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保护与湿地修复采购合同公告(随县封江口国家湿地公园发展保护中心2023)



随县封江口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随县封江口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湿地修复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湿地保护与湿地修复项目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随县封江口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湿地修复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随县封江口国家湿地公园发展保护中心
2、地址:随县厉山镇封江口明华居委会
3、联系方式:0722-3567989
4、供应商(乙方):湖北楚天大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南国雄楚广场
6、联系方式:18674020227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工程类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按国家相关标准
3、主要标的数量:0
4、主要标的单价:0
5、合同金额:116.93(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地点位于随县封江口国家湿地公园发展保护中心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1321-2023-05396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7-0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12-21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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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116.9万)合同扫描件.pdf

随县封江口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湿地修复项目合同书甲方:随县封江口国家湿地公园发展保护中心乙方:湖北楚天大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7月15随县封江口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湿地修复项目合同书发包方:随县封江口国家湿地公园发展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湖北楚天大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按照项目招标结果,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明确供需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甲方为实施随县封江口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湿地修复项且,现承包给乙方。甲方和乙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随县封江口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湿地修复项目2、工程地点:随县封江口国家湿地公园发展保护中心3、工程内容:(1)工程所包含的设计、制作、采购与施工及相关技术服务项目;工程验收以及完成上述工作的所有辅助性工作;其他合同未约定但与本工程直接相关且必不可少的工作。(2)文明施工、质量、工期控制及工程安全。(3)工程的内外部协调事务。(4)工程合格且通过竣工验收后的移交。4、工程承包范围:随县封江口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湿地修复项目,包含设计、制作、施工等服务内容。具体参数、工艺以招标清单及要求为准。本服务内容,须符合国家验收的相关要求,具体以技术性审查通过以招标要求为准。第二条、价格本合同总价包干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陆万玖仟叁佰捌拾元伍角玖分(¥1169382.59元)215第三条、付款方式1、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项目的首付款,即人民币(大写)叁拾伍万零捌佰壹拾肆元柒角捌分(¥350814.78元);2、项目工程进度达到70%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项目的进度款,即人民币(大写)叁拾伍万零捌佰壹拾肆元柒角捌分(¥350814.78元);3、项目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即人民币(大写)贰拾叁万叁仟捌佰柒拾陆元伍角贰分(¥233876.52元);4、项目工程完成结算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根据工程竣工验收结算报告,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工程余款。第四条、施工工期1、项目具体进场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2、以甲方满足进场施工条件为始,随县封江口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湿地修复项目计划工期:25日历天,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完成各阶段的任务。第五条、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达到国家工程建设质量标准,通过相关职能部门验收,达到合格标准_。第六条、双方权利与义务合同双方在此项目的合作过程中,秉着友好协商共建良好的原则共同推进项目进度。1、甲方权利义务(1)积极为乙方提供合同所涉及的工程内容相关资料,配备专门人员对接项目。(2)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3)甲方须为乙方提供项目所需资料及支持。(4)甲方可以因工程质量问题拒绝验收,要求乙方进行返工、整改。2、乙方权利义务(1)承担工程的设计、施工、竣工及缺陷修复工作。(2)按照本合同规定,在服务期限内完成各阶段的任务。(3)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及工程项目需求,向甲方索取与本工程有关信息、资料,315以便对该工程进行全面的研究和推进。(4)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内容,依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质量交付。第七条、违约责任1、因未按期支付费用导致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2、甲方提供资料或支持有延迟,工程交付时间根据实际天数顺延。3、在甲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情况下,乙方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任务,任何阶段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总费用1%0元违约金。4、甲方因质量拒收情况下,乙方应在20天内完成合格产品的调换。否则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1%0元违约金。第八条工程安全和质量条款1、乙方须根据经甲方确认的工程设计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现行技术和质量标准。2、乙方负有随县封江口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湿地修复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生产的责任,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3、乙方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施工验收规范、标准、确保每道工序各项目均达到合格要求,不合格参照违约条款执行。4、乙方工程施工中不得违章作业,必须严格按操作程序作业,认真完成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第九条其他条款1、乙方在执行过程中,如甲方要求变更相关内容,应与乙方充分协商并出具变更函,乙方应按照变更函的要求,及时予以调整,产生的变更费用由甲方承担。2、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无法推进,双方可以协商或者根据实际情况顺延交付时间。第十条法律适用及仲裁条款工程项目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相违背。合同双方主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权利义务,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将该争议提交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415将十一条、下列文件价为本项目合同内容发件停1、中标通知书2、招投标文件3、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书。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为准。第十二条、其他1、本协议书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4、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7月5日;合同订立地点:随县封江口国家湿地公园发展保护中心。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字盖章页)甲方:随县封江口国家湿地公园发展保护中心(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邮政编码:日日期:2023年7月大地建乙方:湖北楚天大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湖(签字或)法定代表人:地址:湖北省武市印海场A4单元1923室电话:邮政编码:430070日期:2023年7月51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湿地保护与湿地修复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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