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示范点规划设计 地形测绘采购合同公告(咸宁市咸安区农业农村局2023)



咸宁市咸安区农业农村局本级咸安区2022年乡村振兴示范点规划设计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CG0212
二、合同名称:咸安区2022年乡村振兴示范点规划设
三、项目编号:CG0212
四、项目名称:咸安区2022年乡村振兴示范点规划设计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咸宁市咸安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2、地址:咸安区金桂路23号
3、联系方式:-13177404909
4、供应商(乙方):广州黄埔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5、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海员路88号
6、联系方式:13476259305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工程设计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4、主要标的单价:435000.0000元
5、合同金额:43.5(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3年11月14日至2024年02月14日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1202-2023-0203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11-1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12-22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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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设计合同.pdf

城乡规划设计合同项目名称:咸安区2022年乡村振兴示范点规划设计项目地点:咸宁市咸安区合同编号:SJ-20231102(由设计方编填)委托托方方:咸宁市咸安区农业农村局设计方:广州黄埔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期:2023年11月14日住建書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方:威宁市咸安区农业农村局设计方:广州黄埔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委托方委托设计方编制咸安区2022年乡村振兴示范点规划设计,设计工程地点感宁市咸安区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和相关设计收费标准《(2004)中规协字第022号》。1.2住建部、湖北省及咸宁市有关城乡规划设计的管理法规和规章规定。1.3规划项目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委托方给设计方的委托书及相关的专业设计规范2.2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2.3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订)口《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口《中华人民共和国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口《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口《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口《湖北省美丽乡村规划编制导则其他:国家现行规划设计规范、标准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中标函(文件)3.3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23.4投标书第四条本合同规划设计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内容(根据项目特点填写)项目名称:咸安区2022年乡村振兴示范点规划设计规模:回用地口人口■其他阶段:口区域规划口总体规划口分区规划口控制性详细规划口修建性详细规划口专项规划■村庄规划口其它规划设计任务:向阳湖镇广东贩村上屋朱、汀泗桥镇黄荆塘村、双溪桥镇三桥村三个示范点核心区域的规划设计。包括核心区域原始地形测绘,乡村产业发展规划、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等所需的方案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第五条委托方应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备注1委托书(含意向要求)12相关设计基础资料1345第六条设计方应向委托方交付的规划资料、成果文件及交付时间: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交付日期有关事宜1地形测绘1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2方案设计成果2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3施工图4方案确定后20个工作日3第七条项目费用和支付办法:7.1根据本合同第1.1条款的相应规定,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用为(大写:人民币肆拾叁万伍仟元整)(小写:435000.00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2004)中规协字第022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7.2规划设计如遇规模或内容调整,则设计费应做相应调整。7.3本次规划内容根据甲方要求编制,在《湖北省美丽乡村规划编制导则》内容要求下进行深化编制。第八条支付方式8.1委托方一次性支付全额设计费(大写:肆拾叁万伍仟元整)(小写:435000元)后,设计方提交最终设计成果。8.1本合同不含专家评审费。第九条双方责任9.1委托方责任9.1.1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提供所规划范围内地表,地下、空中建筑物及构筑物的相关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委托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委托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委托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9.1.2委托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应委托方已要求,设计方为委托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委托方所付订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9.1.4委托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9.1.5委托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4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委托方。委托方的上级对设计成果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设,委托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规划设计费。9.1.6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规划设计成果时,应征得设计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委托方应支付赶工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另议。9.1.7委托方应为设计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9.1.8委托方可委托设计方代为收集所需文件及资料,并支付所需费用,具体金额由双方商定。9.1.9规划设计成果的设计版权由设计方所有,未经设计方同意,委托方不得复制设计方交付的规划设计成果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设计方有权索赔。9.1.10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规范、部门及地方规范由委托方负责提供。9.1.11补充协议中委托方应付的其他责任。9.2设计方责任9.2.1设计方应按国家现行规划设计标准、规进行设计,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规划设计成果(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成果顺延的情况除外)。9.2.2设计合同有效年限为壹年,超期后如仍须执行时,合同双方进行延期确认。9.2.3设计方对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的质量负责并对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设计方根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调整补充。9.2.4由于设计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9.2.5合同生效后,设计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应双倍返还委托方已支付的定金;未收定金的,不予赔偿。9.2.6设计方按委托方要求交付规划设计成果后,参加有关上级组织的规划设计成果审查活动,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本合同规定任务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需增加的内容及涉及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第十条保密5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11.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向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11.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按第(一)种方式解决。(一)向咸安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依法向咸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2.1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长期驻项目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12.2设计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合同有效年限之内)规划审批后为止。12.3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2.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2.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陆份,委托方叁份,设计方叁份。12.6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本合同即行终止。12.7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2.8其他约定事项:无(以下无正文)6委托方名称:咸宁市咸安区农业农村局设计方名称:广州黄埔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咸安区金桂路23号住所:广州市黄埔区海员路88号大院1号首层(101-104)室邮政编码:437000邮政编码:6电话:07158322767电话:020-82399636传真:传真:户名:户名: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黄埔支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44001470901050327325经办人:经办人:年月日年月日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乡村振兴示范点规划设计 地形测绘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