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建设工程初设及施工图设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溪口经济联合社2023)
潮南区陈店镇溪口社区新厝尾段道路建设工程初设及施工图设计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潮南区陈店镇溪口社区新厝尾段道路建设工程初设及施工图设计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05146788681452305120414
项目业主:
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溪口经济联合社
服务机构:
中伦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潮南区陈店镇溪口社区新厝尾段道路建设工程初设及施工图设计服务
合同编号:
4405146788681452305120414
合同总金额:
¥17,154.69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3年05月21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3年05月21日至2023年09月12日
服务内容:
潮南区陈店镇溪口社区新厝尾段道路建设工程初设及施工图设计服务
合同附件
新厝尾尾段设计合同.pdf
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溪口经济联合社 2023年12月29日
合同编号:(设)汕头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潮南区陈店镇溪口社区新盾尾尾段道路建设工程工程地点: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溪口社区发包人: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溪口经济联合社设计人:中伦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3年5月2日设计合同发包人(甲方):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溪口经济联合社设计人(乙方):中伦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潮南区陈店镇溪口社区新詹尾尾段道路建设工程设计的编制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1.3《汕头市城市规划条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4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5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项目内容潮南区陈店镇溪口社区新盾尾尾段道路建2.1项目名称:设工程2.2设计范围: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溪口社区50002.3主要设计内容:施工图设计编制工作。2.4其他(主要技术要求):第三条项目成果提交3.2乙方向甲方交付约定的设计成果。甲方如需增加设计成果数量,由双方协商解决。第四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4.1本合同设计酬金为:设计费用计算方式:根据国家发改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分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定标准计算,设计费用计算方式如下: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X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本工程专业调整系数为1.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附加调整系数为1.0.本工程设计收费基价采用直线内插法计算,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标准如下【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经双方友好协商,本工程设计合同价按标准收费优惠20%收取,为人民币:(小写¥17154.69元)。4.2设计阶段酬金支付进度详见下表。付费次序占设计费%付费额(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一次性支付100%17154.69元设计成果完成并移交甲方后通过后十五日内支付合同价100%。第五条成果的权属本合同项下全部设计成果的权属归甲方所有。第六条保密条款乙方应当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资料,保守甲方的各项秘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利用知悉的属于甲方的成果和资料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第七条在不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的前提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比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对于特别应急项目要求特别赶工的,必要时,甲方可向乙方支付合理的赶工费。第八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终止和解除合同,但应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要求支付费用。第九条甲方责任9.1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9.2甲方应根据乙方完成的各阶段设计成果,按时支付各阶段费用。第十条乙方责任10.1乙方应自行收集本合同项目所需的资料。10.2乙方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10.3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设计、勘察、测量文件)的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汕头市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的要求。10.4乙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竣工验收结束为止。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11.1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造成乙方设计返工,且返工费达到或超过合同价款的30%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11.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支付设计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设计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11.3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设计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欠付额每日_3_%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付额的10%。乙方未按时到甲方处取款的,甲方不构成逾期。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所有合同款项,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认可已完成的部分阶段成果,且乙方愿意提交的,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所有合同款项,但可免除赔偿责任。第十三条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3种方式解决:1.提交汕头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汕头分会进行仲裁;3.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本项目由中伦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在汕头当地开设的分公司办理汕头市区域设计服务、发票开具及费用收取等相关工作第十七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八条本合同双方盖章即生效。第十九条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1委托收款三方协议书甲方:中伦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乙方:中伦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潮南分公司丙方: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溪口经济联合社甲乙丙三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收取丙方潮南区陈店镇溪口社区新盾尾尾段道路建设工程的设计费事宜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1.甲方委托乙方代收丙方潮南区陈店镇溪口社区新盾尾尾段道路建设工程的设计费;2.甲方与乙方之间任何经济纠纷不得牵涉丙方;3.丙方不对其他任何事项承担任何责任,与此有关的一切责任由甲乙两方承担;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项目指定的设计费支付账户:委托收款单位:中伦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潮南分公司开户行:广东潮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账号:80020000019198296银行行号:314586060019丙方:甲方:乙方(签章)(签章):(签章)签订日期:2022年5月2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建设工程初设及施工图设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