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国有企业采购合同公告(唐山市古冶区支持重点建设中心2023)
古冶区2024-2026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政府采购合同
发布时间: 2023-12-27
一、合同编号:ZZB2023-01 二、合同名称:古冶区2024-2026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码:TSSX2023-015 四、项目名称:古冶区2024-2026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唐山市古冶区支持重点建设中心 地址:唐山市古冶区民生大厦五层 联系方式:齐德祥 供应商:唐山国资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唐山市路南区复兴路75-5号一层 联系方式:任秀成0315-284062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古冶区2024-2026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规格型号:签订合同生效后30日内完成存放人事档案场地的建设、人员及主要配套设备、设施投入并达到行业相关标准,档案场地验收合格后10日历天内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障管理移交;合同签订后新增退休人员档案,做到及时归档并完成数字化扫描。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0100000.00 合同金额:20100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行期限: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地点:唐山市古冶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2023-12-27 八、合同公告2023-12-27 九、其他补充事宜:
古冶区2024-2026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合同扫描件
发布时间:
2023-12-27 采购人:
唐山市古冶区支持重点建设中心
合同编号:22B2023-01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古冶区2024-2026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甲方:唐山市古冶区支持重点建设中心乙方:唐山国资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地:唐山市古冶区签订日期:2023年12月27日第一部分合同书唐山市古冶区支持重点建设中心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古冶区2024-2026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项目进行了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标的名称:古冶区2024-2026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1.2.2服务期: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1.2.3标的数量:在服务期内,古冶区接收各中央、省、市、区属国有企业按政策与原企业分离并移交地方管理的退休人员,以实际人数为准。1.2.3质量要求:签订合同生效后30日内完成存放人事档案场地的建设、人员及主要配套设备、设施投入并达到行业相关标准,档案场地验收合格后10日历天内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障管理移交;合同签订后新增退休人员档案,做到及时归档并完成数字化扫描。1.3价款本合同自2024年1月1日起计算服务费用,服务费用为人民币670万元/年。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服务合同签订生效且上级拨付专款到位为拨付乙方服务费的前提条件。2024年6月底前拨付2024年服务费的50%,2024年12月考核合格后拨付2024年服务费的余款;2025年-2026年每年的服务费拨付参照2024年拨付方式,202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拨付余款。1.4.2甲方负责制定考核办法并对乙方服务进行考核,甲方综合考评合格后拨款,如乙方考核不合格的,服务费余款按考核办法确定的考核标准及付款比例付款;(考核办法见附件一)1.4.3发票开具方式:每次付款前乙方开具拨付款金额等额的增值税发票给甲方。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5.1履行期限: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1.5.2履行地点:唐山市古冶区;1.5.3履行方式:(1)本项目必须满足的场地、设施设备、人员、时间节点等基本要求:1)在唐山市古冶区城区内具有档案存档场地及服务办公场地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满足本项目服务期内需要,可为古冶区全区退休人员提供开放式服务;2)服务设施设备:配备档案密集柜;配备档案管理系统;具备档案数字化和网络化设备;移交档案数字化达到100%。3)本项目需投入工作人员不少于10人,须有成熟的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职工信访问题的能力,服务期满如不续约,无条件配合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的移交工作。4)签订合同生效后30日内完成存放人事档案场地的建设、人员及主要配套设备、设施投入并达到行业相关标准,档案场地验收合格后10日历天内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障管理移交;合同签订后新增退休人员档案,做到及时归档并完成数字化扫描。5)按项目需求提供场地购置专用设备和档案数字化管理系统。(2)唐山市古冶区按政策接收各国有企业移交退休人员目前共计:102395人,其中健在的为:62307人,死亡的为:40088人。古冶区自有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以实数为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标准人事档案场馆的建设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投入;2)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的运输、接收、整理、归类等工作;3)退休人员人事档案集中统一管理,档案查阅、开具证明(包括遇有征收拆迁等特殊情况)、信息核实等提供利用工作;4)退休人员档案实现数字化管理服务;5)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的网络建设,与人社、社区、街道、乡镇等单位达成网络共享服务;X6)退休人员基本信息维护及更新,包括退休人员已有信息的后续更新、补充、修改;转入新增退休人员的各项信息的核实登记;退休人员死亡5年后的信息核减;退休人员各种特殊情况备注等;7)按相关政策与原企业做好退休人员的缴费和发放工作;包括: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业务的申报和退休人员医保缴费不足十五年的缴费工作,需说明退休人员的医保帐户按业务流程应由原企业负责,如果乙方负责此项工作需重新建立统一帐户并将医保关系转移到统一帐户才能解决;退休人员的大病保险(11元/月/人)的申报和缴纳工作;其他与原企业协商后需要乙方承担的社保服务工作;58)退休人员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各类社会保险的政策和业务咨询工作;9)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每年养老金待遇核实、调整工作;10)死亡退休人员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申领工作;11)由于社保经办机构系统等原因造成退休金和其他费用发放不成功的情况,要根据社保经办机构要求及时补充个人信息,并对退休人员做好解释工作;12)配合社保经办机构做好退休人员及遗属每年生存认证工作;13)根据社保经办机构和退休人员情况需求,及时补充、更改退休人员社保数据工作;14)协助社保经办机构做好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风险防控工作;15)根据退休人员每年养老金上调情况为其调整核定医疗保险缴纳基数;16)为退休人员办理各项医保手续审批及费用报销的跑办工作;17)为长期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办理各项异地医保手续审批及费用报销的跑办工作,包含赴省或其它异地往来结算跑办和差旅工作,包含就医手续、异地慢性病、医保个人账户返款等工作;618)办理退休人员死亡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注销、返款等工作。19)根据医保经办机构和退休人员情况需求,及时补充、更改退休人员医保数据工作;20)为退休工伤人员跑办工伤复发检查、治疗、用药、二次认定等审批手续及费用报销工作;21)与社区、街道、乡镇往来社会化服务业务跑办;22)为社区、街道、乡镇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络人做相关国家人力资源政策解读与业务培训工作;23)死亡退休人员档案及相关材料的管理归档工作;24)退休人员历史遗留问题与原单位协调工作;25)退休人员信访稳定与原单位协调工作;26)受甲方委托对退休人员的节期走访、慰问工作;27)办理退休人员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28)其它双方约定事项:各种手续费用报销及其他各项工作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9)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与退休人员服务有关的服务内容。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满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3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已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已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4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8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6如果乙方在管理档案过程中因管理不善造成所管档案损毁、丢失、涂改等问题,乙方负相应法律责任。1.6.7因政策变化等原因造成本项目发生重大变化时不属于违约,双方本着友好原则协商解决,必要时可解除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二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并签字时生效。甲方:唐山市古冶区支持重点建设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3020400025625XH住所:古冶区民生大厦五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齐德祥约定送达地址:古冶区民生大厦五层邮政编码:063100电话:0315-3526981传真:开户银行:农行唐山古冶支行开户名称:唐山市古冶区支持重点建设中心开户账号:50733001040000566乙方:唐山国资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00348060397B住所: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复兴路75-5号一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任秀成约定送达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复兴路75-5号一层邮政编码:063000电话:00315-2840622传真: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开滦支行开户名称:唐山国资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账号:13001629308059000001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国有企业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