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2023)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合同延期协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HT-2023-02378392(y)
二、合同名称
合同延期协议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19、21号
联系方式:02038497302
供应商(乙方): 广州中悦智慧物业有限公司
地址:天河路490号1802自编三房
联系方式:137111938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物业管理服务
1(项)
66,653.22
66,653.22
合同金额: 66,653.22元,大写金额:陆万陆仟陆佰伍拾叁元贰角贰分
履约期限: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广东省 _广州市_市本级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3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示附件.pdf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合同审批表项目名称2023年度物业合同延期协议合同名称合同延期协议申请部门检务保障部时间2023-12-22项目经办人意见部门负责人意见拟同,星审核:12、25第四检察部审核522212.x项目申请部门分管院领导意见V2备注2013.12.22合同延期协议甲方: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乙方:广州中悦智慧物业有限公司鉴于甲乙双方签订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服务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3-02378392)(以下简称“原合同”)即将到期,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原合同期限延续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如下补充协议:、合同期限:原合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将原合同期限延长15天,即合同有效期变更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15日。结算金额:人民币:66653.22元(按原合同金额1653000元/12个月/31*15天)。三、原合同及附件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四、本协议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乙方:广州中悦智慧物业有限公司甲方代表:乙方代表:3日期:202312.29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