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房地产市场风险防范化解 房地产采购合同公告(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



合同编号:

4530000HT202323434

合同名称: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风险防范化解(四次)

项目编号:

4530000JH202308386

项目名称:

房地产市场风险防范化解

采购人(甲方):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供应商(乙方):

国浩律师(昆明)事务所

所属地域:

省级

所属行业:

其他专业咨询

合同金额:

149000.0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3-12-20

合同公告日期:

2023-12-22

代理机构: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风险防范化解(四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专家抽取记录:

4000137319

中标、成交公告: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风险防范化解(四次)成交结果公告

合同附件:

合同(2).pdf

2023/12/1814:48sj.yngp.com/contract_contract.do?method=printCover&contractid--7386c98d.18c629380fd.5e6c&modelcustom_id=13合同编号:4530000HT202323434合同自编号:招标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财政厅制sjyngp.com/contract_contract.do?method=printCover&contractid=-7386c98d.18c629380fd.5e6c&modelcustom_id=131/2甲方(采购方):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乙方(服务方):国浩律师(昆明)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为保证采购方所购的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总则1.定义1.1合同:如无特别说明,以下合同特指本合同。1.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地震、战争、政府行为、严重疫情等。由于不可抗力的影响,使得一方实际不可能在此情况下履行其合同。不可抗力不包括由于一方的疏忽或故意不遵守良好的服务惯例所发生的事故。1.3货币单位:本合同项下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为单位进行结算。2.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3.合同修改除非由双方签订书面修改文件,合同修改时须与招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否则本合同不得修改。符合这一程序的修改将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告知任何涉及本合同的通知需以面呈、邮寄或传真等方式送达至对方本合同封面记载的委托代理人、经办人或项目负责人,如若委托代理人、经办人或项目负责人有任何变动,必须提前7个自然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任何面呈的通知在递交委托代理人或经办人时视为送达;任何以邮资预付的邮寄方式发出的通知在对方委托代理人或经办人签收后视为送达;任何以传真方式发出的通知在发出时视为送达(如适用)基于本合同签订项目及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成果的知识产权为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披露、并使用有关项目成果。第二条项目名称、内容1.项目名称: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房地产市场风险防范化解服务采购项目(四次)2.项目内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和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的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结合云南省房地产风险项目实际情况,协助开展房地产风险防范各项工作,研究分析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有关风险处置的政策建议,全过程提供风险防范化解咨询服务;针对头部房企风险化解制定风险化解处置工作方案,出具专业的建议措施,全过程参与风险化解;配合房地产风险涉访维稳工作,做好专业解答。研究提出房企风险防范应对处置的建议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第三条服务项目要求1.服务项目要求:1.1项目服务需执行标准规范和政策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主席令第七十六号)(2)国家和云南省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和政策文件1.2服务期间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和提供技术保障。1.3交付验收要求: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且成果一次性通过采购方组织的专家评审。乙方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后,甲方应当提供书面确认材料。1.4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第四条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和义务1.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服务相关的信息、资料等。允许乙方相关专业人员为实施本项目而使用所约定的信息、资料、计算机和其它办公设备,出席有关会议、调研活动,必要时应当向乙方相关专业人员提供办公场地及相应便利;1.2协调联系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单位(含相关企业);1.3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及时完成服务;1.4甲方有权对服务成果中出现的疑点进行提问,并要求乙方及时作出解答回复;1.5甲方有义务对乙方采用的技术和方法进行保密;1.6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及金额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2.乙方权利和义务2.1乙方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提供服务,保证服务工作顺利开展;2.2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拨付项目经费;2.3乙方承接甲方的服务项目的资金,其溢出部分主要应用于乙方的再发展,不得挪作他用;2.4乙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服务事项或者超越授权范围提供服务;2.5乙方对甲方提出的专业范围内的问题,应及时解答回复;2.6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按本合同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项目任务。如乙方未能在合同期内完成全部项目的服务内容,合同结束后,应将相应款项返还甲方。2.7乙方对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无论是书面的还是电子的),以及对为甲方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负有为甲方保密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2.8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和信息,在乙方服务结束后,乙方均应及时归还甲方。若属电子文档的,应从乙方的电脑等存储设备上永久删除。2.9乙方指派浦理斌、李一非、陈容容、晏正堂、罗昌平组成本合同项下专项法律服务事项的工作团队。在法律服务过程中,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根据法律服务的需要,另行指派乙方的其他律师、实习律师及律师助理处理与本服务有关的法律事务。第五条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因甲方原因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影响项目进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项目进度,并按变更后的进度执行。第六条项目经费使用原则及支付方式1.合同购买服务价款总额为:人民币¥149,000.00元(大写)壹拾肆万玖仟元整。2.以上价格为含税总价,包括了本合同约定所有条款的履行费用,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甲方需求或要求发生变更引起的费用变更,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支付全部合同价款,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支付合同款项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符合财务、税务规定且正式、足额、合法的发票,相关的税金由乙方自行承担。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甲方违约,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指定支付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国浩律师(昆明)事务所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昆明城西支行开户账号:396201880001635754.乙方应保证收款名称、账户、开户行信息的准确无误,如有变更,应在甲方付款前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上述原因导致甲方付款有误,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自甲方支付完成时即视为甲方已完成付款义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七条保密与知识产权保护1.在本项目开展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财务、技术、人事、管理、投资等方面的信息、记录、文件和资料,本项目本身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建议、分析等,以及本协议及其条款(以下简称“保密信息”),乙方应对甲方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并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本项目有关的目的。甲方向乙方提供信息、记录、文件和资料时,应当以书面标记或其他适当方式告知乙方是否属于保密信息,以便乙方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前述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记录、文件或资料:(1)乙方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并且就乙方所知晓,该第三方同甲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协议、法律或代理义务而禁止其向乙方提供该信息;(2)已经公开的信息,且不是由乙方违反本协议的披露所造成;(3)该信息已由甲方书面授权批准乙方公开;(4)并非直接或间接利用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而由乙方独立获取、开发的信息;(5)乙方在甲方提供以前已从合法途径获得的信息。2除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不参与本项目的其他任何个人或机构全部或部分披露该保密信息的任何内容。但是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1)在甲方同意下因项目风险化解所需的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向有必要知悉的乙方总部/分支机构/合作方的披露。(2)因法律、监管、法规、规定或处理与本协议或项目有关的争议所进行的披露。3.乙方为完成本项目所起草之所有文件的著作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有权保留本协议期间产生工作成果的副本、工作底稿以作为乙方有关工作之证据或记录,但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保密义务。第八条不可抗力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疫情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不能克服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导致双方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相关合同责任。但是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天之内提供上述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若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需提供有力的不能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按照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了不可抗力的,迟延方的合同义务不能免除。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尽可能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方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利率执行合同订立时当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2.如因乙方原因未提供服务或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经甲方通知指正后乙方仍未按照甲方要求改正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每日按本合同款项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自解除通知送达乙方时本合同自动解除,乙方应当返还本合同项下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但实际未发生的费用,并支付甲方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3.本合同签订后,若乙方无正当理由而终止合同,应当返还本合同项下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但实际未发生的费用,并支付甲方本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4.本合同签订后,若甲方无正当理由而终止合同,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甲方已经支付的服务合同价款乙方有权不返还。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疑义和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应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其他1.本合同附件(如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修改或变更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时间在后者为准。3.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4.1本合同以及附件4.2招、投标文件4.3双方为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有关洽商/变更形成的书面协议、文件等。2023/12/1814:48sj-yngp.com/contract_contract.do?method=printCover&contract_id=-7386c98d.18c629380fd.5e6c&modelcustom_id=13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导录收871165>3>705电话:厂签订日期:20233印17月20个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国浩律师(昆明)事务所地址:武汉小市西北区拓东井街道东风东路恒隆城的有楼3楼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p6371-63533049签订日期:203年1月20日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3号邮编650106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食效民经办人:电话:087-65330131sj-yngp.com/contract_contract.do?method=printCover&contract_id--7386c98d.18c629380fd.5e6c&modelcustom_id=13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地产市场风险防范化解 房地产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