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天星桥街道办事处2023)



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星桥街道办事处采购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采购合同

一、合同编号:SPB23C01355-01
二、合同名称: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星桥街道办事处采购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SPB23C01355
四、项目名称: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星桥街道办事处采购生活垃圾分类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天星桥街道办事处
地址:沙坪坝区天星桥正街7号
联系方式:19923016886
供应商(乙方):重庆富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扬梨路19号1幢26-1
联系方式:1310233674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无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星桥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24.00项
主要标的单价:¥204673.6300
合同金额:¥4912167.12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12-15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12-15 00:00:00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星桥街道办事处采购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合同(扫描件).pdf

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星桥街道办事处采购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合同甲方(需方):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天星桥街道办事处乙方(供方):滨南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乙方于2023年11月29日经过公开招投标取得了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星桥街道办事处采购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采购执行编号:ZC2023133)的承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星桥街道办事处采购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十T的运行,订立本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合作范围(一)服务内容1.天星桥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持续稳步推进,主要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继续保持先行垃圾分类示范小区运营;第二部分新增15个小区进行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建设;第三部分以示范小区带动剩余小区推进辖区垃圾分类建设。2.第一部分:对原有17个示范小区运营主要做以下几方面工作:(1)配置垃圾分类指导员进行桶边日常督导,做好入户宣传、台账记录等工作;(2)维护管理原有设备的日常运营;(3)小区垃圾分类氛围打造及维护;(4)对参与正确投放居民进行积分激励。3.第二部分:对洪逸新村小区、都市花园住宅小区、都市花园还建房小区、临江苑小区、云景天城小区、天星康韵小区、松山还建房、和谐苑小区、荔枝园小区、梨树新居小区、升伟新天地小区、福源山1庄小区、和谐家园小区、宏华苑小区、东原ARC广场共计15个小区进行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建设及打造,示范小区建设主要包含如下部分:(1)配置智能可回收物设备(能与软件平台配套使用)、智能厨余设备(能与软件平台配套使用),辅助完成垃圾投递及居民积分功能,对参与正确投放居民进行积分激励;(2)营造垃圾分类氛围,采用入户宣传、小区活动、草坪插画、宣传展板等引导居民参与垃圾分类;(3)配置垃圾分类指导员,进行桶边督导、入户宣传、台账记录等;(4)进行日常设备维护。4.第三部分:对剩余小区运营主要包含如下部分:(1)配置智能厨余设备(能与软件平台配套使用),辅助完成垃圾投递及居民积分功能,对参与正确投放居民进行积分激励;(2)合理规划配置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箱)与垃圾桶,促使居民定时定点投放;(3)营造垃圾分类氛围,采用入户宣传、小区活动、宣传插牌等形式引导居民参与垃圾分类;(4)配置垃圾分类指导员进行桶边督导、入户宣传等;(5)进行日常设备维护。(二)服务标准及要求1.建立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系统。提供可供住户、甲方免费使用的手机APP、小程序、网站等客户端以及与之对应的后台管理系统,具有实时更新的用户信息、垃圾投放信息、兑换信息等数据信息。乙方需做好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并对投递次数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报送相关数据及填报相关报表,同时向甲方开放相应的功能和数据。加强甲方对辖区内生活垃圾工作的管理,同时让垃圾分类责任人明确垃圾分类相关标准,并能自主开展垃圾分类日常工作。具有安全完备的住户管理功能,支持2了解区域内用户的垃圾分类参与情况,如用户参与垃圾分类的次数、活动参与情况、排行榜等。2.配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乙方投入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并全权负责维护智能设施设备,全面维护分类基础设施,做到标识正确清晰、摆放合理。设施设备要定时清理、擦拭、消杀,确保无满溢、泄漏,无积尘、污渍、整洁卫生、无明显异味。合理规划配置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箱)。3.建立健全制度保障。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激励机制,建立积分兑换、荣誉榜、曝光台等正向激励制度,提供多元化兑换渠道和兑换礼品,支持线上线下兑换,并有效执行,台账记录完善。督促指导责任人建立垃圾分类作业台账,及时统计居民参与率和分类准确率等信息,做好资料归档。定期开展安全培训,作业人员必须培训合格才能上岗,同时做好培训记录,严格遵守生产作业和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建立安全服务等保障机制,措施到位。4.营造良好的垃圾分类氛围。结合现场为居民小区铺设海报、插牌、宣传栏等宣传物料,每个小区至少配置宣传栏1块、分类公示牌251块、投放点分布图1块、宣传牌2组,每栋楼至少配置1张宣传画。实行常态化入户宣传机制,宣传记录、宣传资料完善。实施对物业人员、清洁人员等垃圾分类相关人员的分类引导、分类培训,融入垃圾分类工作。5.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严禁混装,作业时做到垃圾不落地、不遗漏,不污染环境。乙方负责服务范围智能设备可回收物的收集处理,负责将有害垃圾收集至指定的存放点,达到一定量后由乙方负责处置,负责指导物业单位分类将3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收集至指定的收运点,并对分类质量进行巡查反馈。6.合理配备垃圾分类工作人员。搭建科学的项目运营模式。根据实际合理配置指导员,建立指导员队伍,制定指导员管理制度,开展培训,实施分类宣传、劝导工作,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和投放准确率。指导员在早晚高峰期(具体时间在履约合同中定)进行桶边指导服务,向居民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并引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对未分类投放的居民及时进行纠正。指导员要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管理,按时上岗,统一着装,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与居民发生争执,遵守该小区物业管理规定,文明礼貌,积极配合检查人员的工作。(三)人员配置1.项目经理:1名。2.全职指导员:9人。3.全职驾驶员:1人。4.兼职指导员:整体不低于50人。(四)设施设备配置1.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系统:提供可供住户、甲方免费使用的与智能设备配套使用的手机APP、小程序、网站等客户端以及与之对应的后台管理系统。2.智能设备配置:15套智能可回收物设备(含金属、织物、纸类、塑料、塑料瓶等投放类型),设备外观分类标识清晰,能与软件平台配套使用,辅助完成垃圾投递及居民积分功能,积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刷IC卡、二维码等,应具备自动开门关门、自动称重、户外4遮雨、语音播报、满溢报警并向后台传输数据,并向管理人员告警等功能。56套智能厨余垃圾设备,设备外观分类标识清晰,能与软件平台配套使用,辅助完成垃圾投递及居民积分功能,积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刷IC卡、二维码等。3.四分类集中投放点(箱)配置:共设置35个,须达到遮雨、照明、地面硬化、设施规范等基本要求,有条件的增设洗手净手、语音提示等服务功能。4.垃圾桶(240L)配置:140个垃圾桶用于四分类集中投放点(箱),60个备用。5.收运车辆配置:可回收物清运车1台。6.管理用车配置:工作管理用车1台。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调整、更换设施设备。如有特殊情LL况需要调整或更换,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征求甲方同意。第二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即2023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心S日。第三条服务费用1.结算方式:服务费按合同总金额分配到合同期内的每个月,由甲方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考核成绩按月结算,月服务费用=成交金额÷24个月一月度考核扣分。2.支付时间:服务费支付由上级部门下拨垃圾分类专项款到街道账户后,根据实际款项对应月度结算金额,二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3.本合同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星桥街道办事处采购生活垃圾分类服务暂定合同总价为4912167.12元/2年(大写:肆佰玖拾壹万贰仟壹佰陆拾柒元壹角贰分),单年合同金额为:2456083.56元/年(大5写:贰佰肆拾伍万陆仟零捌拾叁元伍角陆分),月度合同金额为:204673.63元/月(大写:贰拾万零肆仟陆佰柒拾叁元陆角叁分)。4.乙方将项目委托所在地分包小微企业(重庆富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全权收款。5.甲方付款前,乙方委托单位(重庆富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开户名称:重庆富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沙坪坝支行汉渝路分理处开户账号:0305010120010012877如乙方需变更账户,应提前十(10)日书面通知甲方。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通知义务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甲方按照变更之前的账户进行支付的仍应视为有效支付,相应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和考核标准办法对乙方的服务作业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支付乙方费用。服务标准和考核标准修改时,乙方应按照新的标准及时调整作业方案并在合理时间内达到新的标准。(2)甲方如发现乙方组织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未按服务方案投入服务作业人员、设施等导致作业服务质量达不到本合同规定标准时,有权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6改。(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用工情况进行检查。甲方不承担任何由于乙方未办理劳动关系手续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乙方调整本项目主要负责人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调整。(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不按书面整改意见整改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5)遇重大活动或检查突击性任务需要乙方配合时,甲方及时通知乙方做好保障工作,乙方不配合或者配合不力影响甲方工作开展的视为乙方违约。(6)甲方应当加强对住宅小区、公共设施及公共场所和辖区单位的管理及其他协调工作,为乙方服务作业创造条件;当上述管理和协调工作超出甲方职权范围时,甲方应当主动协调有关管理或执法机构予以处理,或者上报至区政府,不得推诱。2.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根据所承担的服务内容,与作业人员建立合法的劳动/劳务关系,规范用工行为,保障人员合法权益。(2)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内容进行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对本合同约定外的其它任务尽全力给予配合。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和广大市民的监督、检查、管理,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进行服务作业的或服务作业不到位的,甲方应按照考核办法执行本合同,乙方应按照甲方合理要求及时整改(3)乙方须落实《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运营和管理,承担企业管理的全部责任,7并负责合同期间发生安全、环保、劳务纠纷等问题的处理及费用。(4)乙方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第五条考核方式1.垃圾分类工作考核采取日常检查和每月抽查相结合方式实施。2.日常检查由社事中心组织实施,随机检查,被通知发现的问题在半小时内整改到位的不进行扣分,未及时整改的扣3分/次。3.每月抽查由社事中心牵头组织,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乙方派1人参加,当场确认。采取不定时间,随机走、随机看的方式,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对应扣分。4.连续三个月考核低于70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退出。详见附件:《沙坪坝区天星桥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办法》第六条安全责任乙方在作业中的人员、设备及第三方的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发生安全事故后的一切经济责任及其他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应遵守国家和重庆市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为作业人员办理人身保险。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并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解决而产生的诉讼费、公告费、公证费、鉴定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律师代理费等合理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首部载明的住所地为甲乙双方各项通知及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址,各方或法院将通知或诉讼8文书送达该地址即视为送达,产生通知、诉讼送达的法律效力。第八条双方责任1、甲乙双方按协议约定开展工作;2、经甲乙双方商定认可的任何方案,双方均不得单方擅自更改,否则实施中引起的问题由改动方负责;3、在一方提交方案、意见后,另一方应于三个工作日给出意见,以便本项目能够按时按进度完成各项任务;4、乙方为履行本协议书项下义务提供的人员与甲方均不构成任何劳动关系。乙方人员在履约过程中的造成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或A乙方人员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如甲方因上述事故承担任何责任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3第九条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以非现金形式提交至甲方指定账户(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8%,金额为392973.37元(大写:人民币叁拾玖万贰仟玖佰柒拾叁元叁角柒分),甲方不得拒收供应商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项目顺利履约完毕后,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第十条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照要求(合同附件)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或对甲方工作安排和统一调度响应不及时或不予响应且无正当理由的,视情节严重情况在《沙坪坝区天星桥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办法》基础上额外扣除1-4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92.除本合同约定外,任何一方单方提出解除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3.乙方不能按垃圾分类推进时间节点完成目标任务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项目合同,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4.如上级部门下拨垃圾分类专项款未到街道账户,服务项目款项由乙方垫付,如乙方无法垫付自行退场,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产生的结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十一条退出机制1.合同期满后,乙方向甲方无偿移交相关设施设备及设备配套软件,软件服务费用按设备厂家要求由甲方自行承担;协议期内产生的且未兑换的居民积分,由乙方按积分等额折算金额支付给甲方。第十二条其他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本合同之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交易中心备案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0附件:《沙坪坝区天星桥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办法》(以下无正文)甲方: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天星桥街道办事处法定代表人:经办人:O联系电话:023-6712650乙方:滨南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联系电话:023-62628181签订日期:2023年12月5日11《沙坪坝区天星桥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考核依据。参照《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重庆市环境卫生管理作业标准》、《重庆市沙坪坝区2023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等相关要求,结合街道办事处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第二条考核原则。垃圾分类工作考核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第三条考核对象。本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服务承包方。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四条街道办事处成立垃圾分类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社事中心负责人及各社区书记、城管员为成员。考核领导小组下设社事中心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考核日常事务。第三章考核内容及方式第五条考核内容:1.安全作业等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作业人员配备落实,未到位的,扣1分/人次。2.小区投放点配置经过专业培训的垃圾分类指导员每天不低于2个小时的桶边督导。作业人员着装规范,工作态度端正;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换岗,不得在工作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反上述规定的,扣1分/处。3.每个社区每个月举办不少于1场兴趣活动、知识培训、教育活动等。常态化入户宣传机制,每个小区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全覆盖入12户宣传,宣传记录完善。对社区督(劝)导员、志愿者、保洁员、物管人员和居民等提供培训,指导建立宣传台账,未按要求进行宣传的扣3分/次。4.未建立示范小区基本信息(位置、规模、居民构成等)台账,收运、桶边指导、入户宣传、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台账记录不规范,数据缺失、数据不准确,扣1分/处。5.分类垃圾桶需标识正确,外观干净整洁,摆放整齐,垃圾不满溢、无异味,运输车辆有明显的分类标识、统一规范;车辆车况良好,车容整洁,无跑冒滴漏。违反上述规定的,扣1分/次。6.未落实专人实施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收运及厨余垃圾定时(或预约)收运工作,收运不及时,扣3分/次。7.在显著位置设置信息公示牌、公示栏、投放点示意图,公示责任区户数、指导员、四分类垃圾收集作业等相关信息,推行定时定点投放。违反上述规定的,扣1分/次。8.在显著位置设置垃圾分类专用宣传栏或专题栏目。内容清晰完整、无误;有垃圾分类投放指南,内容清晰完整、无误。违反上述规武定的,扣1分/次。9.被上级部门或街道办事处领导检查发现问题的,经判定属于中标人责任的,扣3分/次。10.在市区级考核被通报批评的,扣5分。11.街道办事处在全区垃圾分类工作季度考核中排名后五位的,扣5分。12.未完成区和街道办事处垃圾分类年度目标任务的,扣除5分。13.如未按要求对辖区内小区配置相应分类桶,扣1分/处。1314.未及时处理采购人要求整改事项,扣3分/次。第六条考核方式1.垃圾分类工作考核采取日常检查和每月抽查相结合方式实施。2.日常检查由社事中心组织实施,随机检查,被通知发现的问题在半小时内整改到位的不进行扣分,未及时整改的扣3分/次。3.每月抽查由社事中心牵头组织,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垃圾分类服务承包方派1人参加,当场确认。采取不定时间,随机走、随机看的方式,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对应扣分。第七条核查结果运用1.按月考核评分,满分为100分,实行倒扣分制,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每扣1分扣除当月服务费500元。2.连续三个月考核低于70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退出。3.中标企业全年平均得分低于70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退出。1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垃圾分类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