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节目版面资源采购合同公告(中央电视台2023)
【初始合同】天气预报节目版面资源征订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_SZDL2023002438-A
二、合同名称:【初始合同】天气预报节目版面资源征订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SZDL2023002438
四、项目名称:天气预报节目版面资源征订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园博园东门气象路1号雷达塔12层
联系方式:13660338066
供应商(乙方):华风气象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光村南大街45号
联系方式:1369915340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天气预报节目版面资源征订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深圳市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利用国家媒体传播资源优势,助力地方生态文明建设,打造城市生态名片,深入挖掘自然禀赋、优质生态资源、美丽自然景观、特色旅游景区。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9000000
合同金额:9000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0月3日,深圳、北京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12-1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12-26
九、其他补充事宜:
央视新闻联播天气预报节目版面资源征订项目合同.pdf
合同编号GXT2023252024年央视新闻联播后天气预报节目版面资源征订项目服务合同2023年12月甲方: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园博园东门气象路法定代表人:邱宗旭乙方:华风气象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法定代表人:李海胜为进一步提升深圳市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利用国家级媒体传播资源优势,助力地方生态文明建设,打造城市生态名片,深入挖掘当地自然票赋、优质生态资源、美丽自然景观、特色旅游景区。特推选出具备本市生态旅游名片特色的城市生态景观图片6张,城市宣传口号5个,在CCTV-1综合频道新闻联播后《天气预报》节目省会预报版块的城市景观图片全年播出,展示深圳生态文明建设成就和当地美好生态名片,促进深圳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相关图片和口号经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由深圳市委宣传部报市委审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甲方现委托乙方在CCTV-1综合频道新闻联播后《天气预报》节目“城市天气预报”版块中播出深圳“城市景观图片”。为更好的规范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互利、共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0月3日。2二、技术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本合同制作播出费用共计人民币玖佰万元整(¥9,000,000.00))(二)甲方通过银行汇款将应付款项汇给乙方(银行汇出日为支付日期)。甲方向乙方付款的前提为乙方应在收到款项后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发票。公司名称:华风气象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账号:322056014010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新世纪饭店支行(三)支付期限: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并收到乙方合法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00);首次播出之日起15期并收到乙方合法发票后向乙方支付人民币柒佰万元整(¥7,00000.00)自播出第230期之日起并收到乙方合法发票后向乙方支付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三、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按约定时间与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玖佰万元整(¥9,00000.00)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符合播出要求的“城市天气预报”版块“城市景观图片”(具体图片要求详见本合同“权利与义务”条款下的第(三)条“景观图片相关要求”)。3.如需要更换“城市天气预报”版块的“城市景观图片”3时,甲方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及时传送更新的景观画面。(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就甲方提供的“城市天气预报”版块“城市景观图片”,乙方及时制作并自首次播出之日起为期9个月,在CCTV-1综合频道新闻联播后《天气预报》节目省会预报版块“城市景观图片”(中央新闻频道并机播出)。因不可抗力,包括且不限于央视调整节目播出时间、栏目设置,或其他央视审查原因,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播出的,乙方向甲方出具不能按时播出原因的证明文件后,乙方可推迟播出时间,播出周期相应延后,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乙方无息退还甲方未播部分的已付款项(未播出天数*合同费用总金额/365天)。2.乙方有权及时获得本合同约定的制作播出费用。3.乙方在合同播出期限应每月向甲方提供第三方节目监播报告。4.播出时间:每日央视新闻联播后的天气预报节目版块,广告时长:4秒钟。(三)宣传图片素材相关要求在甲方正常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情况下,乙方应为甲方在CCTV-1综合频道新闻联播后《天气预报》节目中提供12次免费更改景观画面服务。甲方提出更改景观画面须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将符合要求的景观图片通过邮件发送至乙方,乙方4审核通过后应及时告知甲方更换后图片的播出日期。甲方所提供的景观图片应取得版权人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许可,并符合以下要求:1.所提供图片应为1920×1080像素以上,PSD、JPG格式,横版布局;2.图片以展现城市生态、名胜古迹、旅游景点的实景为主,必须是实景图,最好是中近景,不能是鸟瞰图或城市全貌图,不能是虚拟、合成图;3.避免出现明显的个人活动、过多的人群聚集;避免出现明显的季节性景观,不要阴天、雨天的图;4.宣传语要充分体现本地特色,朗朗上口,对仗押韵,字数尽量不超过8个;不得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城市宣传用语中涉及“XX之都”、“XX之城”、“XX之乡”、“XX故里”等,须提供省级以上政府出具的证明文件;城市宣传用语不得出现第三方商业元素;要符合广告法及相关审查法规的用语,同时符合乙方及央视相关审查要求。5.播出版面结构与项目申报书具体技术要求第十点中的示例相一致。四、违约责任(一)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期限支付费用,每迟延1日按应付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20%。无正当理由迟延超过15个工作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5(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时履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付合同价款;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履行合同的,每迟延1日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20%。电视台调整节目时间致延误播出的,不适用本条。(三)保证全年播出不漏播、不少播、不错播。如遇中央电视台的重大临时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造成首播节目内的宣传图片未播出时,乙方将根据央视市场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监播结果对漏播的宣传图片按照中央电视台规定安排补播。如不能补播,乙方将按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款无息退还给甲方,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宣传图片补偿的原则为价值对等原则,以中央电视台具体规定为准。(四)本协议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的规定,并遵循先付款后播出的原则。(五)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火灾、水灾、旱灾、暴风雪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战争、墨工、动乱政府禁令、政策变动等社会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或不能如期履行本协议的一方不承担因此而引起的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尽量减轻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五、合同的生效、解除及终止(一)本合同经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二)甲方若提出解除合同,应提前40天书面通知乙方,6自通知到达之日起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向甲方退还未播出款项(未播出天数*合同费用总金额/365天)。(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抗力及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签订解除协议。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向甲方退还未播出款项(未播出天数*合同费用总金额/365天)。(四)本合同至合同期满后终止。H六、联系人员双方各自指定一名联系人代表本方具体负责本合同的执行及管理。甲方指定联系人如下:姓名:林晓玲电话:0755-82511555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园博园东门气象路1号乙方指定联系人如下:姓名:宋梓达电话:13699153407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华风影视大楼七、争议的解决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各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八、附则1、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项目申报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经办人(签字):换加。日期:2023.12.19乙方:华风气象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贷表(签字):提n1101080经办人(签字):日期:20231219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天气预报节目版面资源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