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饭堂食材采购合同公告(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饭堂食材供应项目的合同公告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饭堂食材供应项目的合同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3-12-25 10:36:25
采购计划编号:441901-2022-10683 预算金额:1400000 采购品目:
代理机构: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一、合同编号
ZYDG-22-274
二、合同名称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饭堂食材供应项目
三、项目编号
ZYDG-22-274
四、项目名称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饭堂食材供应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68号
联系方式:0769-2223850
供应商(乙方): 广东绿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泰升路25号
联系方式:1355320305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饭堂食材供应
1(项)
700,000.00
700,000.00
合同金额: 700,000.00元,大写金额:柒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东莞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1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示附件.pdf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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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文本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饭堂食材供应项目合同合同编号:甲方: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乙方:广东绿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及招标结果(采购编号:441901-2022-10683),为了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合同项目项目编号:ZYDG-22-274合同总金额:人民币70万元。、供货价格1、下浮率为5%。在基准价的基础上进行下浮,基准价定价方式为:(1)按照当前时段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同期“广东省菜篮子价格监测表”中最新一期的“东莞市菜篮子价格监测”部分的价格为基准价进行下浮,乙方须于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最新价格挂出后第二天向甲方提供最新一期的价格表,甲方原则上每隔一个月调整一次价格,每次调整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开始执行。(2)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上无发布的产品(部分特定牌子的产品除外)则由甲方和乙方双方共同在莞城细村市场、莞城光明市场、南城沙苑市场等或吉之岛(永旺)、嘉荣、沃尔玛、天虹等大型商超参考同类产品价格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进行下浮(则基准价=市场平均价=N个市场抽样价格之和+N),供货价即为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价格表供甲方确认后方可开始执行,若经甲方抽查,乙方报送的产品的供货价中的基准价高于商超平均价格的,乙方需根据商超平均价做出相应调整,以调整后的价格作为基准价再进行下浮。2、所有产品的实际采购总量以甲方实际需要为准,所有产品均分若干次供货,送货数量及时间由甲方按需通知,乙方则须按甲方指定时间将产品送至指定地点。3、若遇台风、暴雨等意外原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调整,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4、供货价格应均包含货物的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各种税费、验收费、售后服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均包含货物的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各种税费、验收费、售后服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乙方不得因为开发票等手续再向甲方申请款项。三、付款1、货款按月进行结算,乙方每月22号前根据上月的收货凭证与甲方对上月货款进行确认,并向甲方开具相应数额的含税发票。甲方收到乙方的有效发票后,根据有关结算规定,10日内以转账付款方式结算。2、收款方、发票的销售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3、因特殊原因需要提早或延迟结算的,经甲方和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后执行。注: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四、供应产品范围及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乙方响应情况填写)五、总体要求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2.乙方提供的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质、保量、保鲜,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农副产品。不合格的货品,乙方必须包退包换,并承担违约责任。3.提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4.货物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5.乙方必须负责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6.物品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通知的为准。7.乙方不得将成交项目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8.由于甲方工作的特殊性,乙方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甲方各项规定。9.乙方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乙方。因乙方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甲方要求推迟的除外),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10.乙方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应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甲方申请。11.甲方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12.乙方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成交供应商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13.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订单数量配送至指定位置,并以甲方实际验收数量作为货款结算依据;运输过程中及验收前,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每次送货提供一式,联的送货清单供甲方验货后双方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全部作为送、收货及货款结算的凭证。14.乙方在配送运输或提供相关服务过程中应遵守甲方地点进出入规定及相关规章制度,如因乙方或乙方人员原因造成甲方人员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15.乙方须按供应商品的销售额开具国家正式发票。六、产品配送要求1.送货方式:每次根据甲方的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订购品种、数量后,按时运送物品到指定地点,乙方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作为甲方入库验收之凭证。2.交货地点:学校指定地点。3.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4.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冷冻品的运输要符合冷冻温度要求,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将记录存档。5.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甲方的验货数量为准,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6.每次根据采购用户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24小时内送货,具体送货时间由采购用户通知时约定,由甲方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甲方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员工、师生或其他用餐人员发生安全事故时,成交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责任)。7.对甲方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至少在2个小时内响应并送到甲方指定食堂。七、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如因乙方所送的食品引起食用的人身体不适、发生食物中毒等问题,经市级质量检验部门确定后是乙方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与法律责任。并取消该乙方的供货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八、相关说明1.乙方在供应商服务年限内,履行本招标文件约定的义务过程中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相关主管部门规章制度、擅自提高价格或提供伪劣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低劣造成甲方损失等情况的,甲方有权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没收采购履约担保或取消协议服务资格等处罚。2.因乙方被取消配送服务资格而造成服务单位数量不能满足正常食堂食材配送工作需求的,甲方有权按顺序递补本次采购排名在乙方之后的候选单位,或通过对该项目服务单位进行补充采购或重新采购的方式,以保证服务单位数量的正常需求。3.成交供应商必须清楚理解:甲方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服务单位所能获得的服务项目数量;对此服务单位不得向甲方追讨任何费用。九、保密条款乙方在实施货物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乙方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货物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甲方备案,货物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将其个人资料送甲方审批,审批合格者才能更换。十、售后服务1、如果甲方发现乙方送货的货物质量有问题,有权要求乙方对有问题的货物立刻进行更换,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对有问题的货物进行更换并交到甲方指定地点,超过60分钟,甲方有权扣除当天总货款的1%作为违约金。2、乙方须有专人负责货品供应事宜,按照约定及时响应需求,安排配送,并承担相应的售后服务。3、售后服务方式为乙方上门服务。非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上述情况产生的一切费用。4、应急响应服务:甲方因工作需要临时增加供货要求或提前用餐等特殊情况,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90分钟内按照标准进行供货并交到甲方指定地点,保证供货的时间及质量。违约责任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来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如乙方不能按甲方的要求配送商品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拥有合法提供本合同规定的产品配送的资质,乙方提供的产品不会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乙方产品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若乙方未按合同或招投标文件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不再支付本合同项下未结算款项给乙方,乙方除应向甲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外,还须按合同已结算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乙方违约或者因乙方或乙方人员原因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由此受到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履行合同所实际支出的各种费用、甲方为证明乙方违约以及维权所支出的各种调查、审计、评估、诉讼、保全和律师费用,因第三方主张赔偿所承担或垫付的费用等,均为乙方赔付范围。无论乙方是否支付赔偿金或违约金,均不因此导致乙方有权中止或解除本合同,甲方仍然有权继续要求乙方全面、按期履行合同义务或解除合同。(五)因质量问题退货且情节严重的,甲方将记录在案,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对乙方予以书面警告,出现上述情况3次,将由甲方对乙方做出书面警告,出现上述情况累计5次,将由甲方对乙方处以人民币1000元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六)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由甲方对乙方处以人民币1000元违约金,违约金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1、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2、把甲方验收不合格并退货的货物重新配送给甲方;3、乙方的工作人员不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或泄露甲方内部情况,造成社会不良影响;4、食品源管理制度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不全。(七)发生上述(一)或(二)情况累计超过8次且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追究乙方的相关违约责任。(八)在未影响甲方伙食按时供应、未因所供货物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前提下,在合同期第一、二月内可予以豁免违约金,第三月起将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九)合同中甲乙双方在签署页约定的通讯方式为履行合同通知义务方式及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诉讼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十二、合同的转让和分包1、本合同为总承包合同,不能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2、乙方不能把本合同下的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实施。如甲方发现乙方转包或分包证据,乙方立刻失去继续供货资格,甲方不再付款。十三、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须按协议条款向乙方支付货款。2、甲方安排相关人员配合乙方做好订货、收货、验货、结算等工作。3、甲方对乙方供货质量、配送时间、服务态度等方面出现误差建立档案记录,乙方人员应予以签名确认4、乙方因供货物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经市(区)级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乙方责任,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5、甲方有权根据违约责任及招标文件规定对乙方作出惩罚。(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须按甲方订货内容按时按质按量配送到达约定地点。2、乙方须保证提供给甲方的食材物资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并确保所配送包装商品的有效使用期或保质期达到该商品标注的有效使用期或保质期75%及以上使用期的合格商品3、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食材的卫生防疫合格证或产品检验合格证均是真实有效,且承担假冒的所有后果。4、乙方须配合甲方做好食材供应源工作,乙方有义务对提供给甲方的食材物资来源信息予以存档、备查、生产厂可源。5、乙方的投标文件是本协议其中一部分,并纳入本协议条款内容,具有相同法律约束效力。6、做好善后服务,保证服务项目善始善终。十四、税和关税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承担。十五、合同生效及终止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限为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如服务期满后采购金额未达到合同总额,合同自动终止;或采购金额(补充协议金额)达到合同(补充协议)总额后服务期未满,合同亦自动终止。十六、其它1、如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若协商失败,任何一方可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所有附件和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3、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公章或确认之日期。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5、本合同正本_三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执一份(用于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乙方递交)。6、本合同合计页A4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甲方(盖公章):乙方(盖公章):甲方授权代表(签字):乙方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泰升路25号电话:电话:0769-22625517传真:传真:0769-22625627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运河支行账号:账号:44001778708053000518签订时间:签订地点:东莞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饭堂食材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