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治理提升改造采购合同公告(西安市新城区太华路街道办事处2023)
一、合同编号:HT-新城区-2023-00203
二、合同名称:西安市新城区太华路街道办事处建华路沿线环境治理提升改造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ZCBN-新城区-2023-00412
四、项目名称:西安市新城区太华路街道办事处建华路沿线环境治理提升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新城区太华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西安市含元路253号
联系方式:13709188458
供应商(乙方):陕西圣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西安市新城区金花北路299号恒基碧翠锦华小区31号楼一单元106室
联系方式:029-8758165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西安市新城区太华路街道办事处建华路沿线环境治理提升改造项目
1(项)
¥290,000.00
¥290,000.00
维修破损路面,增设隔离护栏、挡车石等附属设施;修补缺损绿化带;治理墙面脏污破损、墙头琉璃瓦脱落问题;治理可视范围内环境脏乱,设置装饰条;整修装饰沿线建筑物外立面
合同金额: 29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01月14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2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西安市新城区太华路街道办事处建华路沿线环境治理提升改造项目合同.pdf
西安市新城区太华路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22日
西安市新城区2021-2023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小型工程维修修鳝服务协议书项目名称:太华路街道办事处建华路沿线环境治理提升改造项目发包人:西安市新城区太华路街道办事处承包人:陕西圣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1月扫描全能王创建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西安市新城区太华路街道办事处承包人(全称):陕西圣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太华路街道办事处建华路沿线环境治理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地点:西安市新城区太华路街办项目内容:详见预算资金来源:自筹合同金额:290000元1、项目承包范围:发包人委托的所有工作。2、合同工期:25日历天。自2023年12月20日至204年1月14日。3、质量要求:合格4、技术要求及规范: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条件。5、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验收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项目质量保修责任。6、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1、发包方项目负责人姓名:职务:项目负责人职权:1.工程进度款的确认:2.提出设计变更的要求;3.确认工程工期的延长;4.审核、确认工程项目及费用的增减;5.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签证费用的确认;6.停工令,复工令的签署;7.合同规定发包人的其他权力。扫描全能王创建2、承包方项目负责人姓名:黄永其职务:项目负责人3、发包人工作(1)开工前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2)开工前10天内指定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驳地点,施工所需线路的接驳由承包人负责。接驳方案须先报发包人同意后才能实施。(3)开工前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4)开工前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如有必要)(5)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包人协助发包人办理。(6)承包人完工交付发包人验收,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双方根据验收确认书进行决算。(7)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待定。4、承包人工作(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视项目实际情况而定)(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担施工安全、保卫、消防、文明施工工作责任,并根据项目需要提供和维护夜间使用照明、围栏、警卫等。(3)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手续。(4)已完工程成品保护。(5)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按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做好相应的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6)施工场地卫生清洁。(7)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1.施工所需水电管线,水,电使用计量表由承包人根据建设单位要求,施工需要自行安装解决。建设单位收取施工用水用电费用,承包人的预算报价应包括水电费用。(8)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损害、财产损失,并承担相关费用,如发包方代为支付相关费用,可在工程款中予以扣除,承包方不得有任何异议。扫描全能王创建三、合同价款支付及结算、工验收1、本合同价款采用(2)方式确定。(1)采用固定总价合同:(2)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中包括的风险范围:(3)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1.1本合同已根据文件规定,综合人工单价调整,调增部分计入差价。1.2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承包人根据项目的要求,结合企业自身的管理情况、以及掌握的市场价格信息进行自主报价,报价中已充分考虑的风险费用包括:(a)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受市场价格浮动影响而产生的风险费用;(b)本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以外原因产生的风险费用;(c)非发包人原因或发包人所不能控制的原因产生的风险费用;(d)临时停水、停电、停工等风险费用。1.3风险范围以外综合单价调整方法:风险范围以外的内容包括:发包人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认质认价等工程洽商引起的工作内容。应依照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洽商文件、发包人认质认价单。因承包人漏报的项目不予调整。发包人对本工程中的承包人自购水泥、钢筋等主材价的市场价格浮动超过±5%时进行调整,按施工阶段的市场价进行调差。1.4其他约定:差价调整标准以甲方合同为准。零星人工、机械等单价按工程发生时甲乙双方协商后,以甲方最终认价为准。2、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签订合同后;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3、工程量确认3.1依照工程竣工图纸、设计变更、现场收方单、现场签证单计算工程量。3.2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视发包人需要而定)4、工程款进度款,结算款,保修金办理与支付工程量(进度和结算)以甲方审核确认后报经建设单位(总包单位)认可后,且在建设单位(总包单位)支付甲方对应工程款的前提下做如下约定(1)每次工程款支付前,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工程款增值税发票,工程款支付过程中扫描全能王创建不计利息。2)工程竣工后,在发包方,承包方等召开验收会议并确认合格后,承包方报送竣工验收报告并无条件提供结算相关资料,承包人自行对提交的结算文件及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若发生造价计算依据不充分时,按照发包人的理解计算。结算文件及资料原则上由承包人一次性报送,未经发包人事先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补充结算资料。若承包人不按要求报送,责任自负。发包方审查验收合格确认同意并经审计结束后,支付结算审定价的100%。(3)办理工程签证时不能以人工替代可以计量的单位工程量。5、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以发包人签署验收文件之日算起,完成后30天内,按有关规定要求,承包人提供竣工备案资料共4套.并且:①承包人必须按相关规定要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时做好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的工作.②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国家档案部门要求规格编制成册的工程竣工图及有关的技术资料,除按法规上交存档外,并交一份给发包人存档③承包人如不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工程档案资料,工程结算资料,视承包人放弃,发包人有权不予进行工程结算。四、违约,索赔和争议1、关于违约的具体责任:1.1发包人要求本工程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按时全部完工。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由发包人负责。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从逾期第7日起开始计算对承包人每天罚款额1000元。1.2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质量标准达不到本合同的要求,承包人必须无偿进行返工,直至达到要求为止,工期不予延长;如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时完工,影响发包方工程施工,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安排他人施工,承包方不得提出异议,产生的费用从承包方的工程款中扣除。2、争议2.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友好协商解决或请合同主管部门和造价主管部门调解:(2)合同争议调解不成的,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补充条款(1)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发包人认定的本工程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施工队伍,扫描全能王创建否则发包人有权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承包人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工程。施工中不得出现拖欠民工工资现象,如出现上述现象由承包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2)承包人必须有保障施工安全及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详细具体措施,对于施工现场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出现的各种扰乱施工进行的事件,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3)各种工作联系单、变更单、签证单等,必须经发包人主管领导、承包人两方同时签字和盖章后方能生效。六、其他1、本工程发包人不同意分包。2、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两份。3、双方有关工程的协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4、合同订立时间:023年12月20日5、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办公室6、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后生效。城区介(公章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福地址:地址:西安市新城区金花北路299号恒基碧翠锦华小区31号楼一单元106室S3G297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3107016271电话:电话:87581653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民生银行长乐路支行账号:账号:155079928邮政编码:邮政编码:710032扫描全能王创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治理提升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