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基础公共就业及信息化服务 应用功能服务 基础支撑服务 基础设施资源及支撑软件资源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长春市就业服务局(长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长春市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小额贷款担保办公室)2023)



一、合同编号:11N42320078420235601                     

二、合同名称:长春市就业链与产业链协同发展示范项目基础公共就业及信息化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JM-2023-11-01181-3-1                         
四、项目名称:长春市就业链与产业链协同发展示范项目基础公共就业及信息化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长春市就业服务局                         
   地      址:净月区天富路1567号人力资源产业园A座B9栋                        
   联系方式:0431-81118030                         
   供应商(乙方):长春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888号                         
   联系方式:1999718872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长春市就业链与产业链协同发展示范项目基础公共就业及信息化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7226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长春市就业链与产业链协同发展示范项目基础公共就业及信息化服务包括:应用功能服务、基础支撑服务、基础设施资源及支撑软件资源服务。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2.合同金额(元):7226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2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长春市就业链与产业链协同发展示范项目基础公共就业及信息化服务合同.pdf

长春市就业链与产业链协同发展示范项目基础公共就业及信息化服务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编号:JM-2023-11-01181-3)甲方:长春市就业服务局乙方:长春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单位)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北明软件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2年12月21日日期:甲方:长春市就业服务局乙方:长春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单位)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北明软件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根据甲方委托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长春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4)6号)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服务项目内容1.1.甲方采购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长春市就业链与产业链协同发展示范项目基础公共就业及信息化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应用功能服务(包括重点群体就业能力提升、大学生智慧化就业服务基地、大学生多元化创业服务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及大数据支撑、四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零工驿站等内容相关的应用功能服务)、基础支撑服务(包括市级互联网+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提升、县区级互联网+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提升、四级联动基层就业专员服务、大学生就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大学生就业综合展示服务、大学生就业培训服务、大学生就业信息化场景服务、大学生创业信息化场景服务、大学生创业孵化服务、大学生就业和创业服务基地等内容相关的基础支撑服务)、基础设施资源及支撑软件资源服务(包括人社云服务、人社云配套服务,同时需要提供具备金保云平台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能力环境,提供金保云平台级密码应用安全评估能力环境,提供密码服务包括国密密码云服务、安全认证服务、协同签名服务、签名验签服务、国密VPN服务,提供服务实施和运行保障服务包括云平台的资源监测、资源配置、2资源优化、服务监控、事件处理、运维流程、日常巡检、备份恢复、灾备管理、应急预案管理、服务质量监督和报告等)。长春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主办、协调,牵头组织各项工作,负责整体项目服务协调工作、进度款拨付、服务进度、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各联合体成员服从牵头单位的管理,配合牵头单位完成整体服务内容。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基础设施资源及支撑软件资源服务和市级互联网+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提升、县区级互联网+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提升、四级联动基层就业专员服务;Y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负责重点群体就业能力提升、公共服务平台及大数据支撑、四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零工驿站等内容相关的应用功能服务;北明软件有限公司负责大学生智慧化就业服务基地、大学生多元化创业服务基地、大学生就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大学生就业综合展示服务、大学生就业培训服务、大学生就业信息化场景服务、大学生创业信息化场景服务、大学生创业孵化服务、大学生就业和创业服务基地等内容相关的基础支撑服务。1.2.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飞月,,共计叁年。1.3.服务地点:长春市。第二条合同金额2.1.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仟贰佰贰拾陆万元(小写:?72,260,000元。报价明细:详见合同报价明细表(附件一)。该合同总价已包括涉及本项目所有的服务、人工、设备、税费等费用。第三条服务项目质量标准及要求33.1.按照投标文件及国家相关标准,制定专业运营服务方案。3.2.提供项目服务人员,服务人员电话保持7*24小时畅通,对于非工作时间的维护请求在30分钟以内到达现场。3.3.提供7×24小时的故障受理服务,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3.4.对于重要活动或事件,根据甲方要求,可安排包括但不限于驻场人员提供支持服务。3.5.提供7×24小时监控值班服务,实现实时监控机房、网站与应用系统运行状态,远程监控必须满足网络安全的要求。如相关设备或系统发生异常,应及时通知甲方,及时解决故障。3.6.响应服务:对于服务请求,10分钟内电话响应,达到100%的响应率,达到98%以上的故障解决率,回访用户平均满意度不低于95%。3.7.巡检服务:每天现场对整体机房系统运行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对系统运行管理状况做好记录并提供管理建议,并按月、季度、年度对运维工作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文件交与甲方。3.8.季度巡检:根据工作情况每季度乙方安排一次技术专家巡检。3.9.对于运维工作中出现的严重事件及时提交分析报告,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第四条验收方式及验收标准4.1.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其他机构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时乙方应派员参加,共同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并签署验收确认书,承担相关责任。4.2.验收程序及标准:验收分初步验收和最终验收两个部分。初步验收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甲方组织监理等相关单位根据乙方实际提供的服务内容进行验收,出具初步验收报告;最终验收:初步验收通过4后满足6个月试运行视系统稳定性开展,出具整体验收报告。4.3.联合体成员提交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服务、系统功能模块、数据库管理软件、项目部署实施要求、系统培训服务及驻场运维服务要求等内容构成本合同服务成果验收依据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成员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4.4.联合体成员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方依据招标文件、响应文件等文件材料的要求,组织监理等相关单位共同验收。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5.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得到乙方承诺的各项服务;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检查服务质量。甲方按照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乙方未能按照要求完成服务内容、未达到相关服务标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5.2.甲方有权对乙方派驻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成果进行监督与考核,并有权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甲方有权对乙方项目负责人和派驻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撤换安全背景审查不合格人员;5.3.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绩效考核标准,并与乙方协商解决相关争议;5.4.甲方为乙方顺利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场地与资料;5.5.本合同涉及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所有软件、硬件和设施甲方享有永久使用权,相关系统产生的数据所有权归甲方全权所有。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6.1.乙方必须确保派驻人员符合甲方要求,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入驻并按要求提供维护等服务。56.2.乙方保证派驻人员在合同有效期内保持稳定。如发生人员变动,乙方应保证派驻总人数不变,替换人员仍然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6.3.乙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要求,适时对维护工作计划进行必要的调整。6.4.乙方应当配合网络安全审查,承诺不利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无正当理由不中断产品供应或者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等。6.5.若出现紧急情况,乙方应当积极处理消除紧急情况。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或者发现重大网络安全威胁时,应当在不迟于2小时内向甲方汇报,并将相关记录和材料保存固定后一并汇报。6.6.甲方已委托本项目的监理单位,对本项目行使监理权利和职责,乙方须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和管理。第七条付款方式7.1.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牵头单位出具的正式发票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牵头单位支付首付款,为合同金额的80%,计¥57,808,000元(大写:伍仟柒佰捌拾万零捌仟元);7.2.按照合同4.2条款约定,初步验收合格后且合同期满一年,甲方在收到乙方牵头单位出具的正式发票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牵头单位支付进度款,为合同金额的10%,计?7,226,000元(大写:柒佰贰拾贰万陆仟元);7.3.项目通过整体验收后,经甲方确认合格且合同期满两年后,甲方收到乙方牵头单位出具的正式发票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牵头单位支付剩余合同总价款的10%,计¥7,226,000元(大写:柒佰贰拾贰万陆仟元)。67.4.乙方牵头单位应于每次收到甲方付款前,提供等额合法可报销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利延迟或拒绝付款。7.5.乙方牵头单位按照服务分工,另行与联合成员签订服务合同,落实联合体成员各自负责的服务款支付等内容。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名称:长春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春南湖大路支行营业部帐号:157262428232纳税人识别号:91220102MACJP77X64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888号联系电话:0431-82266699第八条履约保证金8.1.乙方牵头单位于签署本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须向甲方提交中标价格的5%(百分之五)计人民币(大写):叁佰陆拾壹万叁仟元整,(小写):¥3,613,00.00元的保函(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P的保函等形式)作为履约保证金,以担保对本合同的履行。如出现乙方牵头单位违约时,甲方有权扣除相关款额的履约保证金。口8.2.乙方牵头单位完成合同终验约定履行后,不计利息,分三次返还。第一次合同期满一年返还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万零肆仟肆佰元整,(小写):¥1,204,400.00元,第二次合同期满两年返还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万零肆仟肆佰元整,(小写):¥1,204,400.00元,第三次合同期满三年返还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万零肆仟贰佰元整,(小写):?1,204,200.00元第九条违约责任9.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7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0.5%o的违约金。9.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月按本合同总价0.5%o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9.3.因乙方原因对甲方造成损失,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原则是本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9.4.联合体各成员应严格履行,按照联合体各成员在本合同中的责任范围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和利益,同时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承担连带责任。9.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十条知识产权、所有权归属10.1.本服务项目在服务过程中产生设备设施(含软件系统)和知识产权归乙方牵头单位所有。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牵头单位知识产权,未经乙方牵头单位同意,不得将联合体成员交付的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成果文件、资料向第三方转让或者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牵头单位有权索赔,但甲方依据相关法定职责对外公开的除外。第十一条保密条款11.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11.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工程咨询单位交付的成果文件、资料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12.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可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不可抗力813.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四条合同的终止14.1.本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合同的:14.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本合同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14.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14.4.受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变动影响,经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的。14.5.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第十五条其它15.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与本项目相关的投标文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15.3.其他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合同生效16.1.本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12月16.2.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16.3.本合同一式拾份,联合体成员各执贰份。9甲方乙方业人单位服单位长春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就业服务局动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明软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22年/2月2日202年1月2日10附件1:合同报价明细表序号服务内容数单要求/备注含税单价(元)含税总价(元)1应用功能服务1项包括重点群体就业能力提升、大学生智慧化就业服务基地、大学生多元化创业服务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及大数据支撑、四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零工驿站等内容相关的应用功能服务。27,470,00027,470,0002基础支撑服务项包括市级互联网+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提升、县区级互联网+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提升、四级联动基层就业专员服务、大学生就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大学生就业综合展示服务、大学生就业培训服务、大学生就业信息化场景服务、大学生创业信息化场景服务、大学生创业孵化服务、大学生就业和创业服务基地等内容相关的基础支撑服务。23,300,00023,300,0003基础设施资源及支撑软件资源服务项包括人社云服务、人社云配套服务,同时需要提供具备金保云平台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能力环境,提供金保云平台级密码应用安全评估能力环境,提供密码服务包括国密密码云服务、安全认证服务、协同签名服务、签名验签服务、国密VPN服务,提供服务实施和运行保障服务包括云平台的资源监测、资源配置、资源优化、服务监控、事件处理、运维流程、日常巡检、备份恢复、灾备管理、应急预案管理、服务质量监督和报告等。21,490,00021,490,000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72,260,00072,260,000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公共就业及信息化服务 应用功能服务 基础支撑服务 基础设施资源及支撑软件资源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