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塘标准化改造工程采购合同公告(高邮市龙虬镇人民政府2023)
一、合同编号:JSZC-321084-DDGC-C2023-0135002
二、合同名称:高邮市龙虬镇池塘标准化改造工程标段三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1084-DDGC-C2023-0135
四、项目名称:高邮市龙虬镇池塘标准化改造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高邮市龙虬镇人民政府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龙虬镇综合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15189894213
供应商(乙方):江苏润邮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高邮市尚程国际家居广场D4-2-1
联系方式:0514-8463764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高邮市龙虬镇池塘标准化改造工程三标段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建设内容:混凝土道路、上水涵洞、河道整治等。
联系方式:0514-84637647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85700.00元
合同金额: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签订后50天内完成
采购方式:cgfs00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12-20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12-21 10:40:36
九、其他补充事宜:其它补充事宜
(合同扫描三标段)高邮市龙虬镇池塘标准化改造工程.pdf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高邮市龙蛇镇池塘标准化改造工程(三标段)高邮市龙虹镇人民政府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高邮市龙虹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江苏润邮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人>、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i、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高邮市龙虹镇池塘标准化改造工程(三标段)。工程地点:高邮市龙虫镇东角村。工程内容:龙蜘镇东角村,建设内容:混凝土道路、上水涵洞、河道整治等。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高邮市龙虹镇池塘标准化改造工程三标段。三、施工工期:50天。四、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肆拾壹万玖仟陆佰壹拾陆元整(人民币:419616.00)。六、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审计结束付至审计价的70%,工程凌工验收合格满两年按审计价结清余款。未支付合同款不计息,利息成本包含在合同价中。七、安全责任:承包人必须对工程建设过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并承担相关财产损失时由承包费用,包括安全防护费用。因承包人责任发生意外事件而造成人员伤亡、人承担赔偿责任。八、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工程量清单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相同。十、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凌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十一、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二、合同生效2023年12月日合同订立时间:2合同订立地点:高邮市龙蛇镇人民政府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包人发包人:(公章)(公住所:住所:复中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记!10g电话:电福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经办人:见证单位(章)2013年12月20日。第二部分通用条款详见格式文件第三部分专用条款、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见《通用条款》2.1条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语言文字。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3.2适用法律和法规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设工程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设计文件所指定的规范、规程和标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系列规范、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范、扬州市质量通病防治办法、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现行其他强制性规范和标准。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执行通用条款。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L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L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m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委托的职权:负责施工过程的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安全、合同和信息管理:现场参建各方间的工作协调:根据施工质量和安全情况,以及实际进度核签工程款支付凭证;负责设计变更及计量签证的审查和管理。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工期延误和工程变更的确认,发布施工暂停令和复工令。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赵硕文职务:职权:负责与发包人有关的协调工作;代表发包人参与施工现场的管理活动,签发发包人文件,审查并签署工程款支付凭证,委托发包人代表参与并监督工程计量。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7.项目负责人姓名:周才溢职务:项目经理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已具备条件,施工用水、电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发包人提供应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和批文。(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4(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由总监现场组织。(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入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L(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施工进度计划每月25号前。(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期间的正常场区照明。(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执行通用条款。(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对其他承包人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应给以修复并赔偿造成的损失。(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根据市标准化工地要求组织施工。(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L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7天报审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总进度计划,各分项工程开工前7天报审专项施工5方案,每月25日报审下月施工进度实施计划。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总进度计划的确认期为7天,专项施工方案及月施工进度实施计划的确认期为4天。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13.工期延误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按2000元/天处罚。四、质量与验收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隐蔽工程、不同工序、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19.工程试车19.5试车费用的承担:五、安全施工_承包人必须对工程建设过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安全防护费用。因承包人责任发生意外事件而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时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除设计变更或发包人要求变动及政策性调整的内容以外的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见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1)由设计变更或发包人要求变动的内容引起的工程量清单已有项目的工程6量的增加和减少,其相应综合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调整;2)由设计变更或发包人要求变动的内容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此类工程价格执行,工程量按实计算;3)由设计变更或发包人要求变动的内容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没有适用的,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原则,按照投标工程预算的编制方法提出相应综合单价,并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4)新增项目工程的工程量按实计算,其价格按照本条款第1)、2)、3)条执行:5)材料价格按苏建价【2008】67号文《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执行;新增零星工程以实际签证为准,其价格由承包人提出,并经发包人认可后作为结算的依据。(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人(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L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L24,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L25.工程量确认25.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见通用条款。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审计结束付至审计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按审计价结清余款。未支付合同款不计息,利息成本包含在合同价中。七、材料设备供应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L(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L(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L(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l、设备、构件、成品及半成品供应:根据设计和预算编制时确定的材料等级,由发包人提供参考品牌、价格(此价格为运送至承包人指定地点的价格)承包人购买的质量满足要求。2、非暂定价材料、设备、构件、成品及半成品的供应1)、非暂定价材料、设备等,应根据设计和标底编制时确定的材料的规格、型号、参考品牌和质量等级由承包人书面推荐三种同等级材料,经监理方和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2)、对于非暂定价材料、设备等,发包人根据工程建设需要,要求更改材料设备等级或改变用材规格、型号时,由发包人进行询价定价,承包人负责购买,结算时,根据投标人投标书中明示的单项材料,设备让利后的价格按实调整相关价格结算:八、工程变更:所有工程变更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有编号的通知单为准。8九、凌工验收与结算32.凌工验收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L32.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凌工时间:L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L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中途终止履行合同,除赔偿承包人损失外,另按工程总价的5%支付违约金。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L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合格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承包人中途终止履行合同,除赔偿发包人的损失外,另按工程总价的5%支付违约金。37.争议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2)调解不成时,约定向高邮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9分包承包人为:39.不可抗力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地震、洪水、战争、空中坠物、九级以上大风、连续七天以上的暴雨。由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各自承担,互不负赔偿责任。40.保险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2)承包人投保内容:施工现场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费用。41.担保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提供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汇票、支票等形式)作为本合同附件。在项目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还。否则按每日万份之五计算罚金。(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46。合同份数:二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代理机构贰份。47、补充条款无。10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高邮市龙虫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江苏润邮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市政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高邮市龙蛇镇池塘标准化改造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内包括合同约定的全部承包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凡属承包人加工及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及材料质量等质量问题造成的需返工修补的情况。二、质量保修期1.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开始计算。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年(防水工程保质期为5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内因工程质量问题所发生的材料费、保修人工费等均由承包人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2.在乙方对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时,乙方应相应延长维修或更换部分的质量保证期。3.质量保证期内因甲方原因或自然灾害而造成的损坏,乙方不承担保修责任,但乙方有义务对此进行维修,维修发生的材料和人工费用由甲方承担。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承包人要确保工程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年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承包人公章):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月日年日202年12月2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池塘标准化改造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