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土地调查 黑土地调查工作采购合同公告(富锦市自然资源局2023)



富锦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黑龙江省黑土地调查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230882]ZTZB[CS]20230016

二、合同名称:2023年黑龙江省黑土地调查

三、项目编号:[230882]ZTZB[CS]20230016

四、项目名称:2023年黑龙江省黑土地调查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富锦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富锦市中央大街109号
联系方式:13339559331
供应商(乙方):黑龙江沃土华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长江路368号2605室
联系方式:0451-820610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开展2023年黑龙江省富锦市黑土地调查工作,服务经费70万元
1(项)
¥698,500.00
¥698,500.00


合同金额: 698,5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玖万捌仟伍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0月24日至2024年04月23日
履约地点:富锦市自然资源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0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W72023049(1)(1).pdf
合同文件.pdf
富锦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2日

-2023-04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富锦市2023年黑土地调查工作委托单位:富锦市自然资源局承担单位:黑龙江沃土华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3年10月23日委托方(甲方):富锦市自然资源局受托方(乙方):黑龙江沃土华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一)服务范围2023年富锦黑土地调查工作,以收集的土壤二普、遥感数据、地理信息数据、最新土壤调查数据等与黑土地调查相关的资料为基础。结合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及省级下发的黑土区分布范围土壤类型工作底图,统筹开展地类图斑套核及实地调查举证,建设集空间、属性、文档、图件、影像等信息于一体的黑土区耕地调查数据库。(二)服务内容2023年黑土地调查工作任务:根据所收集资料确定本辖区内黑王区的分布范围,包括土壤类型为黑土、黑钙土、暗棕壤、白浆土、草甸土、水稻土等的耕地分布范围,建立黑土区耕地调查数据库。具体工作任务包括:1、各类调查数据资料的收集收集与黑土地调查相关的基础资料、遥感数据、地理信息、数据库资料及保护利用、规划管理利用等各类资料。2、各类调查数据校核修正对已数字化处理的土壤图等与黑土地调查相关各类数据进行空间及属性校核修正,保证相关调查数据的准确性。3、黑土区耕地图斑套核工作以各县级为调查单元,采取“内外业结合”的方式,对本区域内黑土区耕地进行逐图斑套核,确定黑土区耕地的分布范围,对存在变化的部分需在县级调查核实工作底图上进行矢量化修改和属性标注,并现地核实举证,提供范围变化情况说明和相关佐证材料。4、黑土区耕地调查数据库建设黑土区耕地调查核实工作全面结束后,完成调查数据成果入库工作,建设集空间、属性、文档、图件、影像等信息于一体的黑土区耕地调查数据库。5、有关依据及技术标准黑土地调查工作依据下列标准和文件开展:(1)《《土地调查条例》;(2)《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4)《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5)《黑龙江省黑土地调查监测评价体系构建总体方案》(黑1自然资发(2022)153号);(6)《黑龙江省黑土地调查监测通用规则》;(7)《黑龙江省黑土地调查监测数据汇交规范》;(8)《黑土地调查实施方案(2023年)》;(9)《2021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10)《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11)《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1年度试用)》;(12)《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TD/T1057-2020);(13)《中国土壤分类与代码》(GB/T17296-2009);(14)《土壤制图1:250001:500001:100000中国土壤图用色和图例规范》(GB/T36501-2018)。第二条履行期限及成果提交(一)履行期限1、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全部工作完成且验收合格。(二)成果提交:项目相关文档及成果数据。1、数据库成果富锦市黑土地调查数据库。(三)成果要求及提交时间:1、严格按照黑龙江自然资源厅的要求及时限上交成果。第三条甲方协作事项(一)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甲方协助乙方获得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必须的资料。2、提供工作条件:(1)协助乙方协调沟通,以便乙方顺利开展工作;(2)在项目实施期间给予其他必要的协助。第四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一)本项目报酬本项目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玖万捌仟伍佰元整(小写:¥698500元)。(二)支付方式本合同采用二期支付方式:一期: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价款的75%;二期:项目通过省厅验收入库后支付价款的25%。第五条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的要求,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2、甲方有权对项目工作进度、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相关询问。3、配合乙方做好相关部门必要的协调工作。(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标准开展工作,按照协议约定时间提交项目成果,并进行成果归档;乙方应确保工作中提交的工作成果及服务不侵害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情形,如果第三方提出任何侵权主张,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应向甲方赔偿因乙方侵权(或潜在侵权)而对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仅限直接损失),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该等赔偿不以合同价款金额为限以甲方实际遭受的损失确定赔偿金额。2、乙方应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治安保卫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负责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项目进行期间乙方应就作业安全制定完整可行的方案,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合同期间造成的财产或人身损害等一切安全问题以及与其他第三人的纠纷,由乙方承担不限于一切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3、乙方提交工作成果后,须参加甲方组织的验收,并及时根据验收结果负责进行必要的调整。4、乙方应选派有工作经验、技术全面、责任心强的技术人员承4担本项工作,并明确每个作业小组负责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乙方及工作人员具备项目承担资质及能力。5、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等不符合双方约定,则应在7日内通知甲方,否则,造成技术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不能履行的,应的减或免收报酬。第六条违约责任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1、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终止的,或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由于合同终止或工作失误给甲方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提交的成果未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乙方应在在30日内或甲方确定的其他期限内完整修改并且通过项目验收,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已经完成的项目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合同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未能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提供的本项目所有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4、乙方需严格履行数据保密制度,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黑土地调查数据及拷取相关数据泄露给其他公司或个人。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5、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七条附则1、本合同所有附件,均系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行法律效力。3、若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调解法》的规定进行仲裁,也可向合同签定地的人民法院起诉。4、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火灾以及社会事件)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3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免除其相应责任。若任何一方未能依据本条款约定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情况通知对方或者未能及时提交相关证明的,应当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客观原因不能通知的除外。5、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生效,合同文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6、签订合同地点:富锦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单位(盖章受托单位(盖章):L一富锦市自然资源局黑龙江沃土华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开户行:哈尔滨银行龙江支行公司富锦支行账户名称:富锦市自然资源局账户名称:黑龙江沃土华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账号:0904022209219509029账号:1218010882123932地址:富锦市中央大街109号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长江路368号2605室委托单位(盖章受托单位(盖章):L富锦市自然资源局一黑龙江沃土华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单位(甲方)富锦市自然资源局,采购计划号富财购核字[2023]00482号供应商(乙方)黑龙江沃土华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招标编号[230882]ZTZB[CS]20230016签订地点富锦市自然资源局,签订时间2023年10月2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投标人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供货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及单位单价(元)金额(元)1开展2023年黑龙江省富锦市黑土地调查工作,服务经费70万元1.00项698,500.00698,500.00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陆拾玖万捌仟伍佰元整(¥¥698500.00)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陆拾玖万捌仟伍佰元整(¥¥698500.00)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陆拾玖万捌仟伍佰元整(¥¥698500.00)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陆拾玖万捌仟伍佰元整(¥¥698500.00)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陆拾玖万捌仟伍佰元整(¥¥698500.00)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陆拾玖万捌仟伍佰元整(¥¥698500.00)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陆拾玖万捌仟伍佰元整(¥¥698500.00)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陆拾玖万捌仟伍佰元整(¥¥698500.00)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第三条权力保证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第四条包装和运输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2、货物的运输方式:无。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第五条交付和验收1、交货时间:按照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及时限上交成果、地点:富锦市自然资源局。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政府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30日内及时予以解决。第六条安装和培训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无。第七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2、货物保修起止时间:无。-第1页-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第八条付款方式和期限,1、资金性质:财政资金。2、付款方式: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无。付款期限为甲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款。第九条履约、质量保证金,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按本合同合计金额0.00%比例提交履约保证金。2、乙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合计金额0%比例向甲方提交质量保障金,质量保证期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第十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投标人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3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三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投标承诺书;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四份,政府采购办、政府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公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甲方(章)2023-12-222023年10月23日乙方(章)2023年10月23日单位地址:富锦市中央大街109号单位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长江路368号2605室法定(或授权)代表人:刘福军法定(或授权)代表人:张盼委托代理人:刘福军委托代理人:贾宇航电话:13339559331电话:0451-82061099电子邮箱:44251267@qq.com电子邮箱:17804630222@163.com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锦支行开户银行:哈尔滨银行龙江支行账号:0904022209219509029账号:1218010882123932邮政编码:156100邮政编码:150000采购办审核(章)经办人:年月日采购办审核(章)经办人:年月日合同附件1、投标人承诺具体事项:1、投标人承诺具体事项: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3、保修期责任:3、保修期责任:4、其他具体事项:4、其他具体事项:甲方(章)2023-12-222023年10月23日乙方(章)2023年10月23日-第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黑土地调查 黑土地调查工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