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育人能力提升暨学生拔尖创新培优采购合同公告(石楼中学2023)



一、合同编号:11N7671384512023401

二、合同名称:石楼中学教师育人能力提升暨学生拔尖创新培优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11262023CCS00136
四、项目名称:石楼中学教师育人能力提升暨学生拔尖创新培优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石楼中学
地 址:石楼县灵泉镇王村
联系方式:18203585800
供应商(乙方):山西思而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长风东街16号万科紫台3幢10层1010号
联系方式:1359319116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石楼中学教师育人能力提升暨学生拔尖创新培优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249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实施对象:全学科,全员教师205人,高三学生700人;外出名校实地跟班学习,教师15人,校长及班主任15人。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次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服务要求:合格服务时间:3年连贯式培训服务标准:满足相关标准

2.合同金额(元):249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9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石楼中学教师育人能力提升暨学生拔尖创新培优项目合同(11N7671384512023401).pdf

石楼中学教师育人能力提升暨学生拔尖创新培优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1N7671384512023401需方:石楼中学供方:山西思而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供方在石楼中学组织的石楼中学教师育人能力提升暨学生拔尖创新培优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中成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服务条款供方向需方提供石楼中学教师育人能力提升暨学生拔尖创新培优项目服务。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柒佰肆拾玖万肆仟元整(小写):¥7494000元本项目中标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玖万捌仟元整/学年,(小写):¥2498000元/学年,三年连贯式培训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佰肆拾玖万肆仟元整,(小写):¥7494000元。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三、费用支付签订合同后,为保证石楼中学教师育人能力提升暨学生拔尖创新培优项目的正常运行,特制订本项目培训费用支付方式如下:2023-2024学年: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本学年中标金额的40%,人民币玖拾玖万玖仟贰佰元整(大写),¥999200元(小写);2、本学年项目进行至一半时,需方向供方支付本学年中标金额的35%,人民币捌拾柒万肆仟叁佰元整(大写),¥874300元(小写);3、本学年项目进行完毕,经需方验收合格后,需方向供方支付本学年中标金额的25%,人民币陆拾贰万肆仟伍佰元整(大写),¥624500元(小写)。4、效果考核(培优总费用壹佰贰拾万元)在学生拔尖创新培优上有如下考核内容:(以下考核数据均为大文大理,且都以山西招生考试网第一次公布的二本B类以上分数线为准。)高考成绩:(1),清华北大要求达1人,如果不达扣除培优总费用的4%。(2)双一流大学录取要求至少达65人,如果不达要求,但是超过80%(即52人)扣除培优总费用的2%,如果在80%以下但是在50%(33人)以上,则扣除培优总费用的10%。如果达线在50%(33人)以下,则扣除培优总费用的50%。(3)一本达线要求至少达105人,如果不达要求,但是超过80%(即达88人),扣除培优总费用的2%,如果在80%以下但是在50%(55人)以上,则扣除培优总费用的10%。如果达线在50%(55人)以下,则扣除培优总费用的50%。(4)二本达线率至少达50%,如果不达要求,扣除培优总费用的10%教师育人能力提升:(教师提升总费用壹佰贰拾玖万八千元)(5)根据报价文件上的价格,逐一考核兑现,建立台账,每次授课或者教研都要严格记录,并每次都要签字确认。2024-2025学年:1、2024年8月1日前,需方向供方支付本学年中标金额的40%,人民币玖拾玖万玖仟贰佰元整(大写),¥999200元(小写);2、本学年项目进行至一半时,需方向供方支付本学年中标金额的35%,人民币捌拾柒万肆仟叁佰元整(大写),¥874300元(小写);3、本学年项目进行完毕,经需方验收合格后,需方向供方支付本学年中标金额的25%,人民币陆拾贰万肆仟伍佰元整(大写),¥624500元(小写)。4、具体考核参照2023-2024学年标准,有客观需求确需修改的,经双方协商后具体再定。2025-2026学年:1、2025年8月1日前,需方向供方支付本学年中标金额的40%,人民币玖拾玖万玖仟贰佰元整(大写),¥999200元(小写);2、2、本学年项目进行至一半时,需方向供方支付本学年中标金额的35%,人民币捌拾柒万肆仟叁佰元整(大写),¥874300元(小写);3、本学年项目进行完毕,经需方验收合格后,需方向供方支付本学年中标金额的25%,人民币陆拾贰万肆仟伍佰元整(大写),¥624500元(小写)。4、具体考核参照2024-2025学年标准,有客观需求确需修改的,经双方协商后具体再定。四、服务承诺严格依据响应文件相关承诺提供服务,如执行过程中有调整,可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调整。五、服务时间2023年8月—2026年7月,三年连贯式培训六、交验严格按照需方提出的要求进行培训,项目培训完成后,需方可委托专业评价人员或机构进行验收。七、需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八、供方责任严格依据响应文件相关承诺提供服务。九、违约责任1、供方不能按时完成服务内容,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2、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工作要求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十、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一、争议解决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2、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磋商文件2、响应文件3、报价人所做的其他承诺需方(章):石楼中学,供方(章):山西思而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宋小泉,法定代表人:王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山西省石楼县石楼中学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111号山西世贸中心B座2112电话:03585731189,电话:13593191168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开户银行:农行太原长治路支行司石楼县支行账号:04630001040016731,账号:04142101040013729签约时间:2023年9月11日合同签订地点:网上签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师育人能力提升暨学生拔尖创新培优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