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采购合同公告(宿迁泽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23)
学府壹号院项目设计(合同登记)
附件:
设计合同-学府壹号院设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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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2015—0209合同编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09)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设计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设计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房屋建筑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方案设计招标投标、队伍比选等形式下的合同订立。《示范文本》适用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室外工程设计、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前区、工厂生活区、小区规划设计及单体设计等,以及所包含的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道路、消防、智能、安保、通信、防雷、人防、供配电、照明、废水治理、空调设施、抗震加固等)等工程设计活动。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一、工程概况三、工程设计周期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七、承诺九、签订地点十、补充协议十一、合同生效十二、合同份数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1.2语言文字1.3法律1.4技术标准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6联络1.7严禁贿赂1.8保密2.发包人2.1发包人一般义务2.2发包人代表2.3发包人决定2.4支付合同价款2.5设计文件接收3.设计人3.1设计人一般义务3.2项目负责人3.3设计人员3.4设计分包3.5联合体4.工程设计资料4.1提供工程设计资料5.工程设计要求5.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5.1.1对发包人的要求5.1.2对设计人的要求5.2工程设计保证措施5.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5.4不合格工程设计文件的处理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6.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6.2工程设计开始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6.4暂停设计6.5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7.1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7.2工程设计文件的交付方式7.3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时间和份数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10.合同价款与支付10.1合同价款组成10.2合同价格形式10.3定金或预付款10.4进度款支付10.5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10.6支付账户11.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12.专业责任与保险13.知识产权14.违约责任14.1发包人违约责任14.2设计人违约责任15.不可抗力15.1不可抗力的确认15.2不可抗力的通知15.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16.合同解除17.争议解决17.1和解17.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8保密2.发包人3.设计人3.1设计人一般义务3.2项目负责人3.3设计人员3.4设计分包3.5联合体5.工程设计要求5.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5.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6.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6.5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10.合同价款与支付13.知识产权14.违约责任17.争议解决17.1和解17.2调解18.其他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宿迁泽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设计人(全称):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学府壹号院项目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学府壹号院项目设计2.工程地点:位于宿迁市宿豫区,东至宿豫大道,南至南外北路,西至京东大道路,北至九华山路。3.规划占地面积:58480m²4.建筑功能:住宅及配套公建等。5.投资估算:约50000万元人民币。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1.工程设计范围:(1)项目红线范围内详勘、方案设计(含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工程(含试桩)、基坑支护与降排水工程、建筑、结构、装配式、内部精装修设计及精装修二次机电设计(含样板房、售楼处、会所、住宅公共区域、物业用房等)、外装设计、门窗、栏杆、百叶、强电系统、给排水系统、弱电系统、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通风、防雷、暖通、电梯、附属工程(道路、雨污水管网,有线电视、电信、燃气等预留管线)、亮化照明(路灯、景观、楼宇)、标识标线、景观铺装、小品构造、绿化种植、围墙、大门、围墙、初步设计阶段绿色建筑咨询及设计、海绵城市咨询及设计等设计任务书所涵盖的所有内容)。(2)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满足后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及招标人要求。(3)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提供后续施工图设计、现场施工的设计配合服务。2.工程设计阶段: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等。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三、工程设计周期计划开始设计日期:2023年12月26日。计划完成设计日期:2024年02月04日。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1.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2.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陆佰肆拾捌万零贰佰壹拾叁元陆角整(¥6480213.6元)。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发包人代表:张坤。设计人项目负责人:顾志兴。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通用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5)发包人要求;(6)技术标准;(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宿迁泽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副本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两份、副本两份,设计人执正本两份、副本两份。发包人:宿迁泽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设计人: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3200001348450681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913200001348450681地址:,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八达街111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150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512-62586258传真:,传真:0512-62586258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建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账号:账号:32201988836050739090时间:2023年12月26日时间:2023年12月26日(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3200001348450681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913200001348450681地址: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八达街111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150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512-62586258传真:传真:0512-62586258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建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账号:账号:32201988836050739090时间:2023年12月26日时间:2023年12月26日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发包人要求、技术标准、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设计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1.1.1.3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设计人中标的书面文件。1.1.1.4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设计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1.1.1.5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1.1.1.6发包人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发包人就工程项目的目的、范围、功能要求及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的范围和内容等提出相应要求的书面文件,又称设计任务书。1.1.1.7技术标准:是指构成合同的设计应当遵守的或指导设计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1.1.1.8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设计人。1.1.2.2发包人:是指与设计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3设计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4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设计工作,并与设计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1.1.2.5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指定负责工程设计方面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1.1.2.6项目负责人:是指由设计人任命负责工程设计,在设计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主持人。1.1.2.7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设计人联合,以一个设计人身份为发包人提供工程设计服务的临时性组织。1.1.3工程设计服务、资料与文件1.1.3.1工程设计服务:是指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服务,包括工程设计基本服务、工程设计其他服务。1.1.3.2工程设计基本服务: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房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服务,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服务。基本服务费用包含在设计费中。1.1.3.3工程设计其他服务:是指发包人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要求设计人另行提供且发包人应当单独支付费用的服务,包括总体设计服务、主体设计协调服务、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服务、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服务、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竣工图编制服务等。1.1.3.4暂停设计:是指发生设计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情形而暂时中断工程设计服务的行为。1.1.3.5工程设计资料: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供的用于完成工程设计范围与内容所需要的资料。1.1.3.6工程设计文件:指按照合同约定和技术要求,由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的阶17.争议解决17.1和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7.2调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7.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采取争议评审方式解决争议以及评审规则,并按下列约定执行:17.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合同当事人可以共同选择一名或三名争议评审员,组成争议评审小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当事人应当自合同签订后28天内,或者争议发生后14天内,选定争议评审员。选择一名争议评审员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选择三名争议评审员的,各自选定一名,第三名成员为首席争议评审员,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或由合同当事人委托已选定的争议评审员共同确定,或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评审机构指定第三名首席争议评审员。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评审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和设计人各承担一半。17.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可在任何时间将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共同提请争议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争议评审小组应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充分听取合同当事人的意见,依据相关法律、技术标准及行业惯例等,自收到争议评审申请报告后14天内作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本事项另行约定。17.3.3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争议评审小组作出的书面决定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遵照执行。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接受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或不履行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双方可选择采用其他争议解决方式。17.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宿豫区人民法院起诉。18.其他发包人有权先从设计费中扣除所有违约金。附件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附件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附件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附件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附件5:设计进度表附件6: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附件7: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发包人与设计人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确定本附件内容。一、本工程设计范围学府壹号院项目详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等。设计内容包含:(1)项目红线范围内详勘、方案设计(含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工程(含试桩)、基坑支护与降排水工程、建筑、结构、装配式、内部精装修设计及精装修二次机电设计(含样板房、售楼处、会所、住宅公共区域、物业用房等)、外装设计、门窗、栏杆、百叶、强电系统、给排水系统、弱电系统、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通风、防雷、暖通、电梯、附属工程(道路、雨污水管网,有线电视、电信、燃气等预留管线)、亮化照明(路灯、景观、楼宇)、标识标线、景观铺装、小品构造、绿化种植、围墙、大门、围墙、初步设计阶段绿色建筑咨询及设计、海绵城市咨询及设计等设计任务书所涵盖的所有内容)。(2)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满足后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及招标人要求。(3)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提供后续施工图设计、现场施工的设计配合服务。二、本工程设计阶段划分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三、各阶段服务内容1.方案设计阶段1)与发包人及发包人聘用的顾问充分沟通,深入研究项目基础资料,协助发包人提出本项目的发展规划和市场潜力;(2)完成总体规划和方案设计,提供满足深度的方案设计图纸,并制作符合政府部门要求的规划意见书与设计方案报批文件,协助发包人进行报批工作;(3)根据政府部门的审批意见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必要的调整,以通过政府部门审查批准;(4)协调景观、交通、精装修等各专业顾问公司的工作,对其设计方案和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审核,提供咨询意见。在保证与该项目总体方案设计相一致的情况下,接受经发包人确认的顾问公司的合理化建议并对方案进行调整;(5)配合发包人进行人防、消防、交通、绿化及市政管网等方面的配合工作;(6)负责完成人防、消防等规划方案,协助发包人完成报批工作。2.初步设计阶段(1)负责完成并制作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动力、室外管线综合等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内容和深度应满足政府相关规定;(2)制作报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设计图纸,配合发包人进行交通、园林、人防、消防、供电、市政、气象等各部门的报审工作,提供相关的工程用量参数,并负责关解释和修改。(3)提交设计概算。附件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项目立项报告和审批文件12建筑红线图13当地规划部门的规划意见书14设计任务书15各阶段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16工程所在地形图(1/500)电子版及区域位置图17市政条件(包括给排水、暖通、电力、道路、通讯等)18其它设计资料1910111213(上表内容仅供参考,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详细列举)附件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地质勘察报告2方案设计文件合同签订后10天3初步设计文件方案设计经市规委会审查后30日历天内4概算文件方案设计经市规委会审查后30日历天内5特别约定:1.在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规划部门批文、政府各部门批文等)能满足设计人进行各阶段设计的前提下开始计算各阶段的设计时间。2.上述设计时间不包括法定的节假日。3.图纸交付地点:发包人指定地。4.如发包人要求提供超过合同约定份数的工程设计文件,则设计人仍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但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工本费。附件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注册执业资格承担过的主要项目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顾志兴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苏地2022-WG-58号地块建设住宅及配套用房项目;苏地2022-WG-32号地块项目其他人员二、项目组成员二、项目组成员二、项目组成员二、项目组成员二、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顾志兴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苏地2022-WG-58号地块建设住宅及配套用房项目;苏地2022-WG-32号地块项目建筑专业负责人蓝峰建筑专业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SXDK20210011项目结构专业负责人刘晶结构专业负责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角直人才宿舍楼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薛学斌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苏地2022-WG-34号地块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王志翔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苏州纳米技术国家大学科技园建筑电气专业负责人廖健敏建筑电气专业负责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京东智慧城附件5:设计进度表附件6: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一、设计费总额:6480213.6元二、设计费总额构成: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固定单价60元/平方米2.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3.合同签订前设计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4.特别约定:(1)采用固定单价形式的设计费,实际设计费用=建筑规划许可证载明的设计面积*中标的设计费综合单价结算。(2)其它:/。三、设计费明细计算表序号分项投标建筑面积(m2)投标单价(元/m2)投标合价(元)备注1建筑方案及初步设计费108003.56303240106.8建筑、结构、水、电、暖及人防等部分内容2其它专项方案及初步设计费108003.56303240106.8除建筑部分的其它专项设计内容3投标总价(元)6480213.66480213.66480213.6四、设计费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十五天内,付设计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建筑方案及初步设计部分:(2)建筑方案审批获得规划主管部门盖章后支付建筑部分合同价格(中标单价×方案图的建筑面积)的40%;(3)本项目后续EPC总承包招标完成后,支付建筑部分合同价格(中标单价×方案图的建筑面积)的30%;(4)建筑施工图审合格后付建筑部分合同价格(中标单价×方案图的建筑面积)的10%;其它专项方案及初步设计部分:(5)其他专项方案评审通过,支付该部分合同价格(中标单价×方案图的建筑面积)的40%;(6)其他专项施工图纸审核完成后,支付该部分合同价格(中标单价×方案图的建筑面积)的40%;(7)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天内,按照合同约定结清尾款。附件7: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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