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采购合同公告(井陉县林业工作站2023)



石家庄市太行山区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井陉县)五标段合同书

标段编号
S1301210001000318001002

招标人
井陉县林业工作站

代理机构
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
石家庄茏茂种植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金额或者费率
232.147396万元

优惠率或其他

合同订立日期
2023-12-22

合同工期
该项目建设期1年,管护期3年(含建设期1年)。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栽植任务

合同期限开始时间
2023-12-22

合同期限结束时间
2024-04-30

公告主要内容
石家庄市太行山区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井陉县)五标段合同书

项目负责人
庞国强

联系电话
13931199843

合同如下:

茏茂施工合同5标段(3)-已签章.pdf

石家庄市太行山区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井陉县)五标段合同书发包方:井陉县林业工作站(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石家庄茏茂种植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林业工程建设管理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基本情况1.1工程名称:太行山区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5标段1.2工程地点:南峪镇(常坪村2)1.3工程内容:人工造林766.79亩、退化林修复262.49亩1.4承包方式: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第二条工期2.1工期要求:该项目建设期1年,管护期3年(含建设期1年)。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栽植任务。2.2工程施工期内,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确保工程建设效果。2.3除了由于自然灾害、设计变更、甲方不能及时提供施工图纸和甲方同意工期延迟四种情形外,因乙方自身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处以每延误1天罚款500元的处罚。第三条工程质量3.1人工造林部分3.1.1苗木质量要求应优先使用本地苗木,如需从外地调运苗木,应选择与石家庄市地区生态气候条件相似的区域。工程苗木应具有“三证一签”,即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苗木检验合格证、植物检疫合格证或良种证和苗木标签。种苗使用应严格遵守种苗规格质量标准,选择生长健壮、根系发达、色泽正常、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冻害的良种壮苗,苗木根系不劈裂、截口平齐、土球不散坨、包装材料完整。落叶乔木应主干明显、挺直,苗根发达不劈裂;常绿乔木应树冠丰满、树形美观、长势旺盛、顶芽饱满。3.1.2苗木数量要求本标段共栽植63643株,其中侧柏A44474株、油松A3851株、连翘15318株。3.1.3苗木规格要求苗木规格表类型名称规格侧柏B苗龄≥4年,H≥150cm,基径≥2cm,冠幅≥30cm,杯径≥25cm,枝叶密实,树冠匀称完好,土球苗,容器苗,Ⅰ级苗常绿乔木侧柏A苗龄≥4年,H≥100cm,基径≥1.3cm,冠幅≥25cm,杯径≥16cm,枝叶密实,树冠匀称完好,土球苗,容器苗,Ⅰ级苗常绿乔木油松A苗龄≥4年,H≥120cm,基径≥1.8cm,冠幅≥30cm,杯径≥16cm,不偏冠,最少4层枝,土球苗,容器苗,Ⅰ级苗常绿乔木油松B苗龄≥4年,H≥150cm,基径≥2.5cm,冠幅≥50cm,杯径≥25cm,不偏冠,最少5层枝,土球苗,容器苗,Ⅰ级苗亚乔木黄栌苗龄≥3年,H≥100cm,基径≥2cm,全冠,裸根苗,Ⅰ级苗亚乔木杏扁苗龄≥3年,H≥120cm,基径≥2cm全冠,裸根苗,Ⅰ级苗灌木连翘苗龄≥3年,H≥100cm,基径≥0.7cm,容器苗,不少于5分支,Ⅰ级苗3.1.4整地要求3.1.4.1造林地清理结合灌排水、道路设施建设和造林技术要求进行造林地整理。林地清理采用块状清理或带状清理,块状清理以种植穴为中心清除四周的灌丛和杂草,清理范围为120*120厘米;带状清理带宽为1.5米。3.1.4.2整地整地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鱼鳞坑或穴状整地。集中连片的荒山、荒坡造林采取鱼鳞坑整地,呈“品”字形布设,整地规格为70cm×60cm×40cm;缓坡、台地等采取穴状整地方式,种植穴规格为60cm×60cm×40cm。3.1.5栽植3.1.5.1苗木栽植前一天起苗,苗木栽植前监理工程师到苗木基地选苗验收,确保购进苗木的质量符合要求。3.1.5.2栽植栽植时做到栽紧栽实,苗干要竖直,根系要舒展,深浅要适当。容器苗栽植须脱杯。3.1.5.3浇水苗木栽植完成后,应及时浇水、补水。3.1.5.4施肥栽植前施用有机复合肥,具体用量因树种不同而异。3.2退化林修复部分3.2.1割灌对目的树种,幼树幼苗高度低于周边杂灌杂草、藤本植物等,生长发育受到显著影响的林分进行割灌。围绕目的树种幼苗幼树周边1m2进行割灌,不得全林割灌。注重保护珍稀濒危树木、林窗处的幼树幼苗及林下有生长潜力的幼树幼苗。3.2.2修枝对林内卫生状况较差的防护林,修去枯死枝、病死枝、双头枝、基部过粗的侧枝和树冠下部1轮-2轮活枝。修枝高度:针叶树不超过树高的1/5,阔叶树不超过树高的1/3。剪口不能伤害树干的韧皮部和木质部。原则上每亩修枝株数为应修尽修。3.2.3补植退化林修复主要在林分现状郁闭度小于等于0.4或以及含有大于25m2的林中空地进行补植;天然林中补植需注意不得改变天然林属性。补植用苗3177株,其中侧柏A3177株。补植用苗木质量、规格、栽植、浇水、施肥同人工造林技术要求。第四条合同价款4.1本工程合同价:以乙方中标价为准,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叁拾贰万壹仟肆佰柒拾叁元玖角陆分(小写:2321473.96元)。4.2工程款结算方式:签订合同并进场施工1个月之后拨付合同价款30%预付款。工程全部完工且验收合格后,经结算审定后拨付至审定金额的70%,剩余资金作为管护资金,分三年拨付,如不符合管护标准,甲方有权拒付管护资金。4.3本工程结算价:本工程以中标综合单价计价方式承包,综合单价在合同履行中不作调整。工程结算时依据施工图表、最初施工设计和经甲方同意变更的追加设计,以及由甲、乙两方共同核定并签字认可的工程量,乘以合同或补充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组成。结算总资金按各树种验收合格株数与投标合成单株价求和确定。树种结算株数不得突破计划株树。验收不合格部分的工程款不予支付。4.4项目竣工后工程款以财政结算评审结果为准。第五条甲方责任5.1不定时派工作及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施工。5.2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并提供验收报告。由于甲方原因影响工程进度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六条乙方责任6.1乙方需提交履约担保金,履约担保金价为中标价的10%,如有发现拖欠农民工资问题,将暂停拨款,启动履约程序。施工合同签订3日内机械、人员必须进驻施工现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6.2对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建设质量要求,必须照办,执行监理单位的监理意见,按照合同完成各项工程建设任务,对监理单位提出的任何施工缺陷应予以整改落实。本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须提交经监理单位审定竣工资料。6.3及时向甲方提供工作进度和所要求提供的其它书面资料。6.4严格按照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技术规程和设计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不得自行变更设计、增减工程量。严格按甲方的施工要求,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标准。如不达要求造成工程停工整改、返工等增加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6.5遵守有关管理部门对施工环境卫生、施工现场、施工运输车辆、交通安全和施工人员人身保险等管理规定,坚持文明作业,安全施工,负责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发生的费用和罚款。6.6负责施工地施工期间、养护期间、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的保护工作,承担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丢失的修复、补植补种工作及其费用。6.7施工及养护期间,如有纳入工程量之内的栽植植物毁损、死亡的,应立即清理、及(适)时补种,确保工程效果。6.8自行解决水源、电源等施工条件和费用。第七条其他7.1工程具备验收条件的,乙方应分别按甲方、监理方的要求提前向甲方提交申请验收报告和工程自查等有关材料。7.2本工程严禁转包,否则取消中标单位资格。7.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验收结算,甲方全部付款完毕,乙方在养护期满、通过工程验收后,合同终止。7.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在补充说明中另行约定,作为合同附件。7.5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章):,(签章):2023年12月2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土绿化试点示范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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