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灰盒采购合同公告(张家口市殡仪馆2023)
张家口市殡仪馆骨灰盒采样政府采购项目六包、七包(二次)六包合同
发布时间: 2023-12-25
一、合同编号:HJGCXMGL30013(2)-6 二、合同名称:张家口市殡仪馆骨灰盒采样政府采购项目六包、七包(二次)六包合同 三、项目编码:HB2023103140170003 四、项目名称:张家口市殡仪馆骨灰盒采样政府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张家口市殡仪馆 地址:张家口市高新区张梅路2号 联系方式:段先生 供应商:浙江东申工艺品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浬浦镇盘山村 联系方式:侯顺均0575-8794387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骨灰盒 规格型号:33.8×21.8×22cm等 主要标的数量:1批 主要标的单价:510000 合同金额:510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交货时间:从2024年1月1日起至 2024年12月31日止。(按甲方要求的品种、数量分批次供货)。 2、交货地点:张家口市殡仪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2023-12-25 八、合同公告2023-12-25 九、其他补充事宜:中标统一优惠率为35%;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按每批次供货货物数量结算(实际发生量)。
六包合同
发布时间:
2023-12-25 采购人:
张家口市殡仪馆
骨灰盒代销合同书甲方:张家口市殡仪馆乙方:浙江东申工艺品有限公司张家口市殡仪馆骨灰盒采样政府采购项目六包、七包(二次),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项目六包中标供应商。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并各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二、本“合同”系指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互相补充互相说明的效力。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4、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其它资料四、适用范围:本合同条款仅适用本次招标活动。五、项目清单及中标价格:1、项目编号:HJGCXMGL30013(2)2、项目名称:张家口市殡仪馆骨灰盒采样政府采购项目六包、七包(二次)3、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4、中标价格:六包中标总体优惠率为35%,大写:百分之三十五。(优惠率=(产品单价限价-投标产品单价)/产品单价限价×100%,投标产品单价≤产品单价限价,总体优惠率是指所有投标产品均按相同的单价优惠率执行,同一个包中的不同产品优惠率必须一致)六、付款方式:1、由甲方业务部提供销售清单与乙方核对无误后,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每月按货物销售实际发生量结算;13、所有货款由甲方通过银行划款的方式直接划入乙方的对公银行帐户。七、履行期限、地点及方式:1、交货时间: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按甲方要求的品种、数量分批次供货)。2、交货地点:张家口市殡仪馆。(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相关服务及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八、验收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文件精神,规范开展履约验收。通过成立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方案,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并出具初步验收报告。验收标准:货物验收时,由甲方按乙方投标文件样品图片对比验收。乙方须提供产品说明原件、产品合格证原件、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鉴定书复印件(含材质)等相关材料。若与样品图片不符合或提供材料不全,甲方有权拒签验收,并退货。若后续供货质量经抽查与投标文件要求不符的,取消上架销售资格,同时按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在销售过程中,每销售一个,顾客认同,相当于对该产品终极验收合格,反之不合格。九、售后服务100222乙方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投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服务要求的标准做出响应,其基本服务如下:1、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原厂生产且全新、配套、符合国家质量监测标准的商品;产品开箱后,发现有任何问题(包括外观损伤),必须以使用方能接受的方式加以解决。2、质保期内供应商需为采购人免费提供货物零部件,非人为因素损坏,免收人工费、材料费。质保期外零部件更换及维修只收成本费,不收取人工技术费用,并出具售后服务承诺书,作为合同的一部分。3、设有全天24小时服务电话,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为甲方提供紧急供货。4、所提供的货物自初步验收之日起质保期为一年,在质保期内甲方可选择退货、换货。明确售后服务能力,包括售后服务、维护响应时间。中标产品在供货服务期间不得更改中标产品样式及制作材料标准。若中标产品在采购单位使用中提出的合理性修改建议,乙方应积极响应,而且中标价不变。5、在货物的设计使用寿命期内,乙方应能保证使用方更换到原厂正宗的零部件确保货物的正常使用。6、因质量问题与用户发生纠纷,一律由乙方负全责。十、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配合政府采购监督、售后服务质量差,一经核实,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十一、在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及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事宜。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冀财采【2022】6号文件的规定,因政策变化,规范调整而不履约合同约定,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由甲乙双方根据情况商议解决。十二、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都是签订本合同的依据,供需双方必须全面遵守。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十三、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以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技术鉴定单位的质量鉴定结果为准。十四、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凡供货过程及其他相关服务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偿负责返工和维修,承担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因质量问题与顾客发生经济纠纷,乙方必须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甲方并可进一步向乙方提出索赔。对于情节严重、造成甲方损失较大的,甲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并赔偿经权威机构认定的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02、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乙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的10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甲方同意的处理方式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十五、争议的解决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经双方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一致时,应提交合同签订地进行属地管辖。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十七、合同的修改对于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八、合同生效及终止本合同2024年1月1日起开始生效,到期自行终止。十九、本合同共四页,一式四份,甲方贰份,乙方、招标代理机构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张家口市殡仪馆乙方:浙江东申工艺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渐作让有道皆市理道镇量山和地址:张家口市高新区张梅路2号开户银行:毕习利设银行法治理法支开户银行:建行张家口富强路支行账号:330016563180300219账号:13001678808050505813电话:075-87903878电话:0313-5959911V。3年12月25日签定地点:张家口市殡仪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骨灰盒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