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沟工程采购合同公告(云霄县列屿镇人民政府2023)
一、合同编号:[350622]RSGS[TP]2023001
二、合同名称:列屿镇龙躯排水沟工程
三、项目编号:[350622]RSGS[TP]2023001
四、项目名称:列屿镇龙躯排水沟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云霄县列屿镇人民政府
地址:云霄县列屿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596-8688178
供应商(乙方):福建跨时代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云霄县和平乡径仔村301-18号
联系方式:1802065080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列屿镇龙躯排水沟工程
1(项)
¥1,701,154.00
¥1,701,154.00
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验收。
合同金额: 1,701,154.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柒拾万零壹仟壹佰伍拾肆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3月03日至2024年04月30日
履约地点:云霄县列屿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3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列屿龙躯履约保函.pdf
云霄县列屿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7日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甲方:云霄县列屿镇人民政府乙方:福建跨时代建设有限公司根据项目编号为[350622]RSGS[TP]2023001的列屿镇龙躯排水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1合同条款;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2、合同标的总金额(元):¥1,701,154.00品目编码B02130199品目名称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采购标的列屿镇龙躯排水沟工程施工工期(单位)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工程范围采购人指定范围采购人指定范围采购人指定范围项目经理郭宁云执业证书信息闽2352012201256006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万壹仟壹佰伍拾肆元整(¥1,701,154.00)3、合同总金额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万壹仟壹佰伍拾肆元整(1,701,154.00)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4.1交付时间:2023年5月3日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根据响应文件采购包包1执行。6、验收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第1页-采购人根据《成交通知书》、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进行数量、质量、性能等方面的验收,验收时成交供应商应派有经验和有能力的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配合。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如未达到,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拆除原材料重新施工直至验收合格为止。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总价中。工程验收由采购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可向采购人办理移交手续。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578,000.002023-03-25福建跨时代建设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云霄支行,账号:35050166720700001348。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1、完成工程量的50%时,支付至已完成工程款的70%,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00%2、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90%,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5.00%3、工程验收合格经结算审核并出具审定报告书后支付至工程结算审核总价款的97%,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4、剩余3%做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于缺陷责任期满后30日内,成交供应商提出付款申请,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2953,000.002023-05-09福建跨时代建设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云霄支行,账号:35050166720700001348。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1、完成工程量的50%时,支付至已完成工程款的70%,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00%2、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90%,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5.00%3、工程验收合格经结算审核并出具审定报告书后支付至工程结算审核总价款的97%,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4、剩余3%做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于缺陷责任期满后30日内,成交供应商提出付款申请,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3119,000.002023-05-30福建跨时代建设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云霄支行,账号:35050166720700001348。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1、完成工程量的50%时,支付至已完成工程款的70%,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00%2、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90%,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5.00%3、工程验收合格经结算审核并出具审定报告书后支付至工程结算审核总价款的97%,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4、剩余3%做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于缺陷责任期满后30日内,成交供应商提出付款申请,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451,154.002024-04-30福建跨时代建设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云霄支行,账号:35050166720700001348。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1、完成工程量的50%时,支付至已完成工程款的70%,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00%2、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90%,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5.00%3、工程验收合格经结算审核并出具审定报告书后支付至工程结算审核总价款的97%,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4、剩余3%做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于缺陷责任期满后30日内,成交供应商提出付款申请,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第4页-8、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5.00%履约保证金金额(元):85,057.70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保函(保险)9、合同有效期2024年04月30日10、违约责任10.1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供应商擅自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采购人交纳10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采购人交纳3万元违约金。10.2成交供应商在开工时不能按期组织人员到位,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全部责任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0.3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交付工程的(不可抗力除外),在成交供应商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付违约金的条件下,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付期还是不予延长交付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付期的,延期交付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付违约金的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价款中扣除。延期交付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人民币3000元/天,支付违约金。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引起的工作量增加或额外增加工作量(以采购人的书面文件为准)导致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交付工程的,采购人应同意延长交付期。累计处罚上限不超过中标金额的10%。10.4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返修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所发生的费用和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0.5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停工、窝工或因其他原因致使合同约定的工期无法达到的,在监理工程师发出第一次监理通知单后2天内拒不整改导致发出第二次监理通知单的,采购人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违约金1万元人民币/次。在接到采购人或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加快速度施工通知后的5天内无正当理由未能采取措施加快进行本工程施工或没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当月进度计划完成时,采购人有权调整其工程量,作另行采购或取消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担保金。10.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一旦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1、知识产权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12、解决争议的方法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5页-13、不可抗力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14、合同条款根据响应文件采购包包1执行。15、其他约定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6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15.5其他:无甲方(采购人):云霄县列屿镇人民政府(盖章)乙方(中标或成交人):福建跨时代建设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陈清文,法定(授权)代表人:方宇超纳税人识别号:113506220038915909,纳税人识别号:91350603MA2XTXJ77Y开户银行:列屿镇农村信用合作社,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云霄支行账号:9080415010010000000450,账号:35050166720700001348签订地点:云霄县列屿镇人民政府签订时间:2023年03月03日-第6页-方长辉印Y日2200履约保函编号:工字第G202302047号云霄县列屿镇人民政府(业主):鉴于贵方拟与福建跨时代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商”)就列屿镇龙排水沟工程(采购项目编号:[350622]RSGS[TP]2023001)项目签订《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应承包商申请,我方愿就承包商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范围是承包商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工期除外),给贵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10%,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70115.4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零壹佰壹拾伍元肆角)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一般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2023年02月11日起至2023年05月10日止(共90天)。贵方与承包商协议变更交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交付日期做相应调整。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按照贵方的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1)由我方提供资金及技术援助,使承包商继续履行主合同义务,支付金额不超过本保函第一条规定的保证金额。(2)由我方在本保函第一条规定的保证金额内赔偿贵方的损失。四、代偿的安排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承包商未履行主合同约定义务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该工程的监理方确认的证据说明承包商违反主合同造成贵方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贵方以货物质量不符合主合同约定标准为由,向我方提出违约索赔的,还需同时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柒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水沟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