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平台采购合同公告(江山市交通运输局2023)
一、合同编号:11N00263041X20238602
二、合同名称:江山市客货邮融合发展推进快递进村信息平台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jshjzf-20231025
四、项目名称:江山市客货邮融合发展推进快递进村信息平台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江山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江滨北路1号
联系方式:0570-4022883
供应商(乙方):浙江同驰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虎山街道虎山路399号
联系方式:1351141663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江山市客货邮融合发展推进快递进村信息平台采购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6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6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2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江山市客货邮融合发展推进快递进村信息平台采购项目的合同.pdf
江山市客货邮融合发展推进快递进村信息平台采购项目的合同.pdf
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江山市客货邮融合发展推进快递进村信息平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hjzf-20231025甲方:立山市交通运输局乙方:浙江同驰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13年12月12日2023年11月30日,江山市交通运输局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对江山市客货邮融合发展推进快递进村信息平台采购项目进行了采购。经评审小组评定,浙江同驰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江山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甲方)和浙江同驰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序号服务内容名称内容/参数服务内容名称内容/参数服务内容名称内容/参数服务内容名称内容/参数系统软件清单系统软件清单系统软件清单系统软件清单站点管理站点管理站点新增/审核/修改管理库存记录库存记录站点库存情况数据统计数据统计下级站点数据统计1PC端超级搜索超级搜索快递流转记录服务费/保管费服务费/保管费费用统计/费用设置数据导出数据导出数据导出数据大屏数据大屏数据大屏权限管理权限管理角色权限维护快递入库扫描入库/批量入库快递管理快递盘点/数据统计快递出库扫描出库/批量出库消息通知微信/短信取件通知2手持端驿站驿站管理管理快递品牌/合作快递员/客户管理集包打印包裹信息标签打印快递公司集包扫描站点包表汇总绑定快递公司交付扫描交付给协送单位的记录快递公司数据统计自己品牌快递数据交付扫描包裹交付给驿站记录协送单位接收扫描接收包表记录协送单位数据统计协送快递的数据统计二、平台性能要求1.页面响应速度,在合理网络和平台配置情况下,则访问操作性界面操作的系统响应时间小于1秒,静态页面标准响应时间小于1秒,筒单查询页面小于1秒,复杂查询页面小于3秒。2.在软件方面,响应时间、更新处理时间、数据传送和转换时间、处理和解决问题时间,都比较迅速,能满足用户要求:3.系统应支持针对不同技术架构的数据存取,采用规范的数据交换接口,推荐采用RESTful接口;4.系统应提供7天×24小时的连续运行,平均年故障时间:1天,平均故障修复时间:30分钟;5.登录页面的响应时间不超过3秒(带宽、网速等网络原因引起的延时,不作为此项指标判断依据)6.在排除服务器性能问题,或与多套平台共享服务器的行为的情况下,系统能够承载500用户的同时在线操作。7.建设平台需体现“村村通驿站”logo、背景等具有江山元素地域文化特点的vi标识。三、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包括项目建设中系统设计、开发、实施、以及相应的软件系统供货、安装调试、系统集成、项目验收、技术培训和质保期内的运行维护、税金等一切费用)四、技术资料及保密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服务方案。在项目开发过程和服务过程中,乙方对所获得的有关甲方或属于甲方的秘密信息,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应遵循甲方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和规章,所有信息数据在迁移、处理等过程中严禁私自复制、传输,完成建设任务后,档案信息数据必须物理清除。五、知识产权本项目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商标、软件著作权及软件产品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六、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七、转让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采购内容,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八、服务质量保证期1.服务质量保证期三年(自项目验收合格后起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负责免费对运行中出现的故障进行解决,提供系统的维护)。九、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建设周期30个日历天。2.履行方式:按甲方要求。3.履行地点:按甲方指定地点。十、款项支付付款方式:系统上线运行初验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系统通过终验且采购人出具验收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服务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0%。乙方收款银行:中国2银行少年放支行乙方收款账号:1209230309300065807十一、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十二、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定期环境检修服务:在系统投入运行后,乙方在维护期内,定期例行巡检,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对网络环境的检查、清理并解答用户疑难。3.热线技术支持服务:系统投入运行后,应为系统管理员建立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对于用户在使用方面的疑难,以及系统方面的疑难将由乙方专项技术人员,建立专门的在线支持和问题解答。提供热线电话支持,聊天工具和邮件响应(邮件回复时间不超过八小时)。4.系统完善后,针对新功能需要制定科学合理地详细的相关操作培训,并提供详尽的操作手册:①培训内容:系统管理员及技术人员可以熟悉各软件模块之间的业务关系,热练掌握各软件系统模块的操作方法。通过相关培训让系统管理员及技术人员能够使用软件开展相应的工作,以利于在以后的工作最大程度的发挥系统的作用,给工作带来方便。②培训天数:以实现项目培训目标为准。5.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6.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小时内对相关进行指导。7.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三、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鉴证方鉴证,财政局备案(备案前必须公示)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局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市财政局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进行解释执行。4.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代理机构执一份甲方:江山市交通运输局乙方:浙江河驰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江山市江滨北路地址:5法定(投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凯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字日期:2023年12月12日签字日期:2023年12月12日合同鉴证方:经办人:禁证日期20年月1月1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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