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电子档案管理平台建设采购合同公告(常州市档案馆2023)
常采公[2023]0305号常州市档案馆电子档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二期)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常采公[2023]0305号
二、合同名称:
常州市档案馆电子档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二期)
三、项目编号:
常采公[2023]0305号
四、项目名称:
常州市档案馆电子档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二期)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常州市档案馆
地
址:
龙城大道1280号5号楼
联系方式:
0519-85681008
供应商(乙方):
江苏瑞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9号2幢
联系方式:
1361612260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常州市电子档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二期)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1、需对采购人现有档案管理业务系统的开发思路、架构、功能、行业标准、数据标准熟悉,能有基于采购人现有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应用对接、接口开发的能力。
2、提供免费技术培训,培训系统管理人员、系统维护人员。
主要标的数量:
1
主要标的单价:
2388000元
合同金额(大写):
贰佰叁拾捌万捌仟元整
合同金额(小写):
238.8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2024年12月31日常州市档案馆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12-18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12-25 09:40:08
九、其他补充事宜: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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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88902471263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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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技术开发(委托)合同项目名称:常州市档案馆电子档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二期)委托方(甲方):常州市档案馆受托方(乙方):江苏瑞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3.12.15签订地点:常州市档案馆有效期限: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1-填写说明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刷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或者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2-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委托方(甲方):常州市档案馆住所地:常州市天宁区弘汇路26号法定代表人:金云江项目联系人:缪秋君联系方式:0519-85661020通讯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弘汇路26号电话:0519-85661020传真:0519-85661020电子信箱:cdbhjsc@163.com委托方(乙方):江苏瑞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9号2幢法定代表人:路世强项目联系人:赵玉凤联系方式:13382848880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9号2幢电话:051981236533传真:051981236533电子信箱:zby@crnn.cc,-3-常州市天宁区弘汇路26号金云江缪秋君0519-85661020常州市天宁区弘汇路26号话:0519-85661020传真:0519-85661020cdbhjsc@163.com委托方(乙方):江苏瑞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9号2幢路世强赵玉凤13382848880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9号2幢话:051981236533传真:051981236533zby@crnn.cc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常州市档案馆电子档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二期),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1.技术目标:常州市电子档案管理平台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理念和技术,按照常州市政府信息化整体规划、电子政务发展趋势、政务信息数据共建共享要求,依托局域网、政务网、互联网,建成市级电子档案管理业务平台,实现机关单位基础设施共建共用、信息系统整体部署、数据资源汇聚共享、业务应用有效协同,开展档案数据开发利用,为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提供有力支持,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提升政府现代治理能力。2.技术内容:改造建设“数字档案室管理系统”,开发建设“电子档案移交接收平台”、“电子档案长期保存系统”、“电子档案利用服务平台”、“电子档案运维监管平台”,完成“信创”适配,完成剩余一半的全宗存量数据迁移。3.技术方法和路线:基于J2EE标准架构和SOA面向服务的体系架构,实现改造建设“数字档案室管理系统”,开发建设“电子档案移交接收平台”、“电子档案长期保存系统”、“电子档案利用服务平台”、“电子档案运维监管平台”功能。第二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0日内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项目组人力资源管理计划;2.项目进度计划;3.配置管理计划;,-4-4.质量管理计划;第三条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1.2023年1月15日之前,完成需求调研,输出《需求规格说明书》;2.2023年2月15日之前,完成系统设计,输出《系统设计说明书》;3.2024年5月30日之前,完成编码实现和测试,输出项目成果和《测试报告》;4.2024年6月15日之前,系统上线试用,并进行初验,输出《初验报告》;5.2024年9月28日之前完成试运行,输出《试运行报告》;6.2024年10月15日之前完成系统终验,输出《终验报告》;7.2024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15日免费运维期。第四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1.技术资料清单:无2.提供时间和方式:无3.其他协作事项:1、甲方指定专人参与乙方开发工作,并对开发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2、在现场开发和运维工作中,甲方协调提供相关场地保障。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归还甲方。第五条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人民币贰佰叁拾捌万捌仟元整(¥2388000.00元)。其中:(1)技术开发费。2.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分期(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第一次为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金额的30%,计人民币柒拾壹万陆仟肆佰元整(¥:716,400.00);(2)第二次为项目初验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金额的40%,计人,-5-民币玖拾伍万伍仟贰佰元整¥:955,200.00);(3)第三次为项目终验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金额的25%,计人民币伍拾玖万柒仟元整(小写¥597,000.00);(4)第四次为项目终验2年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金额的5%,计人民币壹拾壹万玖仟肆佰元整(小写¥119,400.00).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开户银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常州市三井支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9号2幢帐号:8923204110301201000063073第六条本合同的研究开发经费由乙方以现金支付及转账的方式使用。甲方有权以查看专用账户的方式检查乙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第七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5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1.一方发现本技术在实际应用上有重大失误;2.一方未按照合同条款履行职责;第八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不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1.甲方自身原因未履行合同职责,经乙方书面提醒两次无效。乙方可以转让研究开发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产品全部。第九条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乙方50%,甲方50%。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乙方50%,甲方50%的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6-损失大小等。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5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对于任何一方在工作期间获得和知晓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属于第三方但对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任何一方均应保守秘密。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2.涉密人员范围:甲方参与实施此项目的所有人员。3.保密期限:长期。4.泄密责任:如果甲方不履行本协议关于保密的有关规定,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违约金,违并赔偿乙方实际损失。乙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对于任何一方在工作期间获得和知晓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属于第三方但对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任何一方均应保守秘密。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2.涉密人员范围:乙方参与实施此项目的所有人员。3.保密期限:长期。4.泄密责任: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关于保密的有关规定,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违约金,违并赔偿甲方实际损失。第十二条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7-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常州市电子档案管理平台(软件光盘1张内容包括:软件测试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系统安装手册)。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常州市档案馆第十三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按照常采公[2023]0305号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管理要求和投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第十四条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第十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利归属,按下列方式处理:双(甲、乙、双)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1)技术秘密的使用权:乙方所有;(2)技术秘密的转让权:乙方所有;(3)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乙方所有。双方对本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甲乙双方共同持有。第十六条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第十七条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第十八条乙方利用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置、器材、资料等财产,归乙(甲、乙、双)方所有。第十九条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8-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用户培训、用户手册。2.地点和方式:甲方住所地。3.费用及支付方式:免费。第二十条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应当负全部责任,每延迟一日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0.3%的违约金(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应当负全部责任,每延迟一日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0.3%的违约金(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约定,应当负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具体损失赔偿额由甲乙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由甲方属地仲裁机构仲裁(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4.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应当每迟支付一日按照0.3%支付给乙方违约金(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5.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应当负全部责任,乙方有权停止开发,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第二十一条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双(甲、乙、双)方享有。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甲、乙、双)方所有。第二十二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缪秋君为甲,-9-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赵玉凤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为开发工作提供相应的开发环境2.协调甲乙双方的开发工作3.监督执行双方合同履行情况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十三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1种方式处理:1.提交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五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Java/J2EE为开发语言平台;2.SOA是面向服务设计;第二十六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确认后,4、5、6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技术背景资料:无;2.可行性论证报告:无;3.技术评价报告:无;4.技术标准和规范:技术解决方案;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需求规格说明书;6.其他:常采公[2023]0305号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10-第二十七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1、试运行期间双方按照甲方要求签订对应的数据保密协议;2、两年免费服务期满后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技术运维合同。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常州市档案馆(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2023年月日乙方:江苏瑞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2023年月日,-11-印花税票粘贴处:(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合同登记编号:1.申请登记人:2.登记材料:(1)(2)(3)3.合同类型:4.合同交易额:5.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经办人:年月日,-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子档案管理平台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