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援站及应急救援物资储备 人防设计采购合同公告(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



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消防救援站及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420806-2023-00027
二、合同名称: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消防救援站及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420806-2023-00027
四、项目名称: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消防救援站及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地址: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太子路1号
3、联系方式:0724-7418315
4、供应商(乙方):上海申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5、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场中路2028号中建幸福大厦2号楼401室
6、联系方式:189084****4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消防救援站及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采购项目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4、主要标的单价:480000.0000元
5、合同金额:48(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02月20日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806-2023-00027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12-2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12-21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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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站设计合同.pdf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消防救援站及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工程地点:湖北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合同编号:2023-GZ12-15发包人: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计人:上海申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313212月21日发包人: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计人:上海申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消防救援站及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设计工作,该项目建设地块位于湖北省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总用地面积11911.21m(约合17.87亩),规划总建筑面积5150m²;最终总建筑面积按政府审批通过的为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序号分项目名称设计阶段及内容设计阶段及内容设计阶段及内容设计阶段及内容总设计费(万元)备注序号分项目名称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后期服务总设计费(万元)备注救灾物资储备库、应急物资储备库,集森林防火、消防救援及预警指挥系统于一体的消防站1√√48总价包千说明消防等设施。通空调、消防、防雷、防排烟、节能设计、综合管线。设计。(4)以上价格均含税(税点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设计费为总包干价,配套建设消防出车广场、训练场地、停车场、道路、绿化、供配电、给排水(2)设计内容:建筑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结构、电气(强电、弱电预埋)、给水排水、暖(3)不包括设计内容:基坑支护、幕墙设计、钢结构设计、园林景观设计、人防设计、室内装修设计、二次机电设计、天然气(煤气)工程设计、VI设计、广告照明设计、模型以及本合同未明示的(1)设计费为总包干价,配套建设消防出车广场、训练场地、停车场、道路、绿化、供配电、给排水(2)设计内容:建筑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结构、电气(强电、弱电预埋)、给水排水、暖(3)不包括设计内容:基坑支护、幕墙设计、钢结构设计、园林景观设计、人防设计、室内装修设计、二次机电设计、天然气(煤气)工程设计、VI设计、广告照明设计、模型以及本合同未明示的(1)设计费为总包干价,配套建设消防出车广场、训练场地、停车场、道路、绿化、供配电、给排水(2)设计内容:建筑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结构、电气(强电、弱电预埋)、给水排水、暖(3)不包括设计内容:基坑支护、幕墙设计、钢结构设计、园林景观设计、人防设计、室内装修设计、二次机电设计、天然气(煤气)工程设计、VI设计、广告照明设计、模型以及本合同未明示的(1)设计费为总包干价,配套建设消防出车广场、训练场地、停车场、道路、绿化、供配电、给排水(2)设计内容:建筑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结构、电气(强电、弱电预埋)、给水排水、暖(3)不包括设计内容:基坑支护、幕墙设计、钢结构设计、园林景观设计、人防设计、室内装修设计、二次机电设计、天然气(煤气)工程设计、VI设计、广告照明设计、模型以及本合同未明示的2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发包人需向设计人提供以下设计基础资料,并对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须提供的资料包括:(部分资料若项目不需要可不提供)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资日期有关事宜1《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建设用地通知书》(含宗地图、总用地界址坐标及可建设用地界址坐标)1规划、方案设计开始前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及附图、附件(复印件)1规划、方案设计开始前3设计任务书(包含各功能用途配比指引)1规划、方案设计开始前4项目范围红线图、坐标点(CAD图)1规划、方案设计开始前5项目及周边范围地形图(CAD图,并含标高)1规划、方案设计开始前6项目及周边范围的控制性详细规划(CAD图及文字,含地块周边现状道路标高、周边建筑情况)1规划、方案设计开始前7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安评报告、水文地质的有关资料1桩基出图前三周8市政管网图;市政给排水管网资料,含给水管的管径、位置及压力:雨、污水管管径、井底标高、检查井位置等1规划、方案设计开始前(最迟方案报建前两周)9消防、人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设的意见1规划、方案设计开始前10当地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实施办法1规划、方案设计开始前协助提供11规划设计批复或规划局有关该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或要点(如此地块无需做规划设计时提供)1规划、方案设计开始前12项目所在地城市的《建设面积测绘管理办法》或相关文件1规划、方案设计开始前协助提供13项目周边市政供电及通信、有线电视线路接入点位置1规划、方案设计开始前(最迟方案报建前两周)14河道最高洪水位标高1规划、方案设计开始前15环保报告书1初步设计开始前16交通评估报告1规划、方案设计开始前3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成果及周期:4.1设计成果序号设计阶段文本套数设计内容1建筑方案5套规划、方案报建图2初步设计5套各专业初步设计图纸(含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节能专业)。建筑外立面(墙面、门窗)装饰材料色彩选样要求及材料样板(若当地政府不要求初设评审,此阶段则无需执行。)3施工图设计5套各专业施工图纸(含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节能专业)。室外管网综合平面布置图。4电子文件1套含上述成果内容,分阶段提供。4.2设计周期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报建图方案确定后10日2初步设计图(视实际情况是否需要)建筑方案确定后10日3施工图审查图单体报建通过后30日4施工图施工图审查通过后10日说明:1)以上设计时间,不含发包人审核确认及政府审批的时间;另外,设计人根据发包人评审意见或政府审批意见进行修改调整的时间,设计人可以顺延以上相应时间节点,但因设计人的原因导致设计方案不符合发包人要求需要修改的,工作时间不予顺延。发包人若对设计人的实际设计周期有异议,应以正式书面文件告知设计人。2)设计人提交设计成果后,发包人应在15天内提出书面修改意见或进行确认,如在约定期内未提出书面修改意见或进行确认的,则视为已经确认,发包人应将相应费用支付给设计人。3)发包人在确认设计人提交的成果时,需向设计人发出书面确认函,设计4人应在收到上一阶段确认函后启动下一阶段的工作,并以发包人确认函的内容及要求作为下一阶段的设计依据。如发包人确认阶段成果后,对原有设计有重大调整的,发包人应根据按实际修改量支付设计人设计修改费用。4)以上设计周期为设计工作的正常时间推算,如因发包人要求加快设计进度,须双方协商合理的时间节点,以便工作的开展,且发包人应支付设计人赶工费。5)当上一阶段设计成果尚未通过政府审批,但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前进入下一阶段设计,发包人应发出对上一阶段设计成果的确认函,设计人应予以配合,但此成果形式为无图签、无签名、无签章的白图,仅作为发包人内部审核之用。如政府审批结论对项目控规指标有调整,导致按发包人要求进行的施工图设计与规划报建方案指标不一致的,发包人应按设计人已完成的施工图设计成果及实际修改量支付设计人设计修改费用、重新给与设计人合理的设计时间。第五条本合同总设计费为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480000元)。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付费次序占暂定总设计费比例付费额(万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第一次30%14.4本合同签定一周内第三次30%14.4规划报建通过后一周内第四次30%14.4施工图完成后一周内第五次10%4.8项目竣工(竣工资料盖章前完成支付)说明: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设计文件的同时结清本阶段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3.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4.在满足表中所列付款条件后,发包人在20个工作日内将款项汇入设计人如下账户:开户名称:上海申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5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大连支行账号:03349000040007325第六条双方责任6.1发包人责任: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的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需另外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员承担本合同约定外额外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设计人相应费用,具体费用双方协商确定。6.1.4如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其提供的设计基础资料不准确或不明确、变更设计任务书内容、改变项目定位等原因而导致设计返工的,设计周期顺延30%以上的返工(指根据发包人已经正式确认进入下行工作的设计内容,因发包人原因不能利用,必须重新设计的情况)、30%以上的修改(指根据发包人已经正式确认进入下行工作的设计内容,因发包人原因不能利用,必须作出建筑平面基本格局调整、建筑立面设计方向调整的情况),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并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返工量认定以作废的阶段设计成果为依据,调整量以延长工作时间为依据,经发包人确认)支付设计费。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等设计资料及文件。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6.2设计人责任: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6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规程。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按部颁标准。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员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对相关工作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成果、相关数据以及相关资料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对外公布和发表。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6.2.7设计人应派专人负责与发包人的所有业务往来。设计人所有要求,均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本合同约定所有实物设计成果的交付,设计人应以顺丰快递或EMS速递的方式寄至发包人指定地址或指定签收人。本合同约定所有电子文件设计成果的交付,设计人应通过指定邮箱发送,以互联网传输、发送文件成功记录视为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电子设计成果。如双方需变更指定地址、接收人、QQ、微信或邮箱,则应以书面加盖公章的函件形式通知对方。第七条违约责任: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本合同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本合同设计费的全额支付。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暂认定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7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2%,以相应部分设计费为上限。7.4由于设计人员自身的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第八条其他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8.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双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8.8本合同一式伍份,发包人叁份,设计人贰份。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记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8.1.2其他约定事项:无。设计人名称发包人名称(盖章)(盖章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申标建筑设计有限公百五X签字为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1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住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大连支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03349000040007325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救援站及应急救援物资储备 人防设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