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计师事务所采购合同公告(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2023)
一、采购人名称: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
二、供应商名称: 新疆宏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三、采购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 2731101000006957773
五、合同编号: 11N5893122252023142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新疆宏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详见附件
件
1.0
30000
30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龚世杰
联系电话: 18139655685
传真: /
地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七道湾南路华光街200号(华光街综合办公楼)1511
2、运维公司名称: 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 400-881-7190
传真: 0571-28215512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一号立井B地块征收成本专项审计合同.pdf
审计业务约定书HONGYE宏业地址(ADDRESS):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环路34号金麒麟大厦7楼701室电话(TELEPHONE):(0991)2303775传真(FAX):(0991)2323371邮政编码(POSTCODE):830002审计业务约定书委托方(甲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受托方(乙方):新疆宏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专项审计,现将双方的责任及有关事项约定如下:、委托目的和范围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一号立井B地块征收成本进行专项财务审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一)甲方及被审计单位对乙方开展审计工作给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乙方的要求,提供完整的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相关财务资料以及其他在审计过程中所需要查看的各种文件资料。(二)甲方及被审计单位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保证会计报表和相关报表充分披露有关信息和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承担全部责任。(三)甲方及被审计单位应正确使用审计报告,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四)甲方按照约定书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业务费。如果在审计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的,甲方相应增加业务费。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审计。(二)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泄露给甲方以外的第三者。四、业务费金额及支付方式(一)本项审计业务费为人民币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二)上述审计费在本约定书经双方签署后3日内,预付50%,其余在出具审计报告时一次付清。如因审计工作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花费在审计工作时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再增加相应的审计费用。五、审计报告的出具及使用限制(一)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一审计报告》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审计报告。(二)乙方向甲方致送审计报告一式叁份。(三)甲方在提交或对外公布审计报告时,不得修改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后附的已审计财务报表。当甲方认为有必要修改会计数据、报表附注和所作的说明时,应当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将考虑有关的修改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必要时,将重新出具审计报告。六、本约定书的有效期间本约定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本约定书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但其中第三(二)、四、五、八、九、十项并不因本约定书终止而失效。七、约定事项的变更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审计报告,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八、终止条款1.如果根据乙方的职业道德及其他有关专业职责、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乙方认为已不适宜继续为甲方提供本约定书约定的审计服务时,乙方可以采取向甲方提出合理通知的方式终止履行本约定书。2.在终止业务约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其于本约定书终止之日前对约定的审计服务项目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审计费用。九、违约责任一方违约,将赔偿守约方维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支付的律师费及差旅费。十、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约定书履行地为乙方出具审计报告所在地,因本约定书所引起的或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约定书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双方均可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本约定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天市水路沟区局甲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乙方:新疆宏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业有限理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土地征收管理X办公室)盖章)(盖章)电话:0991-4684650电话:0991-232337109912303775税号:12650105589312225Y税号:916501027189017729开户行:乌鲁木齐银行发展支行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账号:0000020030110003279837账号:512010100100050554授权代表:(签章)授权代表:(签章)2023年1月10日2023年1月1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计师事务所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乌鲁木齐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