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智慧化医院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公告(天津市东丽医院2023)



天津市东丽医院东丽医院采购智慧化医院建设项目设备_第1包(项目编号:TJDL-2023-A-0009)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8日发布来源:天津市东丽医院

一、合同编号 :津采同〔2023〕319079号

二、合同名称 :东丽医院采购智慧化医院建设项目设备_第1包

三、项目编号 :TJDL-2023-A-0009

四、项目名称 :东丽医院采购智慧化医院建设项目设备_第1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津市东丽医院

地址 :天津市东丽医院

联 系 方 式 :24392103

供应商(乙方):联合国际商务(天津)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南)白堤路186号电子科技中心

联 系 方 式 :022-273766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东丽医院采购智慧化医院建设项目设备_第1包

规格型号: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89.29(万元)

合同金额: 89.29(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供方对所提供的货物提供叁年免费维修保质期,并负责终身维护。保质期内非因需方的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账户名称:联合国际商务(天津)有限公司

供应商账号:0302009719300254015

供应商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白堤路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6005154468

企业办公电话:022-2737668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2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附件下载:

mmexport1703727381851_pdf.pdf

天津市东丽医院
2023年12月28日

合同一般条款需方:天津市东丽医院供方:联合国际商务(天津)有限公司供、需双方根据2023年12月1日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东丽医院采购智慧化医院建设项目(项目编号:TJDL-2023-A-0009)的招标结果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货物购销合同:口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本合同非中小企业预留合同、货物名称:货物型号:详见附件一制造商:详见附件一货物原产地:详见附件一货物数量:详见附件一货物单价:详见附件一货物总价款:¥892900.00大写:人民币捌拾玖万贰仟玖佰元整二、货物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1.货物具体技术指标见附件一2.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的,完整的(例如,显示器视频线、终端键鼠等),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供方承诺所供货物与中标所示货物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供方将承担违约责任。投标人所投及交付产品中如涉及软件,应为正版软件,并提供原)对应的产品编号或激活码。3.供方对所提供的货物提供叁年免费维修保质期期(详见附件三),并负责终身维护。保质期内非因需方的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津三、供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如有侵权由供方负责。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将所供货物在需方或需方指定处交付(具体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津塘公路外环线立交桥东侧),并于供货后1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货物运送产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如若需方无法提供安装、调试经友好协商另行约定时间、地点五、供方应随货物向需方说明书及与货物相关的资料,包括且不限于设备编码、对应系统编码,培训手册等一切需方所需资料。如果所提交文件是外文的,供方有义务为需方提供中文或译成中文文件。六、验收工作由需方人员及硬件集成监理负责对货物进行验收七、货款支付方式1.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所有设备使用无质量问题,监理提供初验合格证明后支付合同总额的50%,全部设备及系统运行三个月后且监理提供终验合格证明后支付合同总额的20%。供方账户名称:联合国际商务(天津)有限公司供方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白堤路支行行号(数字代码):102110000033帐号:0302009719300254015合同约定的交货期或验收期届满,需方由于不具备现场条件导致供方无法安装和验收,合同顺延,延期30日以上,需方应按约定支付货款出现质量问题,应由供方负责;需方于5个工作日内无故推迟验收或验收合格”并向供方付款,但合同中与验收有关的其他条款以合同实际履行后的验收为准具备现场条件,供方应积极做好安装和验收工作。3如所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需方在付款期内随时有权停止付款,待供方对该货物消除障碍正常运转后再行付款。付款的时间则相应顺延八、违约责任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需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供方支付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需方向供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5%的违约金。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产地及制造商、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向需方偿付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供方不能交付货物的,供方向需方支付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向需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九、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依据国家标准,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供需双方应当接受,质量鉴定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货物质量责任方承担。十、由于供需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出现问题,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采取法律的手段。十一、有关涉及本合同供方向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供方具有约束力。十二、本合同未作明示约定,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管辖。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供方持贰份,需方持贰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需方(公章):天津市东丽医院供方(公章(天津)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塘公路外环线立交桥东侧地址:天津市(南)白堤路186电子科技中心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玉成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刘阳电话:电话:022-27376688时间:2013年12月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化医院建设项目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