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食堂大宗用品采购合同公告(湖州市看守所2023)
一、合同编号:11N14996019X20239001
二、合同名称:湖州市看守所2023年度在押人员食堂大宗用品等采购项目标项2重新招标合同
三、项目编号:仁皇招字2023281号 -1
四、项目名称:湖州市看守所2023年度在押人员食堂大宗用品等采购项目标项2重新招标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湖州市看守所
地 址:湖州市
联系方式:05722170098
供应商(乙方):湖州莼鲈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阿祥路1388号金丰源工业园5幢
联系方式:1390672100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湖州市看守所2023年度在押人员食堂大宗用品等采购项目标项2重新招标 数量:1.00 单价(元):16896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投标文件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16896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按照招标文件约定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2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3年在押人员食堂大米采购合同.pdf
2023年在押人员食堂大米采购合同.pdf
在押人员食堂大米采购合同甲方(采购方):湖州市看守所乙方(供应商):湖州苑鲈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编号:仁皇招字2023281号-1甲乙双方根据湖州市仁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在押人员食堂大宗用品等采购项目标项2重新招标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合同价格、结算及付款方式一、采购配送商品为:根据采购方提出需求的大米。货物的选择: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品种和数量及时供应,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供应,否则以违约责任进行处罚。同一品种不同品牌货物的选择,乙方具有选择优先权。二、合同总价为:168.96万元。合同总价是预计两年在押人员数量和食物定量决定,以年度财政决算为准。年度结算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合同总价。三、合同价格结算及付款方式1、应付款总额计算方式:应付款总额=标的物合同单价(2.5元*89.8%)×配送数量2、付款方式:经双方协商,回乙方不需要甲方支付预付款的,实行分批采购,分批付款;口乙方需要甲方支付预付款,则按照合同价的10%支付预付款,每月按实际供货量支付货款(允许在预付款中抵扣)。履约保证金待服务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3、新增产品均按中标折扣率进行实际结算。(以上月末湖州市发改委网站上(以最新公布时间为准)有公示的原材料结算价=湖州农贸市场【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huzhou.gov.cn】公布的市场平均价格为基准价【如网站上未公布的原材料,以湖州大型连锁超市零售价或由采购人所采集的长期固定摊位的零售价格作为基准价】,并结合中标折扣率计算出最终结算价格。第二条:合同履约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本次合同服务期限为2023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18日。第三条:质量保证乙方保证所供的商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有关标准,确保新鲜、卫生,所供商品配送到甲方的时间在该商品的保质期限的三分之一之前,并能提供所供商品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件。供货商品的质量保证我公司承诺所供的产品都是从正规渠道购入,有明确的生产厂家、品牌、质保期、生产日期、批号、安全标识等,并能顺利追潮源头。我公司承诺所供的生鲜类产品是当天生产的质优、新鲜、无污染、无变质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我公司承诺提供的预包装产品保证保质期离保质期截止时间止还有三分之二以上时间。第四条:配送流程及要求1、乙方必须按与甲方约定的时间地点配货送货到位。备货期7日,按甲方要求运送至湖州市看守所,并搬运至湖州市看守所主食仓库摆放整齐。紧急配送按甲方要求协商处理。2、货物送达后由甲方相关负责人对质量、数量验收后确认签字。第五条:售后服务1、乙方接到用户采购计划后,提供7×24小时服务支持。2、乙承诺执行招标文件定价方法。所供产品不得缺斤短两,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参杂其中。且实际每次所供数量、份量比采购单位要求数量、份量增加1%。3、资金保证措施:我公司储备100万元流动资金,作为材料购买及人工工资应急资金。随时接受服务方的改善意见并实时妥善处理。4、可提供营养菜单服务:我公司配有专业的营养师且了解农产品市场行情信息,可以根据贵单位的伙食标准,为贵单位开具一星期的营养菜单。通过提供菜单服务,既可以方便我公司集中采购农产品压低成本价又可以为贵单位提供新鲜时令且营养搭配合理的菜肴,达到互惠双赢的目的。5、可提供加工服务:我公司有专业的加工设备,包括毛刷清洗去皮机、切片机、切丝机、绞肉机等。今后,蔬菜类产品如土豆可加工成土豆丝,土豆块,肉类可以切片、切丝、绞肉沫等加工好后直接可以配送,可以为采购单位食堂工作人员减少相当大的工作量。6、乙方在湖州市区有10家农产品微市场门店,承诺所有商品对贵单位的员工及家属按照九五折优惠供应。(发放会员卡)第六条:验收甲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货物样品按供货批次验收。甲乙双方对商品质量有争议的,以甲方所在地的卫生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为准,检测不合格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否则由甲方支付。第七条:运输要求乙方负责运输、装卸全过程,并按甲方指定地点存放,运输和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在配送运输中要确保安全,在配送中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第八条: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陆仟捌佰玖拾陆元整,交甲方保管。合同履约期内如无货物质量问题和配送服务问题,履约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第九条: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造成损失的或违反本合同售后服务承诺的,甲方每次在履约保证金中扣款最高5000元,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2、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拒绝供货,导致供应延误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配送资格,同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3、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偿付给乙方应付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4、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货物的验收,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乙方提供的货物。如有上述情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5、如乙方提供以次充好、假冒伪劣、降低产品标准的商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时间内重新调换配送,若在乙方承诺时间范围内未能重新调换配送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配送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6、若每批次有投诉质量不合格证据确幽的,发生一次此类事件,由甲方扣光履约保证金,并立即终止配送资格;若有投诉乙方未按要求的品种供货且证据确凿的,每发生一次,由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5000元。7、凡因产品质量原因而造成食物中毒等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十条:其他约定1、乙方应无条件提供运输工作人员资质、食品质量等相关资料,配合监督人员实施检查监督。2、乙方应与甲方共同组织食堂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确保配送工作顺利进行。3、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五天内向甲方提供一份完整的配送计划书及乙方认为可能需要的其它文件。4、经查实有商业购赔行为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配送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5、供货期间,若因货物生产厂商停产、减产等问题致使不能满足供货的,经甲、乙双方、纪检监督部门、相关专家组成核查小组,查实后,可以更换其它同类货物,但更换后的货物产地必须符合招标要求,货物生产厂家的生产规模高于原生产厂商,货物质量不低于原货物质量,货物价格按原货物价格。合同期内同种货物只能变更一次。6、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询标纪要、“承诺书”、“投标函”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或遇不可抗力因素,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1、本合同双方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进行调解。2、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政府有关部门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应当接受。3、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向湖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招标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各执一份。甲方(公参乙方(公受秀扎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法定栈装?地址:邮编:邮编:电话:电话:皖A30so20809R0058540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约时间:2023年12月1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大宗用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