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故居修缮工程监理 办公设备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教育办公室)2023)



伦教街道梁廷枏故居修缮工程监理

采购项目名称:

伦教街道梁廷枏故居修缮工程监理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65608292472311130020

项目业主: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教育办公室)

服务机构:

珠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伦教街道梁廷枏故居修缮工程监理

合同编号:

4406065608292472311130020

合同总金额:

¥22,758.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3年11月20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3年11月25日至2024年03月31日

服务内容:

对本工程全称进行监督。

合同附件

梁廷枏故居修缮工程监理合同.pdf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教育办公室) 2023年12月25日

财务(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工程名称:佛山市文物保护单位——伦教街道梁廷栅故居修给工程A委托人: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监理人:珠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监理人(全称):珠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佛山市文物保护单位——伦教街道梁廷榭故居修鳝工程2.工程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3.工程投资额:¥758595.40元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彭盼,身份证号码:******************注册号:44028330,文保工程岗位证号:202212300048。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人民币贰万贰仟柒佰伍拾捌元整(小写):¥22758.00元。包括:1.监理酬金:人民币22758.00元。2.相关服务酬金: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六、期限1.监理期限: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施工开工日期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止。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1年1月卜日始,至年月_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人年1月卜日始,至/年1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下年_月卜日始,至1年月日止。2(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1月卜日始,至年1月十日止。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023年1月22日。2.订立地点:佛山市顺德区3.本合同一式时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持三份,乙方执三份。委托人:监理人:(盖章)住所:住所:珠海市香洲沿河东路31号1栋副楼4楼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19000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努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珠海吉大支行账号:账号:662657754762电话:电话:00756-3333117传真:传真:0756-3339850电子邮箱:电子邮箱:_isgcjl@163.com3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4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癌疫、水灾、驿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2解释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5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4)通用条件;(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2.监理人的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7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8(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2.4履行职责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9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协议书、专用条款、通用条款。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2.监理人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工程监理。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本工程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和对本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国家、地方现行建设法律法规;(2)正式的工程项目施工图纸、说明及施工规范等;(3)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正式合同或协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4)国家、地方现行相关监理规范。18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监理合同补充协议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条款。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2.4履行职责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按国家法律、法规、建设工程监理相关规范、规定对本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实施监理。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工程开工前提交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各1份,工程建设过程每月提交监理月报一份,工程竣工验收前提交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1份。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15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工程完工后15天内现场移交_。3.委托人义务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193.6答复委托人同意在3个工作日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十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汇率为:5.3支付酬金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酬金:5.3.1监理人的酬金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合同价,以最终审定本工程竣工结算价为计费额,现先暂按预算审核报告中2055561.82元计取。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20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5;高程调整系数1.0)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16.5/500×工程概算投资额即:监理服务收费=16.5/500×工程概算投资额×1.0×1.15×1.0=16.5/500×¥758595.40元×1.0×1.15×1.0=30306.00元。我司自愿按费率3.0%计算监理费即是758595.40×3.0%=22758.00最终,监理费签约酬金为(大写):人民币贰万贰仟柒佰伍拾捌元整(小写)¥22758.00元(含税)。5.3.2监理酬金的支付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金额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已进场施工,同时监理人员已经在履行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管10天内,支付监理费合同价的40%;¥9103.20元第二次付款工程完成80%时,支付监理费合同价的50%;¥11379.00元最后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监理费合同价的10%;¥2275.80元21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法人章后本合同生效。6.2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十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7.争议解决7.2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_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_2种方式:(1)提请_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佛山市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28.其他8.2检测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L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3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4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奖励金额的比率为%。8.6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有需要提供保密信息时制定。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有需要提供保密信息时制定。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有需要提供保密信息时制定。8.8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需征得委托人同意,涉及应保密事项的,不得出版。9.补充条款23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A-1勘察阶段:A-2设计阶段:A-3保修阶段:A-4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24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1.工程技术人员2.辅助工作人员3.其他人员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1.办公用房2.生活用房3.试验用房4.样品用房其他生活条件25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1.工程勘察文件本合同签订后3天内2.工程设计施工图纸1本合同签订后3天内3.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1工程开工前3天4.施工许可文件1工程开工前3天5.其他文件1根据需要提供与工程有关的资料七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1.座机电话(带网络)1部2.办公设备(桌、椅)1套3.文件柜1套4.交通工具5.检测和试验设备八2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故居修缮工程监理 办公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