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审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2023)
一、合同编号:HT-省本级-2023-06318
二、合同名称:省委机要印务中心审计服务采购
三、项目编号:ZCSP-省本级-2023-03600
四、项目名称:省委机要印务中心审计服务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省委办公厅机关
地址:雁塔路南段10号
联系方式:63908151
供应商(乙方):西安同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6号领海大厦A座2001室
联系方式:029-8450163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审计服务
1(项)
¥40,000.00
¥40,000.00
甲方指定要求
合同金额: 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1月03日至2023年12月1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1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印务中心.pdf
省委办公厅机关
2023年12月21日
财务收支审计业务约定书甲方: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乙方:西安同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对中共陕西省委机要印务中心(以下简称丙方)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一、业务范围与审计目标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中共陕西省委机要印务中心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包括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执行情况;财务收支情况;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情况;预算编制、执行情况;资产、负债情况;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人事的管理情况;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方面进行审计,促使被审计单位健全内控制度,规范会计核同算,完善财务管理。2.乙方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政府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中共陕西省委机要印务中心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财务收支的所有资料进行审计和评价,以满足甲方评价中共陕西省委机要印务中心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财务收支情况的需要。二、甲方、丙方的责任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丙方及丙方负责人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丙方管理层有责任妥善保存和提供会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这些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地反映丙方的财务状况、收支结余。2.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丙方管理层的责任。3.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4.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其认为必要的丙方内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5.丙方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6.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主要事项将由乙方于外勤工作开始前提供主要事项清单。7.乙方的审计不能减轻丙方及丙方管理层的责任。三、乙方的责任1.乙方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中共2陕西省委机要印务中心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作出客观评价。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审计。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客观评价财务收支情况获取合理保证。2.在审计过程中,乙方若发现丙方存在乙方认为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应以书面形式向丙方治理层或管理层通报。但乙方通报各种事项,并不代表已全面说明所有可能存在的缺陷或已提出所有可行的改善建议。丙方在实施乙方提出的改进建议前应全面评估其影响。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乙方出具的沟通文件。3.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乙方应于2023年12月1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4.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丙方信息予以保密:(1)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取得丙方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反法规行为;(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在法律诉讼、仲裁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监管机构的执业质量检查,答复其询问和调查;(5)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3其他情形。四、审计收费1.本次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乙方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并给予一定的优惠。乙方预计本次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2.甲方应于审计报告初稿提交审核后支付审计费用。3.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致使乙方从事本约定书所涉及的审计服务实际时间较本约定书签订时预计的时间有明显的增加或减少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相应调整本约定书第四条第1项下所述的审计费用。4.乙方人员抵达丙方的工作现场后,由于丙方原因导致现场审计工作无法继续进行,甲方应按乙方人员已完成现场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补偿费。五、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使用1.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审计报告。2.乙方向甲方致送审计报告一式伍份。3.甲方在提交或对外公布审计报告时,不得修改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后附的已审计财务报表。当甲方认为有必要修改报告和报表数据时,应当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将考虑有关的修改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必要时,将重新出具审计报告。六、本约定书的有效期间本约定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本约定书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但其中第三第4段、第四、五、八、九、十项并不因本约定书终止而失效。七、约定事项的变更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审计报告,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八、终止条款1.如果根据乙方的职业道德及其他有关专业职责、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乙方认为已不适宜继续为甲方提供本约定书约定的审计服务时,乙方可以采取向甲方提出合理通知的方式终止履行本约定书。2.在本约定书终止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其于终止之日前对约定的审计服务项目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费用。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十、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5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约定书履行地为乙方出具审计报告所在地,因本约定书所引起的或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约定书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双方协商确定采取以下第2种解决方式: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提交西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十一、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本约定书一式柒份,甲方伍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2023年11月3日乙方:西安同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2023年11月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审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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