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厅装修改造工程 装修工程采购合同公告(范县金堤路小学2023)
一、合同编号:范采磋商-2023-42
二、合同名称:范县金堤路小学报告厅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三、项目编号:范采磋商-2023-42
四、项目名称:范县金堤路小学报告厅装修改造工程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范县金堤路小学
地址:孙选标
联系人:孙选标
联系方式:13693931596
2.供应商(乙方):河南省大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中型
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 106 号
联系人:丁韦亚
联系方式:18538505832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1203300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5日历天 地点:范县金堤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装修工程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包含全部内容
25日历天
马小明
豫141200720110895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2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6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pdf
(GF-2023-120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范县金堤路小学承包人(全称):河南省大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范县金堤路小学报告厅装修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范县金堤路小学报告厅装修改造工程项目2.工程地点:范县金堤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西南角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施工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施工与保修。、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0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_年12月31_日。工期总日历天数:25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万零叁仟叁佰元整(¥1203300.00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_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马小明。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2023年12月06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发包方办公室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及盖章后即可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真夏(签字)(签字)乐12410926074783218组织机构代码:51起的转动不地址:资要求付款方赔偿损失。地1邮政编码:开泉银行:郑州银行财经支行南永利法定代表人:法联代理人号:938760120102100607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371-65369325传真:真:(传真:(0371-65740638电子信箱:电子信箱:hndpzs@163.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郑州银行财经支行账号:账号:938760120102100667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补充协议履行合同过程中书面确认的对合同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现场签证、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书面确认的往来函件、合同附件等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监理人:名称河南省中原建设监理中心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设工程监理甲级联系电话15139371727电子信箱hnzyjlzx@126.com通信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62号14层1441号1.1.2.2设计人:名称:河南惠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联系电话0371-86155922电子信箱huimei99@126.com通信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一路北9号090002号(清华国际大厦)1.1.3工程和设备1.1.3.1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的现场办公场所1.1.3.2永久占地包括1.2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适用国家《民法典》、《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适用于本合同的国家、河南省及郑州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地方法规、单行条例、地**府规章等文件。1.3标准和规范1.3.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照批准的施工图纸、国家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规程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按照批准的施工图纸、设计单位要求、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议定的补充技术标准。1.3.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3.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执行设计图纸标准要求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4.1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第(1)项进一步约定为: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所有承诺函,合同执行过程中所签订的所有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招标文件及补充招标文件;(10)投标文件其他部分;(11)其他合同文件。图纸与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亦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其解释顺序视其内容与其他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1.4.2如果发包人要求中的具体内容未被法律法规所禁止,应被优先执行。1.4.3对于同一类合同文件,以其最新版本或最新颁发者为准。1.4.4发承包双方签署的与工程有关的洽商、变更、协议、纪要、信函、备忘录等,其优先解释顺序应视内容与其他的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1.4.5如投标文件有关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相比予以降低,则该部分内容以附件2: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附件3:安全责任保证书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范县金堤路小学承包人(全称):河南省大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范县金堤路小学报告厅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装修工程为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县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南永乐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0371-65369322电话:传真:传真:0371-65740638开户银行:郑州银行财经支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938760120102100667邮政编码:邮政编码:450000附件2: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发包人:范县金堤路小学承包人:河南省大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双方的责任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发包人责任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三、承包人责任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约责任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五、责任书有效期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六、责任书份数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地址:法定地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106号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0371-65369322传真:传真:0371-65740638电子邮箱:电子邮箱:hndpzs@163.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郑州银行财经支行帐号:帐号:938760120102100667邮政编码:邮政编码:450000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0371-65369322传真:传真:0371-65740638电子邮箱:电子邮箱:hndpzs@163.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郑州银行财经支行帐号:帐号:938760120102100667邮政编码:邮政编码:450000附件3:安全责任保证书G安全责任保证书发包人(全称):范县金堤路小学(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河南省大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乙方)为确保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依照国家、建设部及河南省、郑州市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特签订本协议:第一条各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本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审核乙方的资质及合同履行能力,审核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资质。(二)向乙方移交本工程施工场地,并明确乙方进入施工场地的安全责任。(三)在工程施工前向乙方提供本工程施工现场及比邻区域内地上、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地质资料;相邻建(构)筑物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四)提供本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按甲乙双方确认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付款计划按时、足额向乙方付款。(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等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意外伤害、农民工工伤保险费。(六)不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七)不明示或者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八)有权对乙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有权制止,责成其改正,并可视为违约给予经济处罚;对不按要求改正者,甲方有权加重经济处罚;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凡发生事故的,甲方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及影响,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九)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有权对监理工作进行检查,并有权对未尽到监理义务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及向监理单位追究因此造成的事故的相关责任及违约责任。(十)行使与乙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安全方面条款规定的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是本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总负责单位,对本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确保生产安全、工程安全和不因工程施工而危及周边建(构)筑物、各种管线、道路交通等公众环境安全及人身财产安全。(二)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定主管安全的负责人,配备专业齐全且不少于合同约定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施工合同中明确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必须用于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在财务管理中应单独列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和费用清单。(四)依据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施工现场总负责单位的权利、义务,与其他和工程有关的由甲方直接发包的承包人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统一管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防护设施、明火作业和进出洞口等,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五)建立完整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和培训档案,按计划、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施工作业前必须按有关规定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安排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施工人员上岗作业;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六)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全面和专项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对涉及相邻建(构)筑物、地下线管线等周边环境安全的重大风险点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派专人监督安全生产,对每个作业班次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关键工序实施现场时时监督检查,检查应留有记录。(七)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和河南省关于安全生产的规范、标准、有关规定,做好施工现场实体防护,并在施工现场的各个危险部位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八)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根据有关规定,落实各项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应当做好现场防护。(九)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车辆、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起重机械、大型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应当具有生产制造单位的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在有效的检测期内的检测合格证明,并经进场查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应设有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不得使用存在安全隐患或国家规定应该报废和淘汰的车辆、设备、机具、设施。按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设施等,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十)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十一)结合所承担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应对包括自然灾害在内的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发生突发事件立即组织进行紧急处置避免事态扩大,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立即上报,并立即通知监理人,同时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有权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但不替代承包人的上报”。(十二)按照规定为施工作业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及其他按照国家和郑州市的规定应当承保的人员承保意外伤害险和工伤保险。(十三)接受甲方和监理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对甲方、监理及有关方面在安全检查中要求进行整改的安全事故隐患和不安全行为,立即进行改正。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评比活动,并按活动规则接受奖惩。(十四)行使与甲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安全方面条款规定的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第四条本协议条款与国家和河南省的有关法规不符时,按国家和河南省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五条本协议未尽之事项,依据国家和河南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法律法规未作明确规定的,可由双方协商处理解决。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3真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签字):223年12月62023年/2月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报告厅装修改造工程 装修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