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视频监控改造项目监理、检测服务 治安视频监控改造监理、检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福安市公安局2023)



福安市公安局2023年治安视频监控改造项目监理、检测服务项目合同公示(合同包1)

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安市公安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安市公安局2023年治安视频监控改造项目监理、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安市公安局2023年治安视频监控改造项目监理、检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ZXM-2023-06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宇星、小李
项目联系电话:0593-23567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安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安市富春大道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卢警官/138503120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谢宇星、小李/0593-2356788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605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合同详见附件

二、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4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5.779000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福安市公安局2023年治安视频监控改造项目监理、检测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测试评估认证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单位
福安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
福安市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22日 15:31

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24日 09:00

预算金额
¥35.779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谢宇星、小李

项目联系电话
0593-2356788

采购单位
福安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福安市富春大道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卢警官/13850312022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6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谢宇星、小李/0593-2356788

附件:

附件1
福安市公安局2023年治安视频监控改造监理、检测服务项目采购合同.pdf

福安市公安局2023年治安视频监控改造项目监理、检测服务项目监理合同书甲方:福安市公安局乙方:福州华南天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1甲方(委托方):福安市公安局乙方(监理方):福州华南天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安市公安局2023年治安视频监控改造项目监理、检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ZXM-2023-065)经甲方公开招标,乙方为采购包1中标服务商,中标金额为人民币壹拾捌万叁仟陆佰元整(¥183600元)。现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监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监理的项目概况如下:一、监理的项目名称:福安市公安局2023年治安视频监控改造项目;二、项目地址:福安市;三、项目投资:15590000元;四、监理工作的服务范围:1、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2、监理具体事项:(1)监督项目实施方制定、实施建设方案;对建设过程中有需求变更的协助甲方进行总体把握和评估,以确保满足甲方使用要求;协调项目实施方和甲方,确保建设工作顺利进行。(2)根据进度,对建设质量、建设投资、建设进度、建设安全、建设合同和信息管理进行综合监理:①通过现场监督、定期检查审核等手段对建设过程进行质量控制;②按照预定计划对建设进度进行有效控制;③按照合同对投资总额进行有效控制;④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信息安全进行有效控制;5主持协商计划变更,调解与项目实施方或第三方因本项目建设产生的合同争议,必要时代表甲方提出索赔建议与方案;审核项目实施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符合性;①协助甲方组织项目验收工作;⑧在项目建设期内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进行质量检查,督促项目实施方按合同要求进行实施,在项目实施方对项目完成并验收后,编写监理总结报告,向甲方提交监理文档。第二条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乙方提供与项目监理工作有关所需要的项目资料和技术资料。2、甲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的与项目实施相关事宜形成书面回复意见。3、甲方应当指定一名熟悉监理项目情况的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如需更换代表,要提前三日通知乙方。4、甲方应当负责项目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乙方的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5、甲方有权授予乙方项目委托范围内的监理权利。6、甲方有权依据监理合同对乙方服务业务进行检查、咨询和监督。7、甲方对项目建设中建设方案、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及项目付款有最终决定权。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9、当甲方发现乙方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项目实施方串通给甲方或项目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并由乙方2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成合同约定的监理项目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期限内,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甲方书面报告监理工作。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甲方提供与本项目需求相适应的监理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乙方对项目实施的情况应以监理业务范围内专项报告的形式向甲方报告。3、乙方配备的监理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变更,确需变更,需事先书面报请甲方同意,且替换人员数量与资质不得低于调整前。4、乙方在甲方委托的项目范围内,承担以下权利和义务:(1)对项目建设有关事项向甲方的建议权。(2)审批项目施工组织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实施方提出建议,并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3)用于项目实施文件的核查确认权;对项目中的技术问题建议权,对不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信息项目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时要求设计单位的更正权。(4)主持项目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甲方报告。(5)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复工令。如在紧急情况下不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甲方做出书面报告。(6)项目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7)项目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项目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项目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8)在项目实施合同约定的项目价格范围内,行使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项目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9)主持项目验收及出具验收报告的权利。(10)实施单位违约时,代表建设单位向实施方追讨责任和赔偿的权利。5、在监理过程中乙方若需要对合同规定项目实施方的义务提出变更,则需要甲方同意且不得影响项目费用、质量、进度。在监理过程中乙方如发现项目实施方人员工作不力,乙方可要求实施方调换有关人员。6、在委托的项目范围内,甲方或实施方对对方有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甲方和实施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协商。当双方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7、乙方应督促实施方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时限完工的,如果因乙方过失或督导不力而造成了甲方的经济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甲方履行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乙方在监理项目完成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并具有法律效应的监理报告。9、乙方人员在监理期间不得向实施方介绍施工队伍、材料、设备等,不得向实施方索取任何利益。否则甲方有权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10、在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11、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泄露或侵犯与本项目、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及版权。12、项目最终验收结束后,整理与监理有关的全部资料并移交甲方。13、乙方不得参与可能与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利益冲突的任何活动。第三条授权范围1、对项目质量、进度、费用的监控权。2、对项目实施方追究违约责任的建议权;3、对项目开工、停工、复工、延期、报验、验收等环节签认权;第四条监理服务费用和付款方式1、本项目监理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壹拾捌万叁仟陆佰元整(¥183600元)。2、支付方式:具体条件及金额如下:2.1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后且甲方收到乙方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本项目监理合同金额的50%,即人民币玖万壹仟捌佰元整(小写:¥91800元)2.2本项目通过初步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本项目监理合同金额的30%,即人民币伍万伍仟零捌拾元整(小写:¥55080元)2.3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本项目监理合同金额的20%,即人民币叁万陆仟柒佰贰拾元整(小写:¥36720元)3、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监理服务费由甲方转账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指定的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福州华南天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南门支行账号:591902566910901第五条监理期限监理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终验合格之日止。第六条项目验收乙方完成监理范围内监理工作,与所监理项目验收同时进行,通5过甲方组织的项目终验视为监理通过终验,甲方不另组织验收。第七条合同终止1、自然终止:当乙方完成合同约定义务,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并向乙方付清合同款项后,本合同自然终止。2、非自然终止:由于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完成项目监理或监理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如果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甲方终止合同后,乙方须继续履行本合同条款规定的职责直至所有相应工作转交其它项目监理。第八条保密条款1、乙方对在合同履行中所接触的工作秘密应尽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人或机构泄露数据信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人2、甲乙双方均应对本合同所涉及的价格及其它商业机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泄露给第三方。3、对在执行本合同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并注明保密或所有权的资料、技术、业务信息、软件及其它相关资料等信息,乙方可以在监理本系统工程中使用。除非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外界扩散上述信息或在与本系统无关项目上使用上述信息。4、乙方参与项目人员须签订《项目保密协议》,并遵守本协议中约定条款。5、无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条款之上述约定均有效第九条违约责任甲方和乙方均须履行合同条款的规定,不能自行中止合同。当一方违约或因其过错对另一方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受害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10%。第十条不可抗力1、由于自然灾害、地震、火灾等,导致项目延期或不能履行本合同,合同双方可免除责任。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须立即通知对方并向对方出具必要证明文件,并采取必要措施尽快解决问题。第十一条争议处理条款双方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规定严格执行本合同。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在互相谅解和友好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解决不了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变更及其他1、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有)均为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或解除,均应以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文件为准。5、在执行本合同期内,各方的所有通知应采取可靠的传真和信函方式。甲方:福安市公安局(公章)地址:福安市富春大道66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联系电话:13850312022乙方:福州华南天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白马中路山海花园1号楼309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电话:0591-83310155tr签订地点:福安市公安局20签订时间:年月7日8项目保密协议委托人(甲方):福安市公安局监理人(乙方):福州华南天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确保甲乙双方合作的福安市公安局2023年治安视频监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相关保密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一、项目合同和附件以及履行合同过程中涉及到的技术或工作秘密,包括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接触到的各类国家机密(各类纸质和电子的文件、资料、图纸等),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二、未经双方事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合同的任何权力包括有关文字、图片、数据资料及软件;双方均负有对项目合同内容向第三方保密的义务。三、乙方参与甲方项目开发和服务的人员,应经过保密知识培训,与乙方签订保密协议并报甲方备案。四、乙方参与甲方项目开发和服务的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在甲方现场处理无关的工作。五、乙方不得在承接实施第三方的开发项目中,未经甲方同意使用甲方的资料、软件。六、甲乙双方在实施项目过程中涉及甲方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必须实行9物理隔离。七、涉及甲方秘密的信息及存储介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阅读、拷贝、处理、传递,严禁将涉密信息及其存储介质带离甲方项目现场。八、甲乙双方在实施项目过程中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甲方保密信息。九、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保密期限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其他信息的保密期限自签订项目合同书开始至甲方同意解除保密要求为止。十、因履行本合同协议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本工程所在地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向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十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福安市公安局乙方:福州华南天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代表:代表:日期:213年1月7日日期:29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治安视频监控改造项目监理、检测服务 治安视频监控改造监理、检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