工作日内免息退回质保金(按合同约定被扣除的除外)。户名: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医科大支行账号:45001604560050501061第十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一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按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期限见《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各分标的要求)。在保2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零部件。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0.41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c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4.上述的货物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第十二条调试和验收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货并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力资负费费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检测相关费用由方承担。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第十三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初步验收合格后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3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_3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由乙方另行支付。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8.在履约保证金未清退前,因乙方违约责任产生的违约金及导致的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形则局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秘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联协,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六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标准对货物质量进行验收。货物符合国家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双方确认本合同落款通讯地址作为文书送达地址,该通讯地址适用于包括双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等阶段法律文书的送达。通讯地址需要变更时应当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因提供或者确认的通讯地址不准确、通讯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或受送达方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第十八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4第十九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投标函4.中标通知书5.其他约定附件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各一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备案甲方(章)附高医院2023年12月20日梯工程乙方(章)杨三林电棒Y203年12月1日通讯地址::南宁市双拥路地郴市核国开区场)法定代表人:法定美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775-26b6153电子邮箱:电子邮箱:Y2KLDT③163、com开户银行:中国老五银行险份所限公司开户银行:初林分行账号:账号:450J01bb04500000531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37000经办人:年月日经办人:年月日5合同附件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3、保修期责任:4、其他具体事项:甲方(章)科医年月日乙方(章)年月日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梯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