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球时报》社营商环境采购合同公告(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
一、合同编号:HT-雁塔区-2023-00293
二、合同名称:《环球时报》社营商环境项目推介(2023年度)
三、项目编号:ZCBN-雁塔区-2023-00492
四、项目名称:《环球时报》社营商环境项目推介(2023年度)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168号
联系方式:13119125183
供应商(乙方):《环球时报》社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呼家楼街道
联系方式:1381116699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环球时报》社营商环境项目推介(2023年度)
1(项)
¥289,000.00
¥289,000.00
1.供应商对采购人营商环境优秀案例进行推介,优质内容通过主流媒体进行推广。 2.供应商组织相关人员对购人营商环境创新发展实践等相关案例进行调研,并针对提供案例材料进行质量把控。 3.供应商配合购人梳理营商环境创新举措,挖掘典型经验、展示营商环境做法。 4.对购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进行梳理及咨询,形成报告。
合同金额: 289,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玖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03月19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2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环球时报社营商环境项目推介合同.pdf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2日
编号:HQSB-SCZXS20231158《环球时报》社营商环境项目推介(2023年度)合作协议甲方: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乙方:《环球时报》社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12月20日为助推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创新创业创造活力,扩大城市国际化影响力,经友好协商,乙方为营造地方城市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发展创新思路,具体事项合作内容如下:一、合作内容(一)乙方对甲方营商环境优秀案例进行推介,优质内容通过主流媒体进行推广。(二)乙方组织相关人员对甲方营商环境创新发展实践等相关案例进行调研,并针对提供案例材料进行质量把控。(三)乙方配合甲方梳理营商环境创新举措,挖掘典型经验、展示营商环境做法。(四)乙方对甲方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进行梳理及咨询,形成报告。二、合作经费(一)本协议项目服务费含税总额为人民币289,000.00合元(人民币贰拾捌万玖仟元整)。双方合同签订60个工作Z101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全部款项共计人民币289,000.00元(人民币贰拾捌万玖仟元整)。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二)甲方通过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收款单位账户:单位名称:《环球时报》社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10105101765838B2/5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新媒体大厦7层电话:010-65367526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十里堡支行账号:327256037205银行行号:CN104100005400传真:010-65367527(三)甲方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的发票。发票信息如下:单位名称: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纳税人识别号:11610113775913737A三、双方权利、义务(一)乙方应对其相关刊登相关内容的合法性负责,因侵犯第三人权益引发的争议由乙方负责解决并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二)甲方应按照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向乙方提供真实素材。因甲方提供的素材(包括但不限于宣传资料、宣传片等)侵犯他人权益而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甲方有权使用、转载、引用、复制、摘录本协议项目涉及的所有作品、图片等用于城市的形象展示。(三)双方应就本次合作内容整体相互协调配合,确保合作顺利进行,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合同内容交付。(四)甲方应及时按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四、违约责任3/5(一)双方确认:甲方所提供的素材,知识产权属于甲方,仅供乙方在本协议项目中使用。如乙方擅自使用或向第三方提供,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二)鉴于乙方策划服务需要进行大量的前期筹备工作,因此若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将构成违约,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当给予赔偿;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合作取消,乙方应当全额返还甲方。(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的,乙方有权选择中断服务或继续提供服务并要求支付费用。五、保密约定和其它(一)双方同意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本协议的具体内容,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需要披露的除外。当需要披露时,双方应共同协商,统一步骤和口径。(二)本协议保密条款为持续性条款,且无论本合作协议无效或终止、解除,均不影响保密条款的有效性。(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讨论协商,可签订补充文件,补充文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四)若因不可抗力导致一方或双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本协议所指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疫情、战争、和法律、政策的变化等。(五)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时,另一方均有权向其提出口头或书面交涉,并有权依照本协议的相4/5关条款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或依照法律的规定追究其侵权责任。(六)本协议自双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执行中如需变更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形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前,本协议依然有效。(七)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甲方: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乙方:《环球时报》社有办公室限公司(盖章)(盖章)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2023年12月20日时间:2023年12月20日5/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球时报》社营商环境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