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供热工程 供热管道改造 换热站改造采购合同公告(沁源县教育局2023)



一、合同编号:11NMB023969520231401

二、合同名称:太岳中学集中供热工程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4312023BCS00296
四、项目名称:太岳中学集中供热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沁源县教育局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沁河镇北园东街1号
联系方式:0355-7833268
供应商(乙方):山西正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万荣县城新建南路68号
联系方式:0359-452633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太岳中学集中供热工程 数量:1.00 单价(元):8115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太岳中学集中供热工程,包括供热管道改造、换热站改造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工期:工 期:15日历天项目经理:李国桢执业证书信息:二级注册建造师晋2142008200910906

2.合同金额(元):8115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2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太岳中学集中供热工程合同(11NMB023969520231401).pdf

施工合同发包人(全称):沁源县教育局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山西正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乙方新建太岳中学集中供热工程项目于2023年12月11日在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网公开招标,由山西安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长治市太行北路科技企业加速器院内自定义科技孵化器四楼完成招标工作,我单位参加并中标该项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一、工程名称太岳中学集中供热工程二、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内和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竣工验收等一切工作。三、工期目标从2023年12月21日开始,至2024年1月4日全部竣工,并确保沁源县教育局、沁源县热力供热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达到使用要求及各项条件,否则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四、合同价款及承包形式采取总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全。中标合同价为:81.15万元,大写(人民币):捌拾壹万壹仟伍佰元整。结算时以实际测量工程量为准进行结算,甲方按实际结算审计金额支付。五、工程进度款支付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合同造价50%的预付款。剩余部分按工程进展情况进行支付,工程款采用转账方式支付。发包人依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支付工程款,供热管道施工完毕后支付至合同造价的70%,整体工程竣工,系统调试合格,经甲方分管部门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85%,结算审核后一个月内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7%(剩余3%做为质保金,一个采暖季后付清)。在本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调整税率,则按新调整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六、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强制性标准及现行的国家规范、标准、安装工程施工工艺要求和供热公司行业标准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随时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检查,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的条件,并对检查出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引起的管道爆裂、折断、漏水等原因造成的人身、财产等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为了强化过程控制,根据工程进度验收分部分项工程,乙方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对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验评定,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不合格或未经甲方验收不得进行下步工序施工。3.为确保一次验收合格或优良,竣工验收7日前通知甲方进行内部验收并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乙方应提供验收前的一切质保证件及所有竣工资料(装订好)交给甲方,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发的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乙方应确保验收通过,否则损失自负。4.隐蔽工程隐蔽时,乙方须在二十四小时之前通知甲方驻工地代表进行检查验收,未经验收不得隐蔽。5.管道安装工程的技术资料由乙方按《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资料编制指南》的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整理经有关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甲方存档。七、材料要求乙方所用的材料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应与甲乙双方认可的材料样品、型号、牌号、规格相符,乙方应提供所有材料的一切质保证件,否则,由于材料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均由乙方承担。八、安全目标及标准1.工程安全目标:确保无任何安全事故。2.乙方必须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及上级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督检查,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查出的质量安全问题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3.必须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安全生产检查标准》、《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由于违反以上规定出现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自负。4.乙方签订合同前,应提供相应资质证件及合法经营证件,经甲方审核认可后方可签定本合同,因乙方具有资质,属大包干承包形式,施工中出现的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九、工期要求1.乙方必须严格遵照合同的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所有的工程量,否则每拖延一天工期,罚款乙方1000元,损失由乙方自负。2.按照合同约定具备拨款条件时,乙方应提前14天向甲方申请资金进行支付,甲方不按约定拨款,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应顺延,但必须有甲方顺延手续签字。3.因战争、疫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工期应相应顺延。十、其他事项1.施工期间出项的一切行政罚款、居民闹事、协调公关工作,均由乙方负责。2.乙方如若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因政府原因无法施工下去,所出现的各项损失,由甲乙双方按责任分别承担,已拨付款项,乙方无条件退回甲方。3.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亏损或银行借款等其他债务,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连带责任。4.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否则甲方有权更换施工队伍,终止承包合同,损失乙方自负。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管理制度,服从管理,听从安排接受各业务处室的检查指导,文明施工。施工文明、围挡等设施费用,均由乙方承担。6.该工程保修期按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规定的时间执行,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保修期内乙方应对工程质量进行回访,出现问题乙方应三天内给予处理,维修费均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拒修,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1.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双方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十二、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12月21日合同订立地点:沁源县教育局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集中供热工程 供热管道改造 换热站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