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学堂数字资源服务项 学堂数字资源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2023)



一、合同编号: 20231225HT000001
二、合同名称: 宁夏中小学德育学堂数字资源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D640000-20231127161111581
四、项目名称: 宁夏中小学德育学堂数字资源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
联系方式:0951-5559290
供应商(乙方):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57 号
联系方式:0951-296703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宁夏中小学德育学堂数字资源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宁夏中小学德育学堂数字资源服务项目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992000
合同金额: 199.2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宁夏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12-2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12-25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宁夏中小学德育学堂数字资源服务项目合同.pdf

宁夏中小学德育学堂数字资源服务项目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编号::宁夏中小学德育学堂数字资源服务项目合同甲方: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乙方: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编制时间:2023年12月1甲方: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联系人:李永涛电话:0951-5028559乙方: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联系人:李浩电话:0951-2967034甲乙双方根据2023年“宁夏中小学德育学堂数字资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XCG-ZC2023152)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招标要求和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所属的“宁夏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提供《中小学德育学堂》视频节目,通过“权威的时政资讯、深度的新闻专题、独特的解读视角、主流的价值传播”,引导广大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中小学德育学堂》视频节目频率为每周一期,每期10-15分钟,每期分四个版本:小学版低年级(1-3年级)、小学版高年级(4-6年级)、初中版、高中版。全年约36-40期,共约144-160版节目(具体数量根据甲方安排的年度教学计划进行调整)。乙方按要甲方要求制作节目资源展示页面,并在宁夏智慧教育平台上安装部署。第二条合同金额与支付2(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玖万贰仟元整,(小写):¥1992000元(含税)。合同金额包含了乙方完成项目的所有费用及税金,甲方无需再为完成本项目而支付其他的任何费用。(二)支付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70%,即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玖万肆仟肆佰元整,(小写):¥1394400.00元。乙方项目服务内容全部完成后,甲方组织专家开展项目终期验收,验收通过并经甲方出具验收合格确认单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即人民币(大写):伍拾玖万柒仟陆佰元整,(小写):¥597600.00元。甲方支付服务费用前,乙方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甲方开具并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三)乙方开户行及账号户名: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行北京菜市口支行账号:0200001809200056852第三条服务期限项目服务期限1年,服务起始日期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素材和有关背景资料及其他协助。32.协助乙方确保视频节目在宁夏全区中小学校顺利播出。3.《中小学德育学堂》视频节目播出和使用范围为宁夏属地范围内学校。4.《中小学德育学堂》落实及考核方面的制度由甲方制定并实施。5.甲方在宁夏智慧教育平台上可永久播放乙方提供的《宁夏中小学德育课堂》节目资源,平台所有用户可在线学习使用全区教育管理部门、中小学学校、教师和学生可免费在线或下载学习使用。《中小学德育学堂》网站与在宁夏智慧教育平台技术对接及开发工作的工作由乙方执行,甲方为乙方协调必要的条件予以协助。6.从时效性考虑,建议甲方使用一年以内的视频节目,避免因时间推移产生的信息安全风险。7.甲方承诺不擅自许可或向任何第三方(包括合作单位以及关联机构)提供乙方提供的内容及任何形式的复制品。8.甲方享有按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和方式使用乙方提供视频节目的权利,但不享有乙方在本协议中未明确授予甲方的其他权利。9.甲方承诺按时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负责视频节目的内容策划、编辑集成及设计制作。2.乙方保证其设计并制作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4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每年向甲方提供约定数量的《中小学德育学堂》视频节目。4.乙方自协议盖章生效后向甲方提供视频节目。因甲方原因导致提供服务延迟,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5.乙方确保每周五前向甲方提供当期节目。如有特殊原因导致乙方当周不能及时提供最新节目,乙方负责提供同等质量的替代视频,确保甲方在约定范围内及时播出。第六条知识产权1.乙方依本协议向甲方提供的设计制作的节目成片和资料中所包含的新华社素材(包括但不限于图案、图像、配音、配乐、文字、专题片语、卡通人物形象、FLASH片等),其知识产权和其它权益归乙方所有。2.《中小学德育学堂》视频节目的所有权、品牌权以及相关知识产权所涵盖范畴的权利归乙方所有。第七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时,另一方均有权向其提出口头或书面交涉,并有权依照本协议的相关条款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或依照法律的规定追究其侵权责任。2.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甲方应支付自违约日至继续履约日期间的违约滞纳金,标准为每日支付应付未付协议金额的千分之一。3.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和方式使用乙方的视频节目,或将视频节目赠送第三方或擅自许可第三方使用,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4.若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节目存在严重不当情节,甲方有5权立即解除合同并停止支付服务费用;因不当情节引发不良典论的,甲方将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不低于本合同服务费用1.5倍的赔偿金,同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对情进行妥善处置。5.若甲方非正常原因擅自终止协议,乙方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回。6.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履行的,经催告或采取补救整改措施后仍不符合相关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合同总价款20%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损失。第八条保密1.甲乙双方均同意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本协议的具体内容及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否则另一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其赔偿损失。2.本合作协议的保密条款为持续性条款,无论本协议变更、中止、解除、终止或无效,均不影响保密条款的有效性。第九条不可抗力若因不可抗力导致一方或双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本协议所指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外部通讯系统故障、重大技术故障和法律、政策的变化等。第十条协议的续期和终止本协议期满即自行终止。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6双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全面履行义务,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二条协议的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七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对甲乙双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其他约定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双方的负责人(或联系人)的电话和通讯地址已经在本合同页首或页尾载明,双方均认可本合同中载明的负责人、联系人和地址为关于本合同的各种通知和法院诉讼文书(如有)的送达地址,如上述信息发生变化,应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向上述地址送达即视为对方已收到相关通知及文件或文书。(以下无正文)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能点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3年12月22日2003年12月22日2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学堂数字资源服务项 学堂数字资源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