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介入平板血管造影系统采购合同公告(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3)
一、合同编号:11N985004666202314801
二、合同名称:介入平板血管造影系统(DSA)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GXZC2023-G1-004439-JGJD
四、项目名称:介入平板血管造影系统(DSA)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地 址:广西南宁市双拥路6号
联系方式:020-87683096
供应商(乙方):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9号102房自编A一楼
联系方式:020-8768309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介入平板血管造影系统(DSA) 数量:1.00 单价(元):149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西门子规格型号:Artis Q biplane
2.合同金额(元):149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广西南宁市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日内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且通过验收。若为进口、软件服务、大型、复杂或技术性强的设备,可在甲方组建的验收小组同意的情况下,依情况延长至180日历日。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2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采购合同—81.3标 介入平板血管造影系统(DSA)采购项目GXZC2023-G1-004439-JGJD.pdf
采购合同书合同名称:介入平板血管造影系统(DSA)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ZC2023-G1-004439-JGJD采购单位: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供应商: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3年1月2日采购合同书合同名称:介入平板血管造影系统(DSA)采购项目合同编号:GXZC2023-G1-004439-JGJD甲方(采购方):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乙方(供应方):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广西南宁市签订时间:202年月2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政府采购的相关文件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一、采购货物信息表:序号物品名称国别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金额(元)1介入平板血管造影系统(DSA)(医疗器械注册证名称: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德国西门子医疗有限公司SiemensHealthcare西门子ArtisQbiplane1套1490000014900000包含配置详见配置清单附件包含配置详见配置清单附件包含配置详见配置清单附件包含配置详见配置清单附件包含配置详见配置清单附件包含配置详见配置清单附件包含配置详见配置清单附件包含配置详见配置清单附件包含配置详见配置清单附件合同合计金额(含税价):人民币壹仟肆佰玖拾万元整(¥14900000元)合同合计金额(含税价):人民币壹仟肆佰玖拾万元整(¥14900000元)合同合计金额(含税价):人民币壹仟肆佰玖拾万元整(¥14900000元)合同合计金额(含税价):人民币壹仟肆佰玖拾万元整(¥14900000元)合同合计金额(含税价):人民币壹仟肆佰玖拾万元整(¥14900000元)合同合计金额(含税价):人民币壹仟肆佰玖拾万元整(¥14900000元)合同合计金额(含税价):人民币壹仟肆佰玖拾万元整(¥14900000元)合同合计金额(含税价):人民币壹仟肆佰玖拾万元整(¥14900000元)合同合计金额(含税价):人民币壹仟肆佰玖拾万元整(¥14900000元)备注:合同合计金额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及安装(施工)、调试、验收、技术指导、售后服务费,技术规范中特别要求的或出厂标准供应的备品备件(备品备件费)、拆装特殊工具(工具费)和易损件、包装固定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税收在内的直至系统运行交付使用的一切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采购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备注:合同合计金额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及安装(施工)、调试、验收、技术指导、售后服务费,技术规范中特别要求的或出厂标准供应的备品备件(备品备件费)、拆装特殊工具(工具费)和易损件、包装固定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税收在内的直至系统运行交付使用的一切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采购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备注:合同合计金额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及安装(施工)、调试、验收、技术指导、售后服务费,技术规范中特别要求的或出厂标准供应的备品备件(备品备件费)、拆装特殊工具(工具费)和易损件、包装固定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税收在内的直至系统运行交付使用的一切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采购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备注:合同合计金额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及安装(施工)、调试、验收、技术指导、售后服务费,技术规范中特别要求的或出厂标准供应的备品备件(备品备件费)、拆装特殊工具(工具费)和易损件、包装固定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税收在内的直至系统运行交付使用的一切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采购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备注:合同合计金额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及安装(施工)、调试、验收、技术指导、售后服务费,技术规范中特别要求的或出厂标准供应的备品备件(备品备件费)、拆装特殊工具(工具费)和易损件、包装固定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税收在内的直至系统运行交付使用的一切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采购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备注:合同合计金额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及安装(施工)、调试、验收、技术指导、售后服务费,技术规范中特别要求的或出厂标准供应的备品备件(备品备件费)、拆装特殊工具(工具费)和易损件、包装固定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税收在内的直至系统运行交付使用的一切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采购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备注:合同合计金额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及安装(施工)、调试、验收、技术指导、售后服务费,技术规范中特别要求的或出厂标准供应的备品备件(备品备件费)、拆装特殊工具(工具费)和易损件、包装固定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税收在内的直至系统运行交付使用的一切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采购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备注:合同合计金额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及安装(施工)、调试、验收、技术指导、售后服务费,技术规范中特别要求的或出厂标准供应的备品备件(备品备件费)、拆装特殊工具(工具费)和易损件、包装固定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税收在内的直至系统运行交付使用的一切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采购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备注:合同合计金额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及安装(施工)、调试、验收、技术指导、售后服务费,技术规范中特别要求的或出厂标准供应的备品备件(备品备件费)、拆装特殊工具(工具费)和易损件、包装固定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税收在内的直至系统运行交付使用的一切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采购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货物品质及特性1、货物配置、附件清单及货物生产厂商提供的标准同属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货物质量及技术要求应符合按国家、行业及生产厂家的标准。3、保修及维修日期、标准按货物生产商提供标准。4、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采购文件和承诺相一致。-1-5、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且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的原装的合格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三、运输到货安排及验收1、甲方指定交货地点为广西南宁市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甲方指定接货人为周丽华,联系方式:18776933627。甲方如要求变更交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应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届满前2天通知乙方。2、乙方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时间。甲方在设备运抵指定交货地点、经核对无误后应向乙方出具列明交货符合或不符的项目。:3、交货期: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日内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且通过验收。若为进口、软件服务、大型、复杂或技术性强的设备,可在甲方组建的验收小组同意的情况下,依情况延长至180日历日。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质量检验证明书、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附于货物内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将货物交由承运商后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货物运输保险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乙方须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本项目合同不接受损耗。5.若乙方交付货物不符或交付的货物有损坏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当日予更换并承担因更换而产生的运输费用,且交货期限不顺延;若乙方因客观原因不能收回货物的,应通知甲方将货物暂存放于交货地点(暂存时间不超过一日),但货物在暂存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毁或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货物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订购货物价格总额千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6、当货物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时,甲方应立即与承运商签订货物破损证明,并将此证明在甲方收到货物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提交乙方,否则相应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签收此批货物,或者得到乙方明确的书面通知后将该批货物返还给乙方。-2-7、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收货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且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在合同正式解除前,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拒绝接收货物部分的货款每天3%的违约金。8、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二)安装和培训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乙方负责安装。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为甲方提供装机使用培训2天,跟进强化培训:1天,维修保养培训:1天。培训人数不少于2人。在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完善的技术培训方案,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三)调试和验收1、货到后,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并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甲方才做最终验收。甲方应当在安装、调试完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货物质量等验收期内无法发现的隐蔽瑕疵问题除外)。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五日内及时予以解决。2、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乙方对货物问题存在争议时,甲方可委托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如果检测机构检测结论合格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应付款项中直接抵减。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3、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4、其他:投标文件/采购文件中“技术参数与商务需求、投标人响应和承诺的技术参数及性能和国家有关标准”中若另有专项要求,按其规定。-3-5、验收后如发现存在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含响应文件)交付货物及服务的,甲方永久保留无偿追违约及损失赔偿的权利。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要求1、乙方应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项目实施,并随时接受招标(采购)人安全检查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2、乙方应对己方实施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3、甲方提供乙方实施人员的生产用水、用电、项目实施用临时办公场地等。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环境保护法》及其他相关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的要求,环保检测分析方法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国家规定的方法。噪声检测应符合GB3768的规定,不得大于80dB(A)。五、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全新的、从未使用过的且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的原装的合格产品。不符合要求者,甲方有权按以下办法处理,乙方应无条件配合:1.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1.2、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2、售后服务:2.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采购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2.2、货物保修期: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所有货物维保期从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不少于三年(含三年),如在本分标“货物参数”有专项要求的,从其规定。2.3、响应时间要求:保修期内,设备发生故障时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6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48小时内解决问题;保修期满后,按照保修期内售后服务内容及标准继续提供维保服务,直至甲方确认更换维保单位或设备报废。不能因保修期满而出现缓修、拒修等情况,维修所产生费用由乙方和甲方另行结算。维保金额每年不得超过合同额的10%,维保成本超过该数额的一概由乙方自行承担,项目保修期4满后可签订维护和售后服务合同,具体事项以实际谈判为准。2.4、提供终身维修、保养服务,提供详细的保养计划。2.5、如不按照售后服务要求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2.6、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2.7、开放接口供其他系统同步数据,及与其他系统接口个性化开发。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2.8、若采购方新建院区或新增医联体医院,系统部署延伸至新建院区或新增医联体医院,需保证新建院区或新增医联体医院内软件建设标准同原部署院区设计软件标准一致(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六、货款支付(一)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二)付款方式:本合同货款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支付。1、乙方交付全部货物且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_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货款。2、分三期付款:第一期: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50%做为预付款第二期:全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凭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给甲方,甲方支付至总合同金额的95%。第三期:经甲方验收配套服务符合合同约定,并办理相关确认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总合同金额的100%。3、甲方应将预付款及货款付至乙方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先烈中路支行账号:628857741942七、履约保证金1、乙方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如乙方为中小企业的,则为合同总金额的2%)。如为保函、保险单,则有效期应不低于12个月。经甲方验收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甲方一次性无息退回-5-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的递交:履约保证金金额:按合同总金额的5%(如乙方为中小企业的,则为合同总金额的2%)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单。保证金指定账户:甲方帐户开户名称: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医科大支行银行账号:45001604560050501061八、税费及发票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2、发票要求: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正式发票,如乙方提供虚假发票,除须向甲方补开合法发票外,须赔偿甲方发票票面金额一倍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因终止合同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九、权力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2、乙方应按招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4、乙方应保证货物的所有权就归乙方所有或者有权处分,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5、乙方就交付给甲方的货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十、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6-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o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3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维保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剩余款项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十一、货物所有权及风险转移1、货物的所有权就应归乙方所有或者有权处分,乙方就交付给甲方的货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2、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担。8,3、在甲方未付清全部货款前,本合同附件所列设备无论在何地点,所有权均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前提下,以任何方式收回已交付甲方的所有设备。4、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争议解决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7一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解决合同纠纷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诉讼保险等各种有关费用,由败诉方承担。4、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三、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十四、其他1、收货确认单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的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的内容为准。3、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代理机构贰份,经甲、乙双方各自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各自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采购合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指定的媒体上公告。甲方(章)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3年12月22日乙方(章)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2223年12月20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双拥路6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771-5356387电子邮箱:单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9号10房自编A一楼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20-87683096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广西南宁建行医科大支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先烈中路支行账号:45001604560050501061账号:628857741942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10070-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介入平板血管造影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