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堂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门头沟区军庄镇人民政府2024)



2024年机关食堂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一、合同编号: 11010923210200006468-XM001-001
二、合同名称: 2024年机关食堂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10923210200006468-XM001
四、项目名称: 2024年机关食堂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市门头沟区军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军庄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60810741
供应商(乙方): 北京乐厨甄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2024年机关食堂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159.72000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12-2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1-02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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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合同.pdf

军庄镇机关食堂外包服务合同文件项目名称:2024年军庄镇机关食堂外包服务委托人:北京市门头沟区军庄镇人民政府(甲方)受托人:北京乐厨甄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乙方)签订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军庄镇人民政府签订日期:3年12月22233年12月甲方:北京市门头沟区军庄镇人民政府乙方:北京市乐厨甄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公平和诚信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食堂委托管理事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托管时间北京市门头沟区军庄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本着为职工提供优质餐饮服务,选定,北京市乐厨甄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北京市门头沟区军庄镇人民政府食堂的托管单位,托管时间为22024年1月日至2024年12月31日。第二条:双方责任1、乙方为甲方提供早餐,午餐,晚餐的餐饮服务工作。2、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的采购要求采购食品原材料。3、乙方每天早上八点前提供食堂所需食材。4、乙方配送给甲方所食用的粮油、蔬菜、鸡、鸭、鱼猪肉等食堂食用材料等必须符合国家及北京市饮食卫生标准,如违反国家及北京市饮食卫生标准,甲方有权解除合约,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5、若甲方员工食用乙方提供食品而引起食物中毒或不适送医的,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6、甲方或甲方授权单位有权对乙方所购买食品材料的质量和色香味进行稽查、监督及验收。如查有不良食品材料,可要求停止使用或退换,乙方保证供应符合卫生标准安全营养的食品。7、乙方不得以甲方之名向外除欠货物及借贷货款,如发生任何经济纠纷和司法责任与甲方无关,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8、本安全第一、营养为本的原则为政府工作人员、客人提供周一至周五早、午、晚餐,周六、日值班、加班工作人员提供就餐服务。第三条:甲方权利及义务1、负责提供操作间、餐厅、灶具、厨具、餐具等配套的全部设施、设备、厨杂及低值易耗品。负责协助乙方办理食堂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消防、环保等相关手续,并承担费用。2、负责餐厅的环境布置,提供用具所需的全部桌椅。3、负责添置或维修厨具、灶具餐具和家具。4、负责提供与餐厅配套的能源,如冷热水、电、燃气等,费用由甲方承担。5、负责向乙方提供早、午、晚餐,招待餐及其它用餐的基本人数、用餐标准、时间、地点及用餐具体要求。6、负责支付乙方托管食堂的服务费用。7、负责提供具有性能良好的消防设备和器材。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每两个月清理一次烟道,承担清洗费用。9、负责提供与餐厅配套的刷卡支付餐费系统,并负责为甲方职工办理卡片的管理、缴费、注销等相关工作,相关设备所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职工向刷卡系统中充值的费用由职工个人承担。职工充值费用归乙方收取。第四条:乙方权利及义务1、乙方应保证餐厅的工作人员相对稳定,大型活动或重要宴会视情况双方商议是否增加人员。2、乙方每周五上午向甲方提交未来一周早、午、晚餐食谱,经甲方确定,按照食谱进行操作和投料。3、加工饭菜时应遵守食品卫生和制作程序,生熟食品操作时应分开操作,各种用具应分开存放,保证饭菜的质量及花色品种。4、及时为餐厅添加所需牙签、餐巾纸、保持餐厅清洁和卫生。5、负责每餐后清洗、消毒餐具,清洗灶台、厨具,各操作间、餐厅地面、桌面、门、窗及其它方面卫生。6、乙方在双方签订协议时向甲方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及其它证照的复印件一份,以及主要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等证明。7、乙方工作人员上岗前须将身份证、健康证交由甲方备案。8、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相关福利费用,因发生拖欠工作人员工资等行为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9、乙方工作人员应政治可靠,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着装整洁,礼貌待客,讲究个人卫生,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安排外单位人员用餐。要制定各种防食物中毒、消防、防人身安全等各种预案。10、乙方工作人员确保安全使用水、电、燃气,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如发生事故乙方自行承担后果。11、食堂工作人员禁止进入办公区。12、大型活动按甲方要求提供服务。13、除食堂工作人员以外禁止带非工作人员进入镇政府内。14、乙方破坏甲方提供的灶具、厨具、餐具等配套的全部设施,设备损坏率达到20%时,由乙方赔偿。15、乙方应做到节水、节能、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做到生活垃圾正确分类。第五条:配餐标准1、早餐:主食三种:馒头类一种;包子;油条、大饼粥、烧饼、肉夹馍、馅饼、糕点选其一种;流食三种:粥;豆浆;牛奶;小菜三种;鸡蛋。2、午餐:主食四种:米饭、馒头或花卷、饼类或粗粮、杂粮(玉米、红薯、山药、紫薯等)。热菜四种:主荤(牛、羊、海鱼、禽类、猪、淡水鱼、虾为材料)、半荤、鸡蛋类(豆制品)、素菜。素凉菜二种;粥、汤各一种;水果一种;酸奶。风味小吃一种。品种有牛肉面,油泼面,酸辣粉,羊肉泡馍,米线,打卤面,锅贴等。3、晚餐(六、日及值班餐午餐标准)主食二种:米饭、馒头或花卷。热菜三种:半荤、鸡蛋类(豆制品)、素菜。粥或汤。第六条:费用与结算1、本合同期限12个月,按照招标中标价合同总价为:壹佰伍拾玖万柒仟贰佰元整(小写:1597200)元。食堂外包管理服务费按月支付。支付前乙方向甲方开具正规合法等额且符合甲方要求的税务发票。2、除招待餐及会议用餐服务外,乙方提供服务的对象限于甲方单位的职工,对甲方单位职工以外的就餐对象(自助餐),乙方将按照早餐15元每位、午餐25元每位、晚餐20元每位收取餐费。3、甲方单位的职工刷卡用餐收取标准:早餐1元、午餐2元、晚餐1元,刷卡费用由乙方收取。4、公务接待用餐(桌餐)标准按照《军庄镇机关公务接待用餐管理规定》执行。第七条:协议解除及违约责任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乙方单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致使合同客观上无法继续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因此造成的其他损失。违约金为合同约定总服务金额的20%。2、双方协商同意解除该合同时,原则上甲、乙双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解除合同时,双方要进行财物的交接和清点第八条:争议解决办法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一致的,甲乙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生效条款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北京市门头沟区军庄镇人民政府乙方(盖章):北京乐厨甄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03年12月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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