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化专项设计 装修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沁阳市人民医院2023)



公告内容文档

一、合同编号:沁政采磋商-2023-51-A

二、合同名称:沁阳市人民医院新建病房楼项目净化专项设计---一楼中心供应室项目

三、项目编号:沁政采磋商-2023-51

四、项目名称:沁阳市人民医院新建病房楼项目净化专项设计---一楼中心供应室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沁阳市人民医院

地址:沁阳市怀府西路5号

联系人:马勇

联系方式:15716364111

2.供应商(乙方):山东清逸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杜堂镇麟迹路与向阳路交叉口南300米路西

联系人:魏笑

联系方式:18339263029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2180000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 地点:沁阳市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装修工程
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45日历天
刘俊丽
鲁2372019202239802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2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9日

合同.pdf

沁阳市人民医院新建病房楼项目净化专项设计-一楼中心供应室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沁阳市人民医院施工单位:山东清逸净化工程有限公司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沁阳市人民医院承包人(全称):山东清逸净化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沁阳市人民医院新建病房楼项目净化专项设计--一楼中心供应室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沁阳市人民医院新建病房楼项目净化专项设计-一楼中心供应室项目2.工程地点: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市怀府西路5号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本工程包括检查包装区、去污区,水处理间,办公室,男女值班室,蒸汽间,库房,男女卫浴间等。(详见工程量清单)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沁阳市人民医院新建病房楼项目净化专项设计一楼中心供应室项目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27日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2月9工期总日历天数:45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_标准。四、安全目标:安全生产无事故五、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壹拾捌万元整(¥2180000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六、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刘俊丽七、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件;(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开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八、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方法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开工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九、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过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3年12月21日签订。十一、签订地点本合同在项目所在地签订。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或公证后生效)生效。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b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3份,承包人执3份。3发包人阳市人民医院(公章)承包人:山东清逸净化工程有限公司(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573942310地址: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杜堂镇麟迹路与向阳路交叉口南300米路西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74000黄海超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18854043376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qingyijh@163.com电子信箱: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康城支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222111294629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款内容请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沁阳市人民医院发包人驻工地代表:1.1.2.3承包人:山东清逸净化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俊丽1.1.2.6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1.1.3工程和设备1.1.3.2永久工程1.1.3.3临时工程:1.1.3.4单位工程:1.1.3.10永久占地:1.1.3.11临时占地:1.1.4日期1.1.4.5缺陷责任期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解释顺序为:按照合同协议书标明的顺序解释。1.5合同生效的条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或公证后生效)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数量: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范围:(根据具体工程情况填写)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数量:(按双方协商约定填写)监理人批复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后14天内1.6.3监理人签发图纸修改的期限:不少于该项工作施工前14天1.7联络1.7.2联络送达的期限:两天内送达,送达地点:办公室(接收人签字)2.发包人义务52.3提供施工场地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有关资料的时间:开工之日前14天(如工程地质报告、地下管线图等)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七天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场所所需要的条件,包括:三通一平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无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须经发包人批准行使的权力:如:开工令、工程款支付、工程变更等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补充规定:4.1.10其它义务(1)承包人承诺负责协调与地方村民和政府的关系,排除一切施工环境干扰,并承担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一切因施工需要与当地村民发生的损坏补偿,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不予顺延,保证工程按期竣工。(2)要切实保护农民工利益。在完成一个单项工程30天内应支付参建农民工工资,在完成全部合同工程任务30天内必须支付完参建农民工全部工资。否则,一月内由发包方直接从其履约保证金虫代为支付:履约保证金退还后由发包方直接从工程款中代为支付,情节严重造成社会影响的,报沁阳市财政局备案,取消其三年内沁阳市工程建设市场参与资格。(要求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中做出承诺)(3)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场施工,否者可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合同。(4)在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其设备的性能和规格不得低于投标承诺书和施工组织设计所采用的施工机械设备。(5)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不得低于竞争性碳商文件规定和响应性文件承诺的合格产品,并在使用前经建设、监理、设计单位共同确认。(6)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论为最终结算依据(7)中标人在施工场所施工期间要做到安全施工,所有在施工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及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与发包人无关。4.11不利物质条件4.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根据工程特点双方约定5.材料和工程设备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1.1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的材料、工程设备:除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外,本工程所用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承包人采购5.1.2承包人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时间:供货前14天内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2.1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无材料的交货方式、地点和日期:无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无工程设备的交贷方式、地点和日期无5.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接收、运输与保管:无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2承包人承担修建临时设施费用的范围:所有临时设施临时占地的申请:承包人临时占地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计入投标报价中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无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取得道路通行权、修建场外设施权的办理人:承包人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计入投标报价中7.2场内施工道路7.2.1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护、养护和管理人:承包人7.2.2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相关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并计入投标报价中7.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并计入投标报价中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8.1.1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的期限:开工前7天施工控制网的测设:承包人报监理人审批施工控制网资料的期限: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1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无事故9.3治安保卫9.3.1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的组建:承包人9.3.3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的编制:承包人编制10.进度计划10.1合同进度计划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的内容: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等承包人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期限:开工前七天监理人批复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期限:收到方案后七天内11.开工和竣工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根据当地情况填写(20年一遇的最大降水量、降雪量、风力5级以上、持续时间48小时以上、最高温度37度、最低温度零下*度等)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000元逾期竣工违约金的限额: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3%11.6工期提前提前竣工的奖励办法:无12.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根据工程情况添加13.工程质量13.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13.2承包人的质量检查8承包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的期限:开工前七天15.变更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变更的范围与内容:除通用条款所列情形外,在此增加其他情形15.3变更程序15.3.2变更估价承包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的期限: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或变更意向书后的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的14天内与承包人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一方,应在收到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内,对方未确认也未提出协商意见时,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如承包人未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则发包人可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和调整的具体金额。15.4变更的估价原则变更估价的原则:按通用条款执行,其他经双方协商约定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5.5.2对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方法:发包人应对提出合理化建议的一方根据受益明确奖励办法。15.8暂估价15.8.1发包人、承包人在采用共同招标方式选择专项供应商或专业分包人时的权利与义务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列明15.8.3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工程最终价格的估价人:发包人或按通用条款15.8.3执行16.价格调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法: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主要材料价格不再调整材料价格(报价风险由供应商自行考虑)。17.计量与支付17.1计量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17.1.3计量周期本合同的计量周期:根据工程情况在此约定按月或形象进度计量17.1.5总价子目的计量总价子目的计量方法:按通用条款在此约定17.2预付款17.2.1预付款预付款额度和预付方法:17.2.2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的提交时间:17.2.3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预付款的扣回办法:17.3工程进度付款17.3.2进度付款申请单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具体份数在此约定)进度付款申请单的内容:在此详细约定具体内容或以附表形式约定具体内容17.3.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款,为合同总价款的30%;项目完工后,支付至工程总价款的7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审核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质保金用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等形式替代预留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7.4质量保证金17.4.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或比例:3%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方法:17.5竣工结算竣工付款申请单的份数和提交期限:(具体份数在此约定),竣工后28天内。竣工付款申请单的内容:在此详细约定具体内容或以附表形式约定具体内容。17.6最终结清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和提交期限:(具体份数在此约定),竣工后14天内。18.竣工验收18.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10工验收资料内容: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和城建档案馆的对竣工验收资料内容的要求,竣工验收资料份数:(具体份数在此约定)18.3验收18.3.5实际竣工日期:实际验收合格日期应为实际竣工日期。18.5施工期运行18.5.1需要施工期运行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在此详细列明18.6试运行18.6.1试运行的组织及费用承担:发包人18.7竣工清场18.7.1竣工清场:(如有承包人外第三人承担,在此填写第三人名称,费用从承包人竣工结算款中扣除)18.8施工队伍的撤离施工人员、施工设备及其临时工程撤离的要求:(缺陷责任期满后撤离要求在此约定)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7保修责任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满足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此填写相关规定文件名称及条款。)20.保险20.1工程保险投保人:发包人、承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投保内容:发包人不参加保险,承包人对施工设备的保险采取自愿的原则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在合同实施期间,除根据国家规定外采取保险自愿的原则,承包人自行决定是否为其雇用的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责任自负。保险全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根据工程详细在此列明20.4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根据工程详细在此列明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根据工程详细在此列明20.5其他保险需要投保其他内容、保险金额、费率及期限等:根据工程详细在此列明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20.6.1保险凭证11保险条件:经双方协商约定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经双方协商约定20.6.4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时,应由承包人和(或)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经双方协商约定21.不可抗力21.1不可抗力的确认21.1.1通用合同条款约定以外的不可抗力范围:在此约定除通用条款以外的其它情形21.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21.3.1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有合同双方按以下方法承担:执行通用条款或双方在此约定其它承担原则24.争议的解决24.1争议的解决方式:诉讼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者不愿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选择下列第(2)种争议解决方式:(1)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附件:建设项目廉政贵任书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建设单位(甲方):沁阳市人民医院承建单位(乙方):山东清逸净化工程有限公司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预防和制止工程建设中发生违规违纪违法和腐败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廉政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甲、乙双方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让和违法分包,否则一旦发现甲方立即终止合同,并报请有关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二、甲方领导及其工作人员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购买商品房、房屋装修及出国出境、“参观”旅游等提供方便和资助;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健身活动;不得指定竞争性碳商文件约定外的物资设备生产厂家和供应商;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特殊材料和设备。三、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领导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领导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领导及工作人员外出“参观”旅游或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不得为甲方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不得使用甲方指定的未经招投标的分包队伍;不得向甲方领导及工作人员赠送商品房、装修居室或为其子女上学、出国留学提供资助;不得违反规定向甲方领导及工作人员实施与行赔有嫌的一切行为。四、甲、乙双方要互相监督,共同抵制不廉洁行为。乙方如发现甲方领导及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规定的索赔受赔等行为,应向甲方上级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如发现乙方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赔赔行为,应向乙方上级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五、本廉政责任书作为沁阳市人民医院新建病房楼项目净化专项设计--一楼中心供应室项目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的必备附件,经双方代表签订后生效。本廉政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复印件报双方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分别留存备案。甲方:沁阳市人民医院乙方:山东清逸净化工程有限公司签字:杨师学签字盖章盖章0023年12月31·日uc1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净化专项设计 装修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