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水入河项目监理 雨水入河 雨水入河项目监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唐山市市政工程环境卫生事务中心2023)
路北区龙华东道、龙富南道、边各寨路、站前南路、南园西路等5条道路雨水入河项目监理合同
发布时间: 2023-12-26
一、合同编号:SZHWZX-202312250002 二、合同名称:路北区龙华东道、龙富南道、边各寨路、站前南路、南园西路等5条道路雨水入河项目监理合同 三、项目编码:HB2023118030100001 四、项目名称:路北区龙华东道、龙富南道、边各寨路、站前南路、南园西路等5条道路雨水入河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唐山市市政工程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地址:唐山市车站路129号 联系方式:张玉兰 供应商:河北铭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曹妃甸新城御景湾B区201号楼1单元106-31室 联系方式:张棋0315-221139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路北区龙华东道、龙富南道、边各寨路、站前南路、南园西路等5条道路雨水入河项目监理服务 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08888 合同金额:208888.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以完成招标文件、合同中规定全部内容为准; 地点:按招标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2023-12-25 八、合同公告2023-12-26 九、其他补充事宜:
5条路监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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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6 采购人:
唐山市市政工程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GF-2012-0202)合同编号:SZHWZX-2023122500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项目名称:路北区龙华东道、龙富南道、边各寨路、站前南路、南园西路等5条道路雨水入河项目委托人:唐山市市政工程环境卫生事务中心监理人:河北铭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2023年12月25日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唐山市市政工程环境卫生事务中心监理人(全称):河北铭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路北区龙华东道、龙富南道、边各寨路、站前南路、南园西路等5条道路雨水入河项目2.工程地点:唐山市路北区:3.工程规模:新建龙华东道、龙富南道入陡河初期雨水处理设施,新建边各寨路、站前南路、南园西路入龙泉河初期雨水处理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d600进出水管线148.08m,d1000进出水管线37.95m,初期雨水分流井4座,限流阀门5个,阀门井5座,颗粒分离器5套,拍门5个,拍门井3座,以及各单元附属配件等。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1220.942291万元。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75.通用条件;合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张身份证号码:1308180806707,注册号:130478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贰拾万捌仟捌佰捌拾捌元整(¥208888.00)。包括:1,监理酬金:贰拾万捌仟佰捌拾捌元。2.相关服务酬金:1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六、期限1.监理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_日始,至.年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_月_日始,至_年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_日始,至年月日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_日始至日止。年月日止。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023年12月25日。2.订立地点:唐山市市政工程环境卫生事务中心。3.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四份,乙方执四份。委托人:(盖章)监理人:河北铭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住所:唐山市路南区车站路129号住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曹妃甸新城街景湾B区201号楼1单元106-31室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开户银行:工行凤凰支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詹山分行账号:0403018829264030037账号:315900763710202电话:0315-2829404电话/传真:15930506830电子邮箱:1电子邮箱:hebeimingrun111@163.com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吴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志中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4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癌疫、水灾、强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2解释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4)通用条件;(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2.监理人的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5(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l(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6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人自愿人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合语工程题人单蓝向当天,无治目录消职进息(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安人医空间(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变1C2.4履行职责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鉴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福0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也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72.6文件资料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人3.委托人的义务3.1告知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2提供资料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3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6答复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7支付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8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4.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4.2.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3除外责任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塑变5支付5.1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下空调双十由,内效育同合本在5.2支付申请公司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如5.3支付酬金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天员的受人?文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S81女6.1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6.2变更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9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4奖励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5守法诚信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86保密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7通知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8.8著作权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12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执行通用条件第1.2.2款2.监理人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按照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施工、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环保及扬尘治理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本工程监理招标文件。2.本工程监理的投标文件。3.本工程监理合同。4、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5.工程施工合同和设备、材料供货合同。6.现行国家有关法律、规范、标准及河北省、唐山市有关法规、规定。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执行通用条件第2.2.1款。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需经委托人同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扣监理费10000元/人次,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扣监理费3000元/人次,更换监理员扣监理费2000元/人次。2.4履行职责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执行通用条件第2.4款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经委托人批准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1、监理规划在合同签订后、工程开工前提交两份;监理实施细则2、专项报告(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时)两份:3、质量评估报告(工程竣工)两份。4、工程竣工后提供完整监理资料两份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执行通用条件第2.7款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7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方式为:现场移交3.委托人义务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甄杨3.6答复委托人同意在7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1.1。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按损失程度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无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5.2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每期按施工单位完成工程进度的80%支付监理费,剩余价款待工程审计完成后依据审计结果进行支付(如保修期尚未结束并提交3%的保修金履约保函后)。保修阶段监理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保修期结束后支付,附加工作报酬含在总价中,不另行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注:本合同的缺陷责任为12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缺陷期内若发现因监理人监督不力而出现工程质量、安全隐惠等问题的,将扣除剩余5%的监理费余额。发包人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分期支付报酬,监理人需依法自行缴纳各种税费且按发包人要求提供等额的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执行通用条件第6.1款本合同生效条件:6.2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已包含在监理费总报价中。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已包含在监理费总报价中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已包含在监理费总报价中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6.3本项目因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监理人不得提出补偿要求等。7.争议解决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2检测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3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4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奖励金额的比率为/%。8.6保密执行通用条件第6.1款8.8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9.补充条款1、监理人必须按本工程规模配备监理项目监理机构,要求专业配套合理、齐全,并在整个监理期内合理安排相关专业人员,保证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工作有效,不脱节。整个监理期内监理人员不少于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人数。2、当监理人不能充分说明所提供的监理人员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时,需出示主管人事部门的证明文件。3、监理人在施工阶段的监理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监理其它工程,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常驻现场,否则视为违约。每违约一次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支付1000元作为违约金,委托人有权直接从应付监理费用中扣除。经三次告知无效的后,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4、监理人员必须做好施工全过程现场监理,确保施工中每一道工序都得到有效监督,如委托人发现监理人未进行全过程现场监理及旁站监理,第一次发现,委托人有权书面告知监理人并提请监理人全面履行监理义务。再次发现的,每发现一次,监理人应当向委托人支付1000元作为违约金,委托人有权直接从应付监理费用中扣除。监理人应指派监理工程师负责项目安全、环保及扬尘治理工作。所有人员每月在现场不少于25天,若监理单位不能保证人员到位,一经查实,扣减相应的监理服务费用,每月累计7天(包括节假日)以上,视为脱岗。脱岗一人次,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支付1000元违约金,委托人有权直接从应付监理费用中扣除。委托人亦有权终止合同。5、监理人应具备管理、处理现场质量、投资、进度、安全、环保及扬尘治理问题及组织、协调各单位间关系的能力。由于监理人不及时(不超过3天)或不能处理上述事宜的,只要由委托人出面协调、处理上述事宜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按每次5000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6、无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监理人可自行安排监理人员,监理期相应顺延,委托人不再支付停工期的监理费。如果由于非监理单位的原因所发生的监理业务暂停,监理单位可自行安排监理人员,监理期相应顺延,委托人不支付此部分额外工作酬金。附加工作报酬含在总价中,不另行支付附加工作报酬。7、监理人必须提供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监理资料并协助委托人进行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及备案工作。8、监理人员应平等对待总包、分包、材料供应商等各参与方,做好各方配合工作。9、所有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无论提出人是谁,均必须经过委托人签字后方可生效。10、监理人员应协助委托人做好上级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检查、参观工作以及有重要活动时的配合工作。11、监理人应对各施工方所报工程量、工程款严格审核。存在虚假行为,委托人保留核减监理费的权利。12、监理人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每月向委托人递交书面监理月报。就影响进度、投资、质量、安全、环保及扬尘治理等情况分别上报委托人工程管理部及项目部。13、监理人保证该项目现场必须将本工程所需要的规范、规程及标准图集配置齐全;备齐现场所需的质量检测便携工具,水准仪、全站仪、回弹仪、各项密实度检测仪器等现场试验检测设备。项目监理部应配备电脑、打印机和清十价软件、交通工具等工程管理相关的设备。14、监理人每月组织将不少于两次的质量、安全、环保及扬尘联查,委托人相关科室、其他项目总监参加。15、监理人委派现场的监理人员必须按照施工进度情况至少提前7天熟悉图纸及涉及到规范、标准的规定。经委托人检查或询问,如发现不能熟悉图纸及所涉及到规范、标准规定的监理人员,监理人要向委托人出具书面整改措施,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按每次1000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16、监理人应按照委托人确定的节点控制工程进度(具体控制节点由委托人工地代表以通知的方式发与监理人)实际施工进度如果滞后于确定的控制节点,除由于委托方原因造成的,监理人将承担违约责任,每滞后一天,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支付5000元违约金。每一进度控制节点按照日历日计算(即由于前一进度控制节点滞后造成后续进度后的不重复计算违约金)。工程按期竣工验收的,以前各进度节点滞后所支付的违约金将作为奖励返还给监理人。17、由于监理人有以下情况时,委托人有权终止监理单位的监理业务,并追究监理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保留向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举报、起诉的权利:17.1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严重失职,不能充分履行监理职责;17.2监理人与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商串通一起损害委托人利益:17.3监理人有其它违法、违规等现象。18、监理人应认真做好监理工作,切实抓好监理期间安全工作,如在监理过程中确因监理方责任发生的经济赔偿和安全责任事故均由监理方负责,按损失的百分之五赔偿,最高上线不超过监理费。19、监理单位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各项措施,由监理单位在监理日志中予以记录。20、监理人应严格审核施工单位计量支付及竣工结算资料,当审计部门审定结算金额比经监理人审定的结算金额减少超过10%时,扣减监理费的5%。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组成表序号姓名职务证书编号联系方式1张棋总监理工程师13014787150276491912贾璐专业监理工程师冀J9254133155410333乔岳专业监理工程师冀JL27455136233335534张继忠监理员冀J31774183678301155吴触裕监理员冀J24229159325487766王瑞雪监理员冀JL2950615612588712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A-1勘察阶段:A-2设计阶段:A-3保修阶段:A-4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1工程技术人员2辅助工作人员3其他人员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1办公用房2生活用房3试验用房4样品用房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1.工程立项文件2.工程勘察文件3.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4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5.施工许可文件6其他文件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通讯设备2办公设备3交通工具4检测和试验设备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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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雨水入河项目监理 雨水入河 雨水入河项目监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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